中午給爹買了豬蹄,媽說爹喜歡吃。小時候的我,也愛吃豬蹄。
那時候我大概六七歲,爹媽忙著做生意,我時不時會跟著爺爺奶奶住。
記憶中,爺爺會悄悄掀起門簾,手里拿著鼓鼓囊囊的一包東西,走到屋里,沖我神秘地招招手。
我馬上會意,快步湊到爺爺身邊。
在不太明亮的燈光下,在我滿懷期待的目光中,爺爺把鼓鼓的報紙放在桌子上,打開。
哇,香噴噴的豬蹄出現在我面前。我開心地要叫起來了,但在爺爺的目光示意中,趕緊壓低了聲音。
是的,我們要小聲點,要不然被奶奶發現,又要埋怨爺爺亂花錢,特別是不能讓同住的叔叔聽到動靜,他要是知道了,一定就會跑過來和我搶好吃的。
我這個叔叔,天性調皮,愛逗我,還總是喜歡和我搶好吃的、好喝的,有時候都能把我給氣哭。
別看我歲數小,但在長期的斗爭中,我學會了“借刀殺人”。他一逗我,我就喊奶奶。
奶奶一看叔逗我,就罵他。我站在旁邊看叔叔被奶奶攆得落荒而逃,咯咯咯地笑。
我借力成功,很開心,但煩人的是,叔愈挫愈勇,下次還來。
所以,吃豬蹄要悄悄的,被饞嘴叔叔發現就不好了。
就這樣,我們爺孫倆躲在屋子里開心地啃著豬蹄,享受著屬于我們倆的偷偷的幸福。
盡管我們已經足夠小心,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有時候還是會被叔叔逮個正著。
那我也不怕,爺爺訓斥過他,不準和我搶著吃。叔叔不敢進屋里來,只有不甘心地躲在半掀開的門簾后面,惡狠狠地、眼巴巴地看著我津津有味地啃豬蹄。
我有爺奶撐腰,膽子愈發大了,我跑到門簾旁邊,一邊啃豬蹄,一邊對著叔叔耀虎揚威地笑著。
叔看著我挑釁的表情,氣得半死,但又怯于爺奶的威嚴,只有無奈地看著我吃。
好吧,誰說小孩沒心眼,看我,小小年紀,心眼多著呢!
就這樣,我和爺爺偷偷地吃了很多豬蹄,每一個豬蹄都是我童年美好的回憶。
這就是我小時候愛吃豬蹄的故事,之所以說“小時候”,是因為我過了那段時期,就不喜歡吃了。
究其原因,我的理解是:小時候吃多了,吃煩了。
看,這個答案凡爾賽不,沒辦法,雖然我是貨真價實的“王集白富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