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首先從宏觀上簡略扼要講述了中國古代歷史,為我們梳理了文明發展的脈絡。接著以明朝為主,為我們詳細梳理了歷史的脈絡,讓我們能夠從一個新的角度來看待歷史,不僅告訴我們歷史上發生了什么,而且告訴我們為什么會發生,以及產生了什么后果。
書中,作者李曉鵬告訴讀者,王朝崛起的原因都是相似的,而覆滅的原因則不盡相同。
秦朝獨尊法家思想,刑罰過于殘暴,人民不堪忍受,終于二世而亡。漢朝立國之初,吸取秦朝的教訓,與民休養生息。除了治安之外,基本不搞其他的事情,更加沒有勞民傷財,大興土木。“文景之治”成了事實上的“黃老之治”。
漢朝前期尊崇道家思想,無為而治,很多事情官府不管,不作為,就會有人占便宜鉆空子。結果豪強橫行,人民生活困苦。《史記·貨殖列傳》中說,“富者必用奇勝”,“為權利以成富,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里者,不可勝數。”
“文景之治”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在《漢書·食貨志》中,記載了董仲舒的話,“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土地兼并和地方豪強勢力的壯大,為漢王朝的覆滅埋下了伏筆。
一、“察舉制”的建立與漢武帝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察舉制”是漢武帝下詔開創的。
漢武帝即位第二年,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詔各級官員“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他親自出題,考以天下治理之道,合格后任命官職,有一百多人參加策問。其中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建議“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武帝對董仲舒的對策非常贊賞,將他派到哥哥“江都易王”劉非那里擔任國相。
丞相衛綰上奏說:“目前所舉的賢良之士,或是法家信徒,師從申不害、商鞅、韓非等人,或是蘇秦、張儀的信徒,治縱橫家之學。這些人擾亂國政,應該罷免。”漢武帝采用了他的建議。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漢書·武帝紀》
后世普遍認為這是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開始,但這并不符合歷史事實,漢武帝的領導班子里并沒有儒家學者,董仲舒也一直沒有在中央政府擔任過官職。漢武帝并沒有“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由于西漢初期的幾位君主都主張道家的無為思想,奉行黃老之術,武帝更是“頗好方術”,更加由于武帝的祖母竇太皇太后推崇道家,導致在當時朝廷的儒道之爭中,儒家一直被壓制,處于下風。
五年之后,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五月,竇太后去世,儒家于是重新得勢。十一月,漢武帝下令,要各郡縣推薦孝廉各一人。董仲舒建議,二千石以上官員,每年推舉孝者、廉者兩人,被漢武帝采納。后來,這種制度通稱為“舉孝廉”,成為漢代察舉制最重要的科目。
孝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董仲舒曰,臣愚以為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故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西漢會要·卷四十五選舉下》
由于在制度上確認了薦舉孝廉的人數,所以后世通常把“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作為“察舉制”正式建立的年份。
察舉制中,“孝”和“廉”的判斷非常主觀,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導致官員基本上被豪強階層壟斷,最終終于形成了“門閥政治”,這成了直到東晉以來最大的社會問題。
東漢末年,曹操就曾被舉孝廉。曹操的兒子當時還是文王的曹丕授意任尚書的陳群建立了“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察舉制的問題。直到隋朝,大業元年(公元605年),隋煬帝楊廣設進士科取士,中國才有了“科舉”制度。
從此之后,文官系統掌握了歷史的話語權,他們可以按照他們的利益來記錄和解釋歷史。
二、“巫蠱之禍”與“昭宣中興”
劉洵是西漢的第十位皇帝,漢武帝劉徹是西漢的第七位皇帝,劉洵是劉徹的曾孫。他剛出生僅數月的時候,就因“巫蠱之禍”被投入大牢,被關了將近四年,險些喪命。
漢武帝晚年身體不好,經常生病,便疑心周圍有人要害他。征和二年(前91年),酷吏江充與太子劉據不和,他怕劉據繼位后會殺他,便栽贓陷害,在太子府中“搜”到了桐木做的人偶。劉據一時倉皇,無奈之下,只好起兵,結果兵敗自縊而死。太子劉據一家三子一女都被漢武帝殺死。這個事件被稱為“巫蠱之禍”。受此案牽連,死亡數萬人。后來,武帝發現太子并無反意,后悔莫及。
太子劉據有一個孫子,叫劉病已,當時還是個嬰兒,只有幾個月大。因為年幼,得免一死,但還是被投入大牢。還在襁褓之中的病已在獄中遇到了他的貴人,這就是廷尉監丙吉。丙吉對病已悉心照料,直至出獄。
還在獄中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大事,危及包括病已在內的所有犯人的生命。后元二年(前87年),漢武帝病重,有人向他報告說,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武帝下令,不分輕重處死長安獄中所有的犯人。當使者郭穰晚上趕到丙吉所在的監獄時,丙吉關閉大門,拒不接納使者。次日早上,郭穰回去彈劾丙吉,武帝聽聞后,說此及天意,因而撤回旨意,并因此大赦天下。劉病已才得以保全性命。
巫蠱事連歲不絕。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獄系者,輕重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獄,吉拒閉,使者不得入,曾孫賴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載曾孫送祖母史良娣家。——《漢書·宣帝紀》
元平元年(前74年),昭帝駕崩,霍光迎立昌邑王劉賀為帝。劉賀荒唐無行,二十七天后即被廢。這時,丙吉已升任光祿大夫給事中,他向霍光推薦劉病已。元平元年秋七月庚申(前74年9月10日),劉病已登基,是為漢宣帝。十年后,改名劉詢。漢宣帝劉詢成了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即位前蹲過監獄的大一統皇帝。而多虧了丙吉,劉詢才得以度過牢獄之災,并成為有作為的一代君主。
上面是《漢書》的記載。對于這段歷史,國史大家呂思勉有自己的看法。在他的《中國通史》第29章“前漢的衰亡”中,他這樣寫道:
案太子死后,武帝不久即自悔。凡和殺太子有關的人,都遭誅戮。太子系閉門自縊,腳蹋開門和解去他自縊的繩索的人都封侯。上書訟太子冤的田千秋,無德無能,竟用為丞相。武帝的舉動如此,宣帝安得系獄五年不釋?把各監獄中的罪人,不問罪名輕重,盡行殺掉,在中國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這回事的,這是和中國,至少是有史以來的中國的文化不相容的,武帝再老病昏亂些,也發不出這道命令。如其發出了,拒絕不肯執行的,又豈止一個丙吉?然則宣帝是否武帝的曾孫,又很有可疑了。今即舍此勿論,而昌邑王以有在國時的群臣,為其謀主,當斷不斷而敗,宣帝起自民間,這一層自然無足為慮,這怕總是霍光所以迎立他的真原因了罷。
這段話不但對漢武帝因為“長安獄中有天子氣”,便要殺盡獄中所有人的說法提出質疑,而且從此引申開去,對宣帝劉詢是否真的是漢武帝劉徹的曾孫也表示懷疑,由此對昌邑王劉賀的被廢也可以有新的解釋,那么,劉賀的人品是否真的如史書上所寫的那般不堪,似乎也可以重新討論了。
蘇軾曾經寫了一篇文章,對昌邑王劉賀的被廢提出了質疑。
觀昌邑王與張敞語,真風狂不慧者爾,烏能為惡?廢則已矣,何至誅其從官二百余人。以吾觀之,其中從官,必有謀光者,光知之,故立、廢賀,非專以淫亂故也。二百人方誅,號呼于市,曰:“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此其有謀明矣。特其事秘密,無緣得之。著此者,亦欲后人微見其意也。武王數紂之罪,孔子猶且疑之。光等疏賀之惡,可盡信耶?——蘇軾《霍光疏昌邑王之罪》
呂思勉對劉洵的評價也是有所保留的。在他的《白話中國史》第三章“前漢的政治”中,稱宣帝“少居民間,知民疾苦,即位后,留心于刑獄及吏治,亦稱治安”,在《中國通史》中,評價宣帝“也算西漢一個賢君”,但是在他的著作《秦漢史》中,評價宣帝“雖有閱歷,而無學問,故能理當時之務,而不能創遠大之規”,“故喜柔媚之人,而不能容骨鯁之士”,評價丙吉則說:“規模狹隘、謹飭自守之人”。
漢宣帝在位25年,漢昭帝在位14年,中間隔了一個僅在位27天的漢廢帝劉賀不算,宣帝和昭帝在位的時期被稱為“昭宣中興”,按作者的說法,這實際上是漢武帝的余蔭。
三、朱元璋的文字獄
朱元璋大興文字獄的說法久已有之。曾寫過《海瑞罷官》的近代史學家吳晗在他的著作《朱元璋傳》中盤點過被殺文人的名單:
處州教授蘇伯衡以表箋論死;太常卿張羽坐事投江死;河南左布政使徐賁下獄死;蘇州經歷孫右;曾為藍玉題畫,泰安州知州王蒙嘗謁胡惟庸,在胡家看畫,王行曾作過藍玉家館客,都以黨案被殺;郭奎曾參朱文正軍事,文正被殺,奎也論死;王彝坐魏觀案死;同修《元史》的山東副使張夢兼、博野知縣傅恕、福建僉事謝肅都坐事死,曾在何真幕府的趙介,死在被逮途中,曾在張士誠處作客,打算投奔擴廓帖木兒的戴良,畏罪自殺。
著名歷史作家張宏杰在他的著作《洪武——朱元璋的成與敗》中的觀點與吳晗相同,不但講述了當時的讀書人因言獲罪,還提到文字獄越出國門,禍延朝鮮。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鮮李成桂推翻高麗自立為王,上表明廷,請賜國號,朱元璋定高麗國號為“朝鮮”,但認為其上表的內容對自己不尊重,大為震怒,懲罰使者。四年之后,再次認為朝鮮的上表有“侮慢之詞”,將使臣及表文的作者殺頭,并下旨教訓李成桂。
但這種說法被許多專家學者質疑,如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陳學霖在他的《史林漫識》中說:
自趙翼而后學者所論明太祖文字獄案,皆系依據弘治至萬歷間野史稗乘所傳故事,其間抵牾百出,亦有荒誕可笑,不可視為事實。
本書中,作者則堅持“文字獄”不可信的觀點:
凡是能夠考證的朱元璋“文字獄”故事,都被證實為假。有一些無法考證的野史故事,沒有時間和背景,被殺者的生平不見于歷史記載,因此也并不可信。
四、胡惟庸案
胡惟庸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位宰相。洪武十三年正月六日(1380年2月12日),朱元璋以謀反罪,將其誅殺。“胡惟庸案”是明初大案之一,受此案牽連,超過三萬人死亡。
帝發怒,肅清逆黨,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馀人。乃為《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株連蔓引,迄數年未靖云。——《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那么,胡惟庸到底有沒有謀反呢?1934年,歷史學家吳晗發表了《胡惟庸黨案考》一文,對胡惟庸的罪名,發案過程進行了全面的考察和辨析。
根據吳晗的分析結果,“胡氏的罪狀只是擅權植黨”,其他的罪名如謀反、通倭、通虜、毒死劉基、阻隔占城貢使等等,盡屬牽強附會子虛烏有,都是有人替他制造出來的,胡惟庸案是不折不扣的冤案。
胡案的組織過程,根據當時的公私記載,很顯然地擺露在我們的目前。在胡案初起時,胡氏的罪狀只是擅權植黨,這條文拿來殺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牽蔓諸勛臣宿將卻未免小題大做。在事實上有替他制造罪狀的必要。——吳晗《胡惟庸黨案考》
在本書中,作者基本上采用《明史》中的觀點,與吳晗不同,作者認為胡惟庸的謀反不但是極有可能,而且是順理成章的。而就算胡惟庸沒有謀反,大權獨攬架空朱元璋是一定有的,換言之,朱元璋沒有濫殺功臣,胡惟庸之死罪有應得。
“胡惟庸案”對歷史的最大影響是廢除了宰相,由皇帝直接指揮六部的工作,直至清末。
五、殺人最多的貪污案——“郭桓案”
郭桓官任戶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多人,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巧立名目,盜賣官糧,中飽私囊。
案發后,朱元璋下令徹查,由審刑司吳庸拷訊,結果發現數目巨大,連朱元璋自己都被嚇到。
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無如郭桓甚焉。其所盜食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余倉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四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范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寶鈔、金、銀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課程,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余萬精糧。嗚呼,古今貪有若是乎!其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幾何,罪及同謀,愚頑者生死紀必枚焉。空倉廩,乏府庫,皆郭桓為之。——《大誥·郭桓造罪第四十九》
《大誥》是朱元璋親自制定的一部刑法,文字基本上為朱元璋口述。其中說,郭桓貪污數額巨大,說出來怕老百姓不信,只說是七百萬石,若嚴格算起來,足有二千四百余萬石。
朱元璋極為震怒,下令將六部中左右侍郎以下官員全部處死,同時追查各省官吏,有數萬人死于獄中。為了追贓糧,民間中富之家大都破產。
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明史·卷94》
郭桓案牽連太廣,引發民間極大的不安。一時民怨沸騰,形勢嚴竣。連嗜殺的朱元璋都覺得難以收拾,為了平息民怨,便把審刑司吳庸作為替罪羊殺了。
朱元璋如此大規模的整肅貪污,貪官污吏卻不見減少。第二年,在《御制大誥續編》中,朱元璋嘆道:
自開國以來,唯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于贓貪。——《御制大誥續編·松江逸民為害第二》
“郭桓案”對后世的另一個巨大的影響是促成了大寫數字的出現。為了杜絕通過修改數字貪污,他將漢字“一”到“千”改成了“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一直沒用至今。
朱元璋沒有大興文字獄,沒有濫殺功臣,相反,對各級官吏卻十分嚴酷,毫不留情,有錯即殺。
六、慈不將兵、仁不秉政,盛世之前,必有雄主
中國歷史上一直有“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的說法,不過,大多數時期的君主治國基本上都是遵循法家的路線,而把比較中庸的儒家當作統治的潤滑劑。儒家思想讓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變得更為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制度公平,維持了社會穩定。
完全按照儒家思想治國的典型是王莽,孔子的政治理想是“吾同周”,王莽一方面極力恢復周朝的禮儀制度,另一方面按照儒家標準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他把整個社會當成了一張白紙,在上面恣意地畫著宏偉的藍圖,他的許多改革措施哪怕是放到現在來看都是超前的。王莽建立的“新”朝十四年后滅亡。這說明,沒有一套高效運作的官員體系,任何變法都是無效甚至是有害的。
盛世之前,必有雄主。漢武帝去世之后的“昭宣中興”,是西漢國力最鼎盛的時期;武則天去世之后八年,中國進入“開元盛世”,被后世譽為中華古代文明繁榮的頂峰;朱元璋死后四年,中國進入“永樂盛世”,這是中國海陸霸權一體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現。
慈不將兵、仁不秉政,中國幾千年來的興衰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如書中所說,也有一些皇帝,如宋仁宗和明孝宗,在深宮中長大,完全相信從小被文官集團灌輸的儒家的理論思想,深信仁義道德的感化能力,放棄對文官集團的監督,放棄嚴刑峻法的震懾力,把自己變成了一個高高在上的冤大頭。
作者是一個讀透了史書的人,對歷史有一套相當成熟而完整的見解。許多看法讓人茅塞頓開。如評價明憲宗朱見深和宦官汪直,有理有據,十分讓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