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習錄上 |徐愛|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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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又說:《五經》是經書,也是史書。史書記事的目的是讓后人總結經驗教訓,判斷是非善惡。史書里的善事作為例子,讓后人學習效法;史書里的惡事也作為例子,提醒后人不要學習。
徐愛問:記錄好事(宣傳好事)讓后人學習,這是存養(yǎng)天理的根本。刪掉不好的事,杜絕后人學習,這是為了遏制人的自私欲望萌發(fā)嗎?
王陽明說:圣人寫《六經》就這個目的,說復雜也復雜,說簡單也簡單,只要明白了根本意思就行。沒必要咬文嚼字太較真。
徐愛又問:既然記錄壞事有警示的作用,那么保留警示,刪掉壞事發(fā)生的具體細節(jié)可以起到杜絕壞事發(fā)生的作用,那么為什么唯獨不刪掉《詩經》里的《鄭風》和《衛(wèi)風》兩篇呢?朱熹說:史書(詳細)記錄丑惡的事可以警示人們縱欲放蕩,他這么說對嗎?
王陽明說:現(xiàn)在的《詩經》不是孔子當初刪定的版本。孔子說《鄭聲》淫蕩低俗,要刪掉《鄭聲》《衛(wèi)聲》。追求高雅是孔門家法,《詩經》里留下的都是高雅音樂。孔子留下的高雅音樂任何場合都適合演奏,祭祖時可以,村民娛樂也可以,都是宣揚和平和德行的內容。
秦始皇焚書坑儒,《詩經》三百篇有不少失傳的,后人為了湊數(shù),就把鄭衛(wèi)之聲摻進去了。導致現(xiàn)在淫蕩低俗的音樂到處傳唱。所以朱熹的解釋說好聽了是在附庸風雅,為了解釋而解釋,說難聽了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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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五經》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惡,
示訓誡。善可為訓者,時存其跡以示法;惡
可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愛曰:“存其跡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
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將萌
否
先生日:“圣人作經,固無非是此意,然又
不必泥著文句
愛又問:“惡可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
杜奸,何獨于《詩》而不刪鄭、衛(wèi)?先儒
謂‘惡者可以懲創(chuàng)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詩》非孔門之舊本矣。孔子
放鄭聲,鄭聲淫。又日:惡鄭聲之
亂雅樂也。'‘鄭、衛(wèi)之音,亡國之音
也。'此是孔門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
謂雅樂,皆可奏之郊廟,奏之鄉(xiāng)黨,皆所以
宣暢和平,涵泳德性,移風易俗,安得有
此!是長淫導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
會,以足三百篇之數(shù)。蓋淫泆之詞,世俗多
所喜傳,如今閭巷皆然。惡者可以懲創(chuàng)人之
逸志,是求其說而不得,從而為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