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一本通
作者:法規應用研究中心 ? ?編
字數:608
1、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簽訂合同的能力
當事人簽訂合同,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如除成年人之間外,未成年人自身簽訂合同無效,在監護人追認下才可以生效。
3、合同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4、邀約邀請
邀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邀約的意思表示。如拍賣公告、招標公告、商業廣告等。
5、采用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時,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起或者蓋章時合同有效成立。
6、已履行主要義務的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書形式簽訂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并且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7、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8、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已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該合同視為無效。
9、合同終止原因
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成、債務相互抵消、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等這些情形下合同終止。
10、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私下違反約定的,應承擔依法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