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逸 16.1 | 道法自然:社會學的興起
19世紀的法國實證主義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是社會學的創始人。孔德把全宇宙的現象分為五類:天文現象、物理現象、化學現象、生物現象和社會現象。所以科學也相應地分為五類: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社會學。序列在前的學科是序列在后的學科的基礎,天文學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礎科學,社會學則是科學發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階段。
孔德認為,社會學的上一級學科是生物學,生物學的學術成果的方法論理應成為社會學的根基。社會很像是一個生物體,或者說有機體,所以社會學也要從這個角度去研究。
孔德時代的生物學主要有解剖學和生理學兩大板塊,所以社會學也被相應規劃出社會靜力學和社會動力學,前者研究社會秩序,后者研究社會進步。
孔德的創見被英國學者赫伯特·斯賓塞發揚光大,斯賓塞的名著《社會靜力學》書名直接來自孔德對社會學兩大板塊的劃分。
斯賓塞對社會進化的理解主要來自拉馬克的進化論,拉馬克是生物進化論的創始人,是達爾文的先導者。1809年,正是達爾文出生的那年,拉馬克發表名著《動物學哲學》(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進化論觀點在當時足以驚世駭俗。“進化論”這個詞的第一次出現,就是在拉馬克這部書里。
拉馬克的進化論有兩個核心原則,即“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所謂“用進廢退”,是說“在發育還沒有到達極度的時候,動物中,無論哪一器官,愈長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發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進步與使用的時間成正比。至于長久廢而不用的器官,則于無形之間自己會變得萎縮,能力也逐漸減退,結果至于消失”。所謂“獲得性遺傳”,是說“一切緣于悠久的環境影響,或緣于長久的使用與長久廢而不用的關系,各類生物所獲得的改變,都能因自然力而傳至下代子孫。”
斯賓塞的社會學深受拉馬克進化論的影響,而嚴復把斯賓塞奉為偶像,進化論譯介到中國正是通過嚴復,嚴復還不是一個忠實的翻譯家,所以在嚴復那里,達爾文的進化論和拉馬克的進化論就沒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對進化論的轉述又往往是從嚴復對斯賓塞和赫胥黎的轉述式的翻譯而來的,所以中國人對進化論的理解從一開始就有偏差。
生物到底是“進化”還是“演化”,或者說生物的進化到底是有定向的還是無定向的,這也是拉馬克與達爾文的一個核心分歧。
斯賓塞認為,人類社會也像生物世界一樣,會在自然秩序里達到完滿。作為有機體的社會是一個超級復雜的復雜系統,不是能計劃、能預測、能控制的,人為干涉要么低效,要么適得其反。
接下來是今天的正文。
(1)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是一回事
上周留下的問題是:請你想象一下,以下這些事情,哪些是國家和政府不應該做的:貨幣的發行和管理,燈塔之類的公共設施的建造,國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業,普及教育,郵電服務。
答案是:在赫伯特·斯賓塞看來,所有這些事情,政府都不該做。
是的,在自由放任的方向上,斯賓塞比亞當·斯密走得更遠。
應該已經有人怒不可遏,想要痛斥斯賓塞的奇談怪論和鐵石心腸。但是,這個問題如果拿來問問老子,老子很可能會對斯賓塞點頭稱許的。是啊,這不正是“道法自然”的體現嗎?
在老子看來,道是宇宙的本源,也是萬事萬物的運行規則,順之則昌,逆之則亡。舉一個最淺顯的例子,“水往低處流”就是道的體現,如果你挖一條水渠,隨著水渠的走向,地勢越來越高,水當然引不過來。治國一樣要遵循自然規律,要把那些不自然的事物盡數剔除掉才好。比如“仁義禮智”這些東西,一點都不自然,是逆著自然規律而來。“大道廢,有仁義”,就是這么回事。
政府做慈善事業,用儒家的話說就是仁政。做與不做,首先不是道德問題,而是成效問題。政府做慈善,這不“自然”,就像挖水渠把水往高處引一樣,注定沒有好結果。
敏銳的人應該會覺察到,我這里似乎偷換概念了:水往低處流,涉及的是自然規律,政府做不做慈善,涉及的是社會規律,這明明是兩個概念,兩個規律!
如果就這個問題請教老子,他會認為這完全不是問題,因為自然規律就是社會規律,正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并不是和天、地、道并列的東西,事實上“道”并不會效法任何東西,它的“自然”只是“自然而然”罷了。《老子》當中的內證比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第十七章),《老子》凡用“自然”都是這個意思。我們看古代大牌注釋家的說法,河上公說“道性自然,無所法也”,王弼說“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我們可以用水來想像一下,水倒在方杯子里就是方的,倒在圓杯子里就是圓的,它并不是特意要把自己變成方的或是圓的,只是順應自身的特性而已。
按照這句話揭示的“法”的次序,難道人只能效法大地,不能效法天和道么?
古人的遣詞造句不像今人這么嚴謹。錢鍾書有過一個合情合理的推論,說最終的學習目標當然是“道”,但是,“道”隱而無跡,樸而無名,神龍不見首尾,太不容易學了;沒辦法,退而求其次,效法天地好了,但天地也不好學,寥廓蒼茫一片,不知道從何學起才對;沒辦法,再退而求其次,效法天地之間常見的事物好了:“上善若水”(第八章);“曠兮其若谷”(第十五章);“為天下谿”( 第二十八章);“猶川谷之于江海”( 第三十二章);“上德若谷”( 第四十一章);等等等等……
以上這些例子,都是就地取材,效法身邊常見的事物。但這種效法并不是對自然界的完完全全、原原本本的效法,而是有著很明確的主觀選擇標準,比如山就不該學,老子嫌山太高了,不學高山而學低谷;火也不學,因為火苗是向上竄的,老子要學的是向下流的水。學水也不是什么都學——水的特性很多,孔子看到的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告子看到的是水流沒有一定的方向, 但這都不是老子關心的,老子要學的是水的柔弱,這就是老子從自然規律中探究社會規律的辦法。
斯賓塞一樣覺得以自然規律比附社會規律根本不是問題,而要解釋這個“不是問題”,我們有必要了解一點社會學的起源。
(2)孔德開創社會學
社會學是19世紀在法國誕生的,創始人是實證主義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
我們的中學歷史課都學過“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圣西門和傅里葉,孔德就曾做過圣西門的秘書。后來兩個人割袍斷義,在不同的精神追求里走向共同的饑寒交迫。
“實證主義”這個詞就是圣西門率先提出來的,但它到了孔德手里才發揚光大。所謂實證主義,簡單講,就是注重經驗當中的、可以觀測的素材和現象,甩開那些形而上學的思辨。這種風格,我們可以在隔壁卓老板的專欄里看到,卓老板總是強調實證,反對思辨的。我們可以把實證主義理解成比較原始的科學精神,所以孔德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們要用科學的方法,而不是玄學的方法來認識萬事萬物。凡是不能用科學方法來研究的,那就懸置不論——比如太陽的化學性質,因為人類永遠不可能飛到太陽上采集樣本來做化學分析。
這真是孔德舉過的例子。他只要多活幾年,就能看到人類找到了從光譜分析太陽的化學性質的方法。但無論如何,他的例子雖然舉錯了,出發點在當時還算是很先進的。
孔德把全宇宙的現象分為五類:天文現象、物理現象、化學現象、生物現象和社會現象。所以科學也相應地分為五類: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社會學。
宇宙既然是一個整體,那么這五類現象和五門學科當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們彼此關聯,但并不平等。五門學科以天文學為首,然后依次是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社會學。排序的依據是:誰先到達實證階段,誰更有普遍性、簡明性,誰對其他學科的依賴度更低,誰就排得更靠前。序列在前的學科是序列在后的學科的基礎,天文學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礎科學,社會學則是科學發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階段。
對這樣的排序,今天的物理學家一定不以為然,但他們不會比數學家更惱火。數學家一定在想:我們的位置在哪里?我們研究的內容難道屬于形而上學的思辨嗎?仔細一想,數學還真的算是抽象的、思辨性的學問。
在孔德的時代,天文學、物理學、化學和生物學都已經形成專門的學科,只有對社會現象的研究還沒能進入實證階段。看來,時代呼喚著社會學的出現。創建社會學,舍我其誰!
作為學科創始人,孔德當然享有對這個新學科的命名權。他取的名字是“社會物理學”。顧名思義,研究社會要像研究物理一樣,探究現象背后的基本規律,然后就可以應用這些規律解釋歷史、預測未來。后來孔德懷疑有人偷用了“社會物理學”這個名字,于是改稱“社會學”。1839年,“社會學”一詞正式出現在孔德《實證哲學教程》第4卷,由拉丁語中表示“社會”的“societas”和希臘語中表示“學說”的“logos”復合而成,這標志著社會學的正式確立。
但是,我們即便接受了“社會學”這個說法,也有必要記住孔德原本給它的定位是“社會物理學”,這就回應了我在前邊提到的問題:“社會物理學”這個概念意味著,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是相通的。
至于社會學的研究方法,在孔德看來,和它的上一級學科生物學高度一致。生物學家最基本的研究對象是生物個體,比如一棵樹、一只狗。換言之,生物學做的是整體性的研究,并不會把一棵樹、一只狗割裂開來,研究一個葉片上的一條葉脈或者一只狗尾巴上的一根毛。社會很像是一個生物體,或者說有機體,所以社會學也要從這個角度去研究。
孔德并不知道今天的生物學前沿已經是分子生物學了,人畢竟很難超越自己的時代。
孔德當時的生物學,主要有兩大板塊,一個是解剖學,一個是生理學。既然社會學和生物學如此相似,那么社會學也應該有兩個板塊。孔德說,這兩個板塊就是社會靜力學和社會動力學,前者研究社會秩序,后者研究社會進步。只要我們想到達爾文的進化論這時候尚未問世,就有理由佩服孔德這些既先進又幼稚的構想。
(3)作為孔德接班人的斯賓塞
孔德雖然創建了社會學,給社會學規劃了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自己卻沒有做出很大的成就。真正把孔德這套想法發揚光大的是比他小22歲的英國學者赫伯特·斯賓塞。今天我們提起“社會有機論”,第一個聯想到的名字往往是斯賓塞而不是孔德。斯賓塞有一部名著,書名就叫《社會靜力學》,全名是《社會靜力學,或人類幸福基本條件的說明及其中首要條件的詳細論述》(Social Statics: or The Conditions Essential to Human Happiness Specified, and the First of Them Developed, 1851),如果我們不知道孔德,就不會理解斯賓塞這個書名的涵義。
但斯賓塞對孔德評價不高,認為他總是懷有偏見,并且被愛國主義情懷——也就是法國人的驕傲——干擾了理性。
斯賓塞確實比孔德更加沉靜,更有理科生的感覺。是的,出身于一個普通教師家庭的斯賓塞從小就是一個優秀的理科生,文科知識一塌糊涂。畢業以后,他應聘做了鐵路工程師,后來升級成鐵路繪圖員,業余時間喜歡搞搞科技小發明,眼看著就要以理工男的姿態終老一生。誰也想不到,這個有為青年竟然很草率地辭了職,轉戰文科陣營去了。
這次轉行還算成功,他的文章經常能在激進報刊發表,后來還結集成書。但寫作不是一個收入豐厚的行業,只有金字塔尖的少數人才能名利雙收。斯賓塞雖然已經是個小有成就的作家,但微薄的稿費實在無法保障生計,逼得他只有含羞帶臊地回到了原先的工作崗位。
那一年他還只有24歲,年輕人的沖動總是可以被原諒的。但世事就是這樣無常,僅僅兩年之后,經濟危機爆發,鐵路交通大受影響,斯賓塞毫無懸念地失業了。
直到四年之后,也就是1848年,斯賓塞終于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周刊助理編輯。這本周刊在今天依然聲名顯赫,中國讀者也越來越多,它就是《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
《經濟學人》創刊于1843年,到斯賓塞就職的1848年已經做出了不小的名氣。這份工作收入豐厚,更大的好處是能夠結識很多精英人物,斯賓塞和赫胥黎的友誼就是在這一時期奠定下來的。
還有一項好處,就是有充裕的業余時間。這哪里是一份工作,簡直就是鍍了金的人生跳板。這時候的斯賓塞眼界更開闊了,思想更成熟了,文筆也更流暢了。1851年,他發表了自己的第一本社會學專著《社會靜力學》,翌年出版《人口理論》(A Theory of Population, 1852)。我們從孔德給社會學所做的規劃來看,這兩本書分別對應著社會靜力學和社會動力學。斯賓塞對社會進化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來自生物學的,但不是達爾文的進化論——那時候《物種起源》還沒有問世——而是拉馬克的進化論。
(4)達爾文之前:拉馬克的進化論
在進化論的發展史上,拉馬克是達爾文的前輩。早在1809年,正是達爾文出生的那年,拉馬克發表名著《動物學哲學》(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進化論觀點在當時足以驚世駭俗。“進化論”這個詞的第一次出現,就是在拉馬克這部書里。
但是,當時真沒能驚世駭俗,因為拉馬克被徹底邊緣化了,連論文都很難發表,一生在貧病交加中做研究,最后在貧病交加中辭世。
之所以有這樣的悲劇,是因為當時生物學界的主流學說是所謂災變說:上帝用洪水淘汰舊物種,然后創造新物種,而物種一旦被創造出來,就會一直保持原樣。拉馬克的理論可以稱為漸變說,認為物種是逐漸演變的,比如長頸鹿以前并沒有這么長的脖子,一代代逐漸進化,終于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拉馬克的進化論有兩個核心原則,即“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
用拉馬克的原話說,所謂“用進廢退”,是說“在發育還沒有到達極度的時候,動物中,無論哪一器官,愈長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發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進步與使用的時間成正比。至于長久廢而不用的器官,則于無形之間自己會變得萎縮,能力也逐漸減退,結果至于消失”。所謂“獲得性遺傳”,是說“一切緣于悠久的環境影響,或緣于長久的使用與長久廢而不用的關系,各類生物所獲得的改變,都能因自然力而傳至下代子孫。”
舉例來說,“用進廢退”就好比我們去健身房鍛煉,肌肉越練越發達,如果不去健身,每天像我這樣起早貪黑給專欄寫稿,那么肌肉就會越來越萎縮,甚至完全消失。“獲得性遺傳”是說健身房里練出來的健美肌肉可以遺傳給下一代——我們可以在生活中看到,運動員的子女確實都有很好的身體素質——相反,像我這樣的人,生下來的孩子一定弱不禁風,從幼兒園時代就是所有人欺負的對象。
這話說來辛酸,還是用長頸鹿的例子來解釋這兩項原則吧:長頸鹿的脖子為什么那么長,一定是因為它們一直努力伸著脖子想要吃到更高處的樹葉,脖子就這樣越伸越長。而脖子每伸長一點,這個特征就會遺傳給下一代,于是子子孫孫,遺傳特征緩慢積累,短頸鹿就變成長頸鹿了。
長頸鹿的祖先為什么非要這樣做呢?在拉馬克看來,不僅是長頸鹿,每一種生物天生都有這樣的動機,追求更高級、更復雜、更完善的形式。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簡單、低等的生物會慢慢進化成復雜、高等的生物。
拉馬克是研究無脊椎動物的專家,事實上,脊椎動物與無脊椎動物這種二分法就是由拉馬克確定的。拉馬克把無脊椎動物分成10個綱,把它們按照階梯形排列,把這個序列看成進化的次序。拉馬克這樣講過:“在相繼產生各種各樣的動物時,自然從最不完善或最簡單的開始,以最完善的結束,這樣就使動物的結構逐漸變得復雜。”是的,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進化”論,而不是達爾文提出的“演化”論,單細胞生物就可以這樣逐漸進化到人。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得出牛頓的影響力。在牛頓的宇宙體系里,上帝僅僅做了“第一推動”,宇宙就按照物理法則自行運轉起來,完善起來,這個過程中再不需要煩勞上帝他老人家插手干涉。同樣道理,生物界也在上帝的“第一推動”之下,根據進化規律自行發展,逐漸演變成今天的樣子。
這樣的理論,貌似離經叛道,其實深究起來的話,我們會發現它甚至比災變說更給上帝留面子。道理是這樣的:即便上帝一開始就設計出所有物種最完善的樣子,但環境是會改變的,最適應原有環境的生物未必就能適應翻天覆地之后的環境。如果地球的年齡真像神學家們推測的那樣只有幾千年,倒也談不上多么顯著的環境變化,但是,這是一個化石大發現的時代,山崖上的貝殼化石觸目驚心地向人類提醒著這里曾經有多怎樣滄海桑田的巨變。所以,地球一定有著相當悠久的歷史,一定發生過許許多多次的滄海桑田,如果物種不能改變自己來適應新環境,怎么可能存活到今天呢?
如果你已經人到中年,應該會對這個說法有一種熟悉感。你甚至會想:這不就是達爾文的進化論么?當然不是,這是拉馬克的進化論。
斯賓塞在《社會學研究》當中羅列當時英國人做出的科學貢獻,對進化論的淵源提到了這樣一筆:
「不久以前,達爾文先生對生物科學有偉大的補充。他的祖父先于拉馬克闡述了這個籠統的認識:生物體通過適應性的變化而演變,但沒有像拉馬克那樣確定這個觀點。達爾文先生與祖父有相似的見解,但發現他們倆都錯誤地解釋了變化的原因。其中一些原因是正確的,但不足以解釋所有的作用。達爾文確認了他稱為“自然選擇”的更深層的原因,成功地使這一假說由僅僅部分合理轉變成十分合理。他確立了這個觀點,十分令人欽佩,絕大多數博物學家已接受了他的觀點。他的觀點使生物演化的過程更容易被人理解,使全世界生物學觀念發生了革命。(張宏暉、胡江波譯,華夏出版社,2001年)」
斯賓塞雖然對達爾文不吝贊美之詞,卻并不曾真正分清拉馬克和達爾文的理論分歧——達爾文的確“十分令人欽佩”,但他的貢獻只是“對生物科學有偉大的補充”。
斯賓塞的社會學深受拉馬克進化論的影響,而嚴復把斯賓塞奉為偶像,進化論譯介到中國正是通過嚴復,嚴復還不是一個忠實的翻譯家,所以在嚴復那里,達爾文的進化論和拉馬克的進化論就沒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對進化論的轉述又往往是從嚴復對斯賓塞和赫胥黎的轉述式的翻譯而來的,所以中國人對進化論的理解從一開始就有偏差。
拉馬克的進化論和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本質的不同。“用進廢退”的理論很早就遭到質疑,因為它無法解釋生物界的“擬態”現象。我們還拿長頸鹿舉例:長頸鹿的脖子也許真的隨著努力越長越長,但它身上的迷彩偽裝該怎么解釋呢?這總不是“努力”可以長出來的吧?再比如枯葉蝶的外形,靜止的時候完全和一片枯葉一模一樣,野兔在不同的季節變換不同的毛色,這都不是“努力”可以達到的效果。達爾文的“物競天擇”卻可以完美解釋擬態現象:恰好發生了這種基因突變的個體比同伴更有生存優勢,被“自然選擇”這只“看不見的手”篩選出來,最大限度地繁衍后代。
直到1943年,路利亞和德爾布拉克在《遺傳》雜志發表論文,題為《細菌從病毒敏感型向抗性型的突變》,這是對拉馬克主義的一次致命打擊。1953年,沃森和克里克揭示出DNA雙螺旋結構,從此遺傳問題就要在基因當中尋找答案了。在這樣的研究基礎上,我們終于知道遺傳信息的傳遞只能從DNA到RNA再到蛋白質,而不能由蛋白質傳遞給DNA,這就意味著后天性狀無法遺傳,“獲得性遺傳”似乎從此失去了最后一點立足之地。
生物到底是“進化”還是“演化”,或者說生物的進化到底是有定向的還是無定向的,這也是拉馬克與達爾文的一個核心分歧。我們如果僅僅站在當下反觀歷史,就很容易成為拉馬克的支持者,但如果我們可以抽身于時空之上,俯瞰巨大時間尺度里的生物變遷,很可能會轉而擁戴達爾文的理論。也許將來的某一天,天崩地裂,飛沙走石,人類這種嬌貴的高級動物不再適應新的環境,地球成為蝸牛的天下。
但斯賓塞不認為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他早期的思想里,無論無機物世界還是有機物世界,歷史的車輪永遠滾滾向前,萬事萬物無不是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雜,從不確定到確定地發展著。盡管他在后來修正了這個看法,承認有退化現象的存在,但還是認為所謂退化不過是暫時的,進步不是直線向前,而是曲折前行。總體來看,仍然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不確定到確定。
今日思考
基于這樣一種前提,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么斯賓塞會認為諸如貨幣的發行和管理,燈塔之類的公共設施的建造,國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業,郵電服務這些在今天看來顯然屬于政府分內事,民間無法自發完成的工作,都是政府不該插手的事情。政府干預就等于拔苗助長,說得更嚴重一點就是逆天,結果非但低效,甚至會適得其反。社會這個有機體是一個超級復雜的復雜系統,不是能計劃、能預測、能控制的,任由它自動自發地生長才是最好的方式。但我們最容易發出的疑問是:難道普及教育也不應該嗎?我們親身經歷著九年制義務教育,分明也看到了它的顯著成效,斯賓塞難道看不出來?
如果我們這樣質問斯賓塞,他一定會反問我們:“你們說說看,普及教育的本質到底是什么?剛剛提到的‘貨幣的發行和管理,燈塔之類的公共設施的建造,國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業,普及教育和郵電服務’,這些內容里邊存在著可以合并的項目,你有沒有看出來呢?”
這個問題就作為今天留給你的思考題吧。
今日得到
現在就讓我們進入復習時間,回顧一下今天內容里的知識要點:
19世紀的法國實證主義哲學家奧古斯特·孔德是社會學的創始人。孔德把全宇宙的現象分為五類:天文現象、物理現象、化學現象、生物現象和社會現象。所以科學也相應地分為五類: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和社會學。序列在前的學科是序列在后的學科的基礎,天文學是最具本源性的基礎科學,社會學則是科學發展的最后的、最精深的階段。
孔德認為,社會學的上一級學科是生物學,生物學的學術成果的方法論理應成為社會學的根基。社會很像是一個生物體,或者說有機體,所以社會學也要從這個角度去研究。
孔德時代的生物學主要有解剖學和生理學兩大板塊,所以社會學也被相應規劃出社會靜力學和社會動力學,前者研究社會秩序,后者研究社會進步。
孔德的創見被英國學者赫伯特·斯賓塞發揚光大,斯賓塞的名著《社會靜力學》書名直接來自孔德對社會學兩大板塊的劃分。
斯賓塞對社會進化的理解主要來自拉馬克的進化論,拉馬克是生物進化論的創始人,是達爾文的先導者。1809年,正是達爾文出生的那年,拉馬克發表名著《動物學哲學》(Philosophie zoologique),提出的進化論觀點在當時足以驚世駭俗。“進化論”這個詞的第一次出現,就是在拉馬克這部書里。
拉馬克的進化論有兩個核心原則,即“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所謂“用進廢退”,是說“在發育還沒有到達極度的時候,動物中,無論哪一器官,愈長使用,愈能有力,愈能向前發展,愈能增大;它的能力的進步與使用的時間成正比。至于長久廢而不用的器官,則于無形之間自己會變得萎縮,能力也逐漸減退,結果至于消失”。所謂“獲得性遺傳”,是說“一切緣于悠久的環境影響,或緣于長久的使用與長久廢而不用的關系,各類生物所獲得的改變,都能因自然力而傳至下代子孫。”
斯賓塞的社會學深受拉馬克進化論的影響,而嚴復把斯賓塞奉為偶像,進化論譯介到中國正是通過嚴復,嚴復還不是一個忠實的翻譯家,所以在嚴復那里,達爾文的進化論和拉馬克的進化論就沒有界分得很清晰,其他人對進化論的轉述又往往是從嚴復對斯賓塞和赫胥黎的轉述式的翻譯而來的,所以中國人對進化論的理解從一開始就有偏差。
生物到底是“進化”還是“演化”,或者說生物的進化到底是有定向的還是無定向的,這也是拉馬克與達爾文的一個核心分歧。
斯賓塞認為,人類社會也像生物世界一樣,會在自然秩序里達到完滿。作為有機體的社會是一個超級復雜的復雜系統,不是能計劃、能預測、能控制的,人為干涉要么低效,要么適得其反。
就到這里吧,我們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