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總(化名),這兩張承兌匯票是怎么回事?”
“我記不清了。”
“在你公司會計賬冊上,白底黑字寫著這輛匯票轉給了M和N,但是只有姓,這兩個人是誰?”
“我好像沒什么印象了。”
“方總,法律和政策該說的我們都和你說了,現在書面憑證在這里了,你不應該有什么顧慮。”
“我現在真的沒有什么顧慮了。”
“那這個M和N是誰?”
“M應該就是我吧,另外一個是我的司機N。”
“你的公司出承兌匯票給自己的老板和司機,你覺得合理嗎?”
(沉默)
“個M和N到底是誰?”
“我記不太清了。”
一縷陽光映在軟包三角桌上,寂靜里甚至可以聽見夏季的風聲。
方總是市里一家裝飾公司的總經理,在偵辦一起案件的過程中涉及不正當的經濟往來,我們將其作為證人帶到辦案點。
職務犯罪中的主要取證任務是較為困難的,許多送禮的行為不一定構成《刑法》中的行賄罪,法律規定不僅僅要求財物條件,還需要謀取相應的不正當利益。但對于大多數民眾而言,不了解法律就意味著恐懼,恐懼會帶來沉默。一般的企業老板出于趨利避害的角度,往往不敢觸碰這處硬傷,而我們,正是讓其直面忌諱的一群人。
詢問過程已至僵局,法律、政策、書證、證人證言在腦海里飛速閃過,望向方總一臉的無畏,好像戰爭中的視死如歸的士兵。就那么一層窗戶紙大家都不沒有去捅破,而我感覺我已經打不出一手好牌了。
“走了,蘆花。”
有人刷開裝有電子鎖的門禁,站在門口,不多說一個字,就有著與眾不同的威嚴和氣魄,這是我們的反貪局局長,我們習慣叫他廠長。
廠長示意我和同事一起將方總帶回他所在的裝飾公司,去向他公司的財務會計問問情況。
坐在老式的棕色藤椅上,會計皺著眉頭,好像有點抵觸,又有點畏懼。
“這本賬冊上的兩筆承兌匯票的轉手,是你記的吧?”
“是我記的。”
“這兩筆賬是怎么回事?”
“我看看......這就是轉手給M和N的匯票啊。”
“這個M和N是誰?”
“那好像是轉給XX公司的吧,在年底的時候員工可能需要發工資,我們可能是將這兩張匯票兌現了。”
“一般公司兌現的情況,多是大面額的匯票兌換較小面額的現金,就好比用十五萬的匯票可以兌換二十萬的現金嗎?”
(沉默)
“而且這賬冊上記錄的是M和N,怎么回事?”
“那應該是我們的老板和我們公司的司機吧,我們公司就只有兩個人姓N的。”
“那你看之前你自己記錄的賬冊,轉出名稱寫的都是其他公司,只有這兩筆是你說的所謂“轉給自己內部人的賬?”
“這也很正常啊。”
“每個會計長期記賬過程中都會養成自己的記錄習慣,突然將兩筆賬的轉出名稱寫成自己內部人的名字,還是簡稱,你怎么解釋?”
“可能自己人比較清楚,就不用記得那么詳細了。”
“你們員工平時是怎么發工資的?”
“一般是直接打到員工賬戶的銀行卡上。”
“這兩張匯票中為什么有一張匯票要轉手給你們公司的司機?”
(沉默)
財務室之外,方總裝飾公司的另一個房間。一個身材高大壯實的中年男子推開玻璃門走了進來,因為這個人社會關系廣泛,我們叫他教父。
“方總,這位是馬律師,我們曾經共事過,你應該也認識的。”
“是的是的,他是我同學啊,好久不見好久不見。”
“之前你的事情我都和馬律師說過了,你也許應該聽聽他的建議。”
“好的好的,那我可以單獨和他談一談嗎?”
“可以可以,我幫你把門帶上。”
經過半個小時左右的談話,方總來到外面的沙發桌上,一臉萌地對我們說:“我突然覺得這兩筆錢,好像是我送給M和N的。”
我們哈哈大笑,看了一眼呆滯在那里的方總。
廠長說,帶回做筆錄。
筆錄的過程很順利,方總詳細地交代了他送給M和N的兩張匯票,當我們嘲笑他為什么采用送承兌匯票這種傻乎乎的方式時,他說只是圖個方便而已。在我找出行賄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有關法律規定打印給他看后,結合相關法律規定的限制條件,對方總的事情進行了法律解釋,廠長也下來做了做思想工作,這一取證工作就此暫告一段。
結束時廠長帶方總出門,我收拾收拾辦公物品,心里滿滿的釋然,而方總,他也很釋然。
這種釋然是之前撒謊,之后承認的一種變化,而對于這種變化,我們感同身受。畏懼、猶豫、僥幸通通消散,而這種感覺,只有當你設身處地地與他交談之后才會有的感覺,通暢的感覺。并且只有當這個時候,我才會放下心來,好好休息。
“謝謝你了,蘆花。”
“方總,再見。”
我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輾轉各地不知不覺已經度過十個小時。
晚飯時我坐在豐收園(辦案點化名)的餐廳里,比起往日的安靜,這一天人漸漸多了起來,豐收園又恢復了往日的熱鬧,人們笑著,說著工作上有趣的事情。
比起這里的熱鬧,也許有的人已在夜里發愁得睡不著覺,我想起了有人在辦案點里應對我們詢問的游刃有余,談笑間那莫名的自信和傲氣。
我不禁笑了笑,我嗅到了大戰在即的硝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