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翻譯】
孔子說: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罰來制約百姓,百姓可暫時免于罪過,但不會感到不服從統治是可恥的;如果用道德來統治百姓,用禮教來約束百姓,百姓不但有廉恥之心,而且會糾正自己的錯誤。
【解讀】
我個人覺得孔子提出的“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對于當代社會中復雜的人心來說,我都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用道德來統治百姓,用禮教來約束百姓,百姓不但有廉恥之心,而且會糾正自己的錯誤。”
所以我找了一篇大師對這句話的解讀:
? ? ? 孔子在本章中提出,刑罰只能避免人們犯罪,并不能讓他們生出犯罪可恥的心理。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榮辱觀,光靠政令和刑罰是確立不起來的。但是,若是用道德誘導人們向善,用禮制統一人們的言行,老百姓不僅會有羞恥之心,還能恪守正道,民心歸服。這兩種方法比較起來,道德教化和以禮治國要比苛政刑罰高明許多。
? ? ? ? 在這里,有必要說一下“德”和“禮”,“德”這里應該理解為道德自律,是人們內心的一種行為準則,時刻都在約束著自己。“禮”是社會規范,是對人們的行為和相互關系做出的種種規定。因此,這句話可以理解為在治理國家時,若是用禮儀道德規范人們的言行,老百姓就會心甘情愿地服從于統治者的管理,不會生出二心。
? ? ? ? 孔子在此強調“以德治國”的思想,重視道德修養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國政治史上有著重要的價值。幾千年來,中國歷代君主雖然都采用“儒表里法”治國手段,但無論如何,對道德價值的宣講和踐行,對社會的穩定和人際的和諧起到了巨大的作用。雖然有人認為孔子忽視了政令制度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但德治的理想高于法治的境界則是不爭的事實。倘若將他以德治國的思想放到現代,然后再與法制制度相結合,二者相輔相成,其效果當然會更好。
? ? ? 在周天子統治的時期,社會運轉主要是靠禮制加以約束的。但是,到了孔子生活的時期,禮制基本上已經是名存實亡。再加上當時的社會動蕩不安,各諸侯國紛紛頒布了繁苛的政刑,很少有人會用禮制安邦。但是,光有政刑,卻不能教化民眾,沒有政刑更是無法管束民眾。因此,孔子的這套理論確實不錯,但因禮制煩瑣而難行得通。所以,在企業乃至社會中,汲取禮制的合理成分,簡化程序,并確保其嚴肅性,還是有極大價值的。
? ? ? 孔子曾與衛國的大夫孔圉討論過治國之道,孔子說,用禮樂統治黎民百姓就好像用韁繩駕馭馬匹,騎馬的人只要握住韁繩,它們就知道怎么跑了。用刑罰統治老百姓,就好比拿鞭子驅趕它們一樣,很容易失去控制,令騎馬者受傷。當時,孔圉提出疑問,只有韁繩,沒有鞭子,馬兒怎么會怕人呢?若是這樣的話,馬兒反而會越跑越慢。若是對他們的這段對話加以仔細分析,大家不難看出,孔圉主張以刑罰為主,禮樂為輔;而孔子則主張禮制,反對刑罰,體現出了其以德治國的政治主張。就當時的實際情況而言,孔圉的主張似乎更為合理一些。不過,孔子的主張也并非沒有道理,若是老百姓都接受道德禮樂的規范,嚴格要求自己向著好的方向發展,社會自然會太平無事。
? ? ? 總之,在本章中,孔子的觀點還是十分明確的。若是統治者以德和禮治國,就能得到百姓的認同和親近,整個國家的凝聚力也會提升不少。倘若利用刑罰和政令治理國家,雖然也能相安無事,但是民眾對國家的感情卻很淡,缺少相應的凝聚力。而最理想的政治形態,莫過于“禮樂刑政”的統一,才是最完備的治國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