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在《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中,寫了他如何走上寫作的道路,寫了他自開始寫作以來每年一次的馬拉松比賽,寫了他體能退化、馬拉松成績不盡如人意之后,轉而想通過鐵人三項進一步挑戰自己。
村上《挪威的森林》是很早讀過的,印象中所有人物都不健康,整個作品透著陰郁和壓抑,很不喜歡。記得當時擔心自己沒有看懂,還找來電影看了一遍,看完還是不喜歡。自那以后,很少再看日本文學作品,連帶著對日本人也沒什么興趣了。
一位朋友特別崇尚日本文化,因著她的推薦,觀看了電影《情書》,整個感覺就是唯美,特別觸動內心,朦朧而溫情,頗有東方的含蓄美;《東京物語》娓娓道來的親情令人動容。這些又勾起了我了解日本文化的興趣,覺得日本人有些神秘,大和民族是個蠻有味道的民族。川端康成的《雪國》是諾貝爾獲獎作品,本想以此來觀察一下這個民族里的人,可惜打開了兩次,仍然不能讓我一氣呵成地讀完。很為主人公著急,有話不直說,非得拐彎抹角,猜來猜去,看了只覺得鬧心,這些奇怪的日本人。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是村上春樹寫自己跑步一部作品。當我閱讀時,我看到了什么呢?
我認識了村上春樹,也認識了日本人。
村上春樹是死磕自己的,當他一旦踏上馬拉松之旅,他決不允許自己走路,即使遇到腿抽筋、肌肉痙攣這樣的情況,他依然慢慢跑步,就像他說的,馬拉松是跑的,不是走的。他兩次的馬拉松之旅給我印象最深刻:
在希臘,他沿原始的馬拉松路線獨自逆向跑了一遍,從雅典到馬拉松。正值盛夏,而盛夏的雅典熱得無從想象,當地的雅典人沒事絕不到外面去,天黑了才到外面活動。村上趁天不亮出發,一路奔跑,一路脫衣。太陽火辣辣照下來的時候,他出的汗從皮膚蒸發掉了,只剩下白色的鹽沾滿了全身,又是火辣辣地疼;每跑出一步,渾身的肌肉仿佛被人拿著銹跡斑斑的刨子在拼命刨挖一般。當他跑完全程的時候,仿佛是個鹽人。
還有一次是在北海道跑超級馬拉松---100公理,用時近12個小時;一天的時間,從早到晚,一直在奔跑。當跑到45公理處的時候,腿肌肉發僵,他改用以上半身為中心的跑法,將兩條手臂大大地甩動起來,晃動起上半身,讓動能傳向下半身,借這力量將兩條腿向前推動。比賽結束,他的兩只手腕都腫了起來。當他跑到75公里處的時候,他感覺自己就是一架向前奔跑的機器。
由此我想到了《東京物語》中老夫婦看到兒女忙于生活,各有各的不如意,自己想幫忙,但有心無力時,悵然若失的表情;二戰時,武士道敗將切腹自殺的決絕;日本海嘯時,幸存者默默地收拾殘局的落寞與聽天由命。似乎日本人的個性都是執著的、對自己要求極為苛刻的、大多向內求而不是向外求的。這樣的民族性應該是和它密集的人口分布有關系的,無怪乎它逮著機會就想向外擴張。
我還認識到:一個人做一件事情的方式就是他做所有事情的方式
在我們的概念中,作家是光鮮的職業,是創造有意義的生活,跑步似乎就只是一種鍛煉身體的方式而已。當村上春樹決定要以寫作為生的時候,他開始了跑步,剛開始只是為了保持好的身體狀態,便于文學創作,但跑著跑著,他發現跑步和寫小說是一樣的。他16歲時曾經脫光衣服,站在衣鏡前,發現自己如此多的缺陷,而隨著跑步,他慢慢發現自己的體形越來越像個跑者,越來越健美;而且隨著不斷奔跑,他的身體機能也越來越好。就像他說的:”我們每個人只能憑著手頭擁有的去面對世界”。他的文學創作同樣是基于對世界和他自己的這一認知,正是奔跑使他認識了自己,進而認識了世界和人生。
正如他每次寫小說提前都不設定結局,人物的命運都是隨情節演變一樣,他跑步也是如此。有人問她跑步的意義,他的回答是:“意義就是奔跑”。我們每做一件事的時候,總擔心做的是沒有意義的事情,但其實所有的意義都在踐行中體現出來了。村上春樹熱愛文學創作、熱愛跑步、熱愛鐵人三項。這對他來說就是生命的意義。
找到你熱愛的事情,每天做下去,你的人生就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