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件事,總是先要有足夠的理由。先衡量利弊,再三考慮,先謀定而后再考慮,最后能不能動起來,不好說。這種糾結或最后是不了了之了。
這似乎是個周而復始,不斷重復的事。
因為我們太在意『機會成本』了??偸窍氚奄Y源用在刀刃上。
而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但今天,我突然想到一個詞:『喜歡的事』。我覺得我應放棄掉其它所有顧慮,就憑借著『我喜歡』這三個字,就應橫下心來,去做這件事。不要再去糾結應不應做,也不要去期待做這件事的結果。
就當我已分析出了一個非做這件事不可的、依據很充足的理由,雖然當下我還不知這個理由是哈,這不就相當于先貸款嗎?只不過貸款貸的是未來的錢,我現在貸的只是一個以后我再給出的一個理由罷了。
越是這樣想,我感覺自己越有做這件事的動力了,仿佛是一朝頓悟,想通了什么。 又感覺這就是一場心理動員,讓我從此再無后顧之憂。
既然已動員,那就在行動篇見真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