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小心火燭。”
小時候看影視作品里,常會有這樣一位打更人打著梆子或鑼,告訴大家時間也提醒百姓注意防火。
從古到今,火情都是讓人警惕的“洪水猛獸”。尤其在古代,一旦救助不及時,一間茅草屋,很可能頃刻間便會化為灰燼。
所以,古人高度重視防火,那么他們是如何預防和應對火情的?
近水設置
優先選擇近水位置構筑建筑。只要有條件,小到百姓屋設,大到城池建設,都會盡量選址近水部位。
因為這種方式既有利于生活,比如農田灌溉、乘船出行、養魚,更有利于防火取水;而且環境相對濕潤,不易干燥自燃。
如果沒有這種自然條件,則在建筑內設置用來儲水的水缸,或是打設水井。這樣一旦發現火災,取水更加便捷,可以及時將火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防火墻&封火墻
明代建筑中就已經出現了封火墻。其中最有名的恐怕就是徽派建筑的“馬頭墻”。據傳明朝弘治年間,當時任徽州知府的何歆,發現當地頻繁發生的房屋失火。據研究發現建筑多密集,火借風勢,很容易引燃周圍的房屋。所以,創造性地提出了設立“馬頭墻”,把火限制在馬頭墻內,使火只能往上燒,從而起到防止火勢蔓延的作用。
此外,同樣從明朝起,南方的民間建筑建造時開始在墻上涂膜灰泥等。該方式可以減少火勢的蔓延,也可以阻隔煙霧的彌漫。保證居民安全,起到延長火勢救助時間的作用。
防火機制設置
據記載,從西周朝時起就設置火政官,主要分為司烜、司爟和宮正,用來預防和處理火情。
司烜負責在夜巡,提醒人們注意防火。本文開篇提到的用于提醒大家注意防火的更夫就屬于司烜下屬。司爟則負責火情過后,對火情起因進行分析處理,對縱火者追究責任。宮正負責宮中的火情預防及處理。
此外,從宋代起,在城市重點區域或重要建筑附件會設置望火樓。這是一個相當于消防報警中心的存在。
樓上會有人晝夜值守,一旦發現火情,就用旗幟(白天)或擊鼓(夜晚)的方式進行報警。
宋代建立了中國最早的專職消防隊“軍巡鋪”。據《夢梁錄》記載:臨安“官府坊巷,近二百步,置一軍巡鋪”。全城建立望火樓二十多處,消防部隊人生多達2300人。
縱火處罰
預防火情,除了物理設置、機構設置,古人還在律法上做出了嚴罰規定。
大秦律中對縱火犯有明確的處罰規定:“方燧延燔里門,當貲一盾;其邑邦門,貲一甲。”簡單來說,就是縱火者要罰款。對老百姓來說,少則傷筋動骨,多則傾家蕩產。
《唐律疏議》中對故意縱火者:故意放火者,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根據損毀財物程度、是否傷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又有不同的刑罰。對縱火導他人死亡的處于斬首之刑;損毀財物“滿十匹”,會被判處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