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1/3《成功,動機與目標》(一)
Part 1 成功者與自制力的悖論(上)
序:如果自制力缺乏是實現目標道路上最大的絆腳石,那么成功當選總統的奧巴馬為什么總戒不掉吸煙?
第一章 ? “做到最好”不夠好
無論你要去何方,第一步是決定目的地之所在。這聽起來顯而易見得過了頭,以至于你好奇我為何要費此口舌。其實,無論這點多么像廢話,你還是會驚訝的發現許多人完全忘記了這點。沒錯,你是感覺給自己立下過不少目標,但當真如此嗎?還是你只是想要更開心、更健康或更成功,卻沒真正決定過具體做什么?你有欲望,你想做的很多很多,但你把多少個愿望轉化成真正的目標過?沒有這個轉化,我們的欲望就僅僅停留在那個“希望能夠實現”的層面。想象一下,你想出去好好度假,但你的計劃如果只停留在“我想去個溫暖的地方”這個層面,你最終哪兒也到不了,不是嗎?
所以說,制定計劃是重要的。在這章里,本書作者用一些調查研究來解釋其中的原因。但這不是全部。因為如何制定目標,如何理解自己的目標,以及如何實現自己的目標同樣重要。當你用正確的方式聚焦于正確的細節時,成功就離你更近一步了。
如何制定目標:別用“做到最好”
告訴別人“要盡你所能做到最好”是鼓舞人心的好方法,對嗎?我們中大多數人都聽說過也說過無數次。出發點是好的——讓人盡其所能做到最好可能是不那么給人壓力的一中激勵,貌似會激發出對方最好的表現。只不過現實并非如此,這真的是不怎么樣的一個鼓勵。
主要是因為“做到最好”這話很模糊——太模糊了。我的“最好”究竟是什么程度的?他的最好是什么?看到結果你怎么知道這就是他的最好?他本身又怎么知道他的“最好”能到什么程度?有任何人知道嗎?
在現實中,沒有人聽到“做到最好”后會想:“我要把這件事做到沒有一丁點兒更好的余地為止。”這樣很傻,估計也會花很多時間。反而,聽到這句話我們會想:“我要做到老板滿意并覺得我盡力的程度為止。”這聽上去其實并不怎么鼓舞人心。如果沒有具體目標,“做到最好”所帶來的結果往往離“最好”相差甚遠。這很諷刺,“做到最好”恰恰是最平庸的方案。
那拿什么來取代“做到最好”呢?答案是:具體而艱巨的目標。埃德溫.洛克和加里.萊瑟姆,兩個著名的組織心理學家,用了幾十年的時間研究因制定具體而艱巨的目標而帶來的卓越成效。在全球千例研究里,科研人員發現具體而有難度的目標比模糊或過于簡單的目標更能激發優異的表現。而且差距是明顯的。無論這目標是自己樹立的,別人給的任務,還是和父母、老師、老板或同事一起制定的,以上結論皆成立。
為什么具體而艱難的目標比“做到最好”更給人動力呢?“具體”這部分的意義是顯而易見的。讓人知道你具體的期望值(或者為自己定下具體的目標)就排除了在這個標準下的表現——避免人們告訴自己“已經夠好了”。如果奮斗的目標不明確,人們很容易向疲憊、灰心或無聊妥協,但若建立了具體的目標,你便無法欺騙自己了。達標或非達標,沒有中間地帶。你若是還沒達標,若是還想成功,便只能繼續努力。
那么“艱巨”這部分呢?樹立艱巨的目標不是很危險嗎——標準太高不是會帶來很多問題嗎?難道這不是在邀請失望和失敗嗎?絕對不是!當然,你不能制定不現實或者不可能實現的目標。艱巨而具可能性才是關鍵。因為有難度的目標會促使你下更大功夫,更加聚精會神,更加沒有二心。你會堅持更久,也能更好地運用最有效的策略。
洛克和萊瑟姆的研究結果被證實在每個人群中都適用,比如科學家、商人、卡車司機、公會工人、伐木工人等。在一個20世紀70年代早期的研究調查里,萊瑟姆發現木材搬運工的平均負重上限是法定上限的60%——這個情形對公司來說即浪費時間又浪費資源,而工人們對每趟的負載量并沒有一個具體的目標。所以洛克給他們定下了法定重量的94%這樣一個目標。九個月后,洛克返回伐木場,發現那時搬運工人的平均負重已在法定重量的90%左右,為公司剩下了相當于現在幾百萬美金那么多錢。
如果你給搬運工制定一個搬運更多木材的目標,他們就能搬得更多。人們通常會把事情做到被要求的程度,而不會做的更多。要求高,只要把究竟多“高”具體化,你就真的能看到高水準的表現。
如何理解自己的目標:西瓜與芝麻
你采取的每個行動或目的都能用很多種方式被歸納和理解。用吸塵器這個舉動可以被稱作“做衛生”或“從地板上吸走垃圾”;想在數學考試中拿A可以被解釋為“把大部分題都做對”,也可以理解為“要精通代數”;定期鍛煉可能是為了“減掉10磅”,也可以是為了“更苗條”。
兩種理解都是正確的,所以并不是說一種思維方式優于另一種,不過他們肯定是不同的,而且這里的差異很重要。原因是,抽象的“為什么”和具體的“是什么”這兩種行為理解方式在立志效果上各有利弊。在不同情況下,一種思維方式可能比另一種更能有效地幫助人們實現目標,關鍵是要懂得針對不同情況而適當的轉換思維方式。
“為什么”思維:
用抽象的“為什么”思維方式理解行為能讓人精神抖擻,因為你把一件事——通常是小事——和一個更大的意義或目標聯系起來了。這便給一件本不那么重要或有價值的事賦予了新的意義。比如說,我要加班1個小時,與其把它看作多打60分鐘的字,不如告訴自己這是在促進職業發展。這樣想,我會更踏實努力的工作。行為的原因特別能給人動力,所以可想而知人們為什么會用這種方式理解自己的行為。
如果你想激勵他人做一件事,用“為什么”來形容這件事也同樣能用來說服他們去嘗試。如果你想讓兒子為化學考試而努力復習,告訴他考出好成績有利于將來考上好的大學會比告訴他打開書被元素周期表來的更有效。無論如何他也要背“H”代表氫,但說那么具體的細節很難激發他的斗志,給他講“為什么”,他也許就去做了。
“是什么”思維:
那么具體細節理解行為,用究竟“是什么”想問題能有任何幫助嗎?當然。首先,這種思維方式在做一件困難、生疏、復雜或是需要很多時間學習的事時就非常有幫助。如果你從來沒有操作過吸塵器,“吸地”(是什么)的理解方式就比“打掃衛生”(為什么)更有效。
當人們用“是什么”理解行為時,他們會聚焦在細節上——從A點到B點的機械過程。他們有時沒那么有斗志,也容易為了一棵樹而失去整個深林,但他們對在崎嶇石路上行駛特別在行。當你所做的事情特別復雜時,先放下全景而聚焦于手上的活兒是值得的。
總結
這么說來,西瓜和芝麻的思考模式各有優劣,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根據目標的不同在兩種模式中轉換。有時這種轉換會自然發生,有時不會。確定自己開啟了最佳模式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