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閱讀一本書時就是一次腦海的素描,最后的結果必然帶著個人的筆痕與視角的偏見。而記錄必要性,正是有待日后反思我們當時狹隘的觀點。本書以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公司法與社會問題,給人一種更高的維度,更本質的視角。
毫無疑義,我們的法律只是人文科學中的一個細小分支,它的根基并不囿于在法律這個虛擬的邏輯體系。正如自然科學,當我們打破三維時空的牛頓定律時,還可能存在四維空間相對論。當我們看待業已成為定律的社會結論時,也不妨用我們的創造力與想象力來質疑這些工具的準確性。
畢竟理想國的摸樣,尚無公認的范式。
——張維迎《公司治理:產權、激勵與治理》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