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與春嬌》里,春嬌問志明:“你是在什么時候喜歡我的?”
志明說:“在街口活動那次,你讓我知道,你工作的店的位置在那邊,而不是你平常說的那一邊,我知道你是喜歡我的,所以我也就開始喜歡你?!?/p>
志明又反問春嬌:“那你又是什么時候喜歡我的呢?”
春嬌說:“在漫春天的那一次,我在衛生間犯了哮喘,你進來問我有沒有事。接著,你還說了一句話,你說,有些事不必一晚上就做完,我們又不趕時間。”
愛上一個人就是如此簡單,只需要你也愛我的明確答案,或者彈指瞬間的一絲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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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嬌從未在前男友那里得到過關心,即使哮喘病檢查、修電腦,男朋友也都不聞不問,她就仿佛談了一場假戀愛,一切事情都需要親力親為,一切苦難也都獨自承受,因此當她哮喘病發作,張志明的關心,才顯得尤為珍貴和動人。
而志明呢,剛剛遭遇了女友劈腿,他頂著一頂綠光閃閃的大綠帽子,就像個笑話,活在同事和熟人中。當他來到抽煙區,所有人都見鬼了一樣紛紛退散,只有春嬌無奈地留了下來,他們一起在街口活動,一起參加朋友的宴會,一起偽裝成日本人騙警察,一起不可自拔地墜入愛河。送春嬌回家的那一次,志明終于忍不住,發出了一個愛的信號:“n55!W!”他知道春嬌有男朋友的,可還是大膽地說出了那句:I miss you!
我不知道,志明是真心喜歡春嬌,還是需要搶一次別人的女友,來減輕自己前女友被搶走的痛苦。但無論如何,愛情的潮水,將這兩個盲目的年輕人徹頭徹尾地吞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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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同事調侃他們的愛情是“賤男人遇上騷婆娘”,確實,從政治正確的價值觀來看,志明是橫刀奪愛的賤男人,而春嬌則是背著男朋友出軌的渣女。但對于相愛的兩個人來說,這是穿越茫茫人海的一次拯救。志明拯救春嬌于一段可有可無漸生嫌隙的感情,而春嬌拯救志明于失戀的痛苦和自尊的被踐踏。
愛情哪兒有什么道理可講,只一個眼神、一次擦肩而過、一個小小的誤會,就能輕易發生。愛情最難的不是如何發生,是相愛后如何相處。因為,相愛只需要一瞬間,而學會相處,卻需要窮盡一生。
2012年彭浩翔又接著拍出了《春嬌與志明》,春嬌與志明過了剛在一起時的激情澎湃,生活的瑣碎撲面而來,各自的性格缺陷也被無限放大。志明與春嬌的感情出現了裂痕,而最后,因為張志明要調到北京工作,于是只好悄無聲息的以分手慘淡收場。
愛情很美好,但人生總有很多事橫亙在愛情之間,工作、事業、前途、其他的男人或女人。每一種需要面對的現實都像一個怪物,一個不小心,愛情就會被擊得粉碎。而愛情的路上,就像升級打怪,只有一個一個KO掉彼此間的問題,才能找到最舒服的相處方式。而志明和春嬌,在愛情的征途中,就被叫事業和性格差異的兩個怪獸給K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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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沒有試過重新去愛一個新的人,不是不想一頓大酒過后前塵往事皆忘卻,但可惜,總有人是你拼盡全力也忘不掉的。志明不是沒嘗試過像當初一樣帶女孩子看馬桶放干冰,但無論如何,卻依然忘不了藏在心底的那個人。
春嬌說,我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喜歡到我自己都好怕,張志明,你就當做好事也好,不要再來找我,真的不要再來找我。
近乎祈求一樣的言語,只是暴露了她究竟有多愛他而已??诳诼暵曊f不要志明來找她,只不過是害怕,他一來找她,她就忍不住跟她回去了。
明明知道不合適啊,卻還是始終戒不掉你。你若問戒煙與戒你哪個更難,我會答,一定是戒你更難?。?/p>
而張志明則說,我喜歡她是因為,我覺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嘗過了滿漢全席,才知道,還是獨獨好你這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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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電影畢竟是電影,導演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將愛情刻畫得如此堅貞美好。而現實中,卻多得是,分分合合中漸漸分道揚鑣的愛情。即便其中一個人想回頭,另一個人也早已不在了。愛情的路上,多的是走著走著就散了,絕少有人傻傻等在原地,等你回心轉意。
不是有一個樂隊舉辦了一個愛情主題的音樂會嘛,只賣雙人票,核對雙方的姓名才能入場。第二年舉辦演唱會時,有很多人的座位旁都空著。那張票還在,可是那個人,卻已經走散了。
五年后,春嬌與志明還能在一起,已經算是愛情奇跡了,但即使春嬌已近40,志明36歲,可他們依舊沒找到最舒服的相處方式。
五年,張志明從一個孩子慢慢變成大人了,為了給春嬌更好的愛,他學會了改變。
從前他玩心不定,見到漂亮美眉就想聊騷,現在有美女主動搭訕他卻一臉性冷淡。
從前他沉迷聲色場所,現在連準岳父帶著他玩,他也不能全心投入,春嬌一個電話過來,立即就趕回家去。
從前他對春嬌說,我自己就是一個小孩,照顧不了另一個小孩,現在他對春嬌說,其實我們在一起這么久,好像也可以結婚了,不如生個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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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春嬌卻越來越沒有安全感了。她變得多疑、敏感、焦慮、惶惶不可終日。
當“野戰門”曝光時,閨蜜們吐槽志明沒有擔當,她雖然嘴硬地辯駁著,但她內心是失望的。
當她看到志明的短信,會忍不住去偷看,當發現一點可能的“疑點”,甚至連問都不問清楚,就聚集姐妹團展開了“案情分析”。
當志明的兒時玩伴住到家里,她雖然勉強接受,卻也明顯地表露出了不喜歡。她總懷疑他們之間有些什么茍且。
五年后,又一只怪獸來到志明與春嬌之間,這只怪獸叫“男女思維差異”,或者叫“不理解”。
為了買樓,他們存了一筆錢打算付首付,可是志明卻拿了一部分買了一個達利。春嬌指著一屋子的志明買的玩物問:“你這些東西有什么意義?”
此情此景,像極了很多直男,指著女朋友的衣櫥問,你買這么多衣服,買這么多包包,買這么多鞋子有什么意義。
即使一起生活了七年、八年,也不一定能了解和尊重彼此的內心。不是凡事都有意義啊,如果要問意義,喜歡你又有什么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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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也不理解春嬌,因此,當他的干媽提出借用他的精子生孩子時,他不僅沒有立即反對,還把鍋扔給了春嬌,說自己是沒問題的,要問她才行。為此,他們再次爆發了爭吵。不是他真想把這個問題拋給春嬌,而是他可能不知道,這個問題,對女人意味著什么。
志明與春嬌的矛盾爆發點,是去臺灣旅行時發生了地震,春嬌由于太過恐懼,緊緊把住衛生間的門不肯動彈,志明拼命拉她去桌子下躲也拉不過來。于是他只好將桌子頂到了衛生間門口,自己躲在桌子下,然后勸說春嬌過來。
地震停下后,春嬌對志明失望透頂,立即收拾行李回香港。她說:“當危險來時,你拋下了我,你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你還是個男人嗎?”
站在女人的角度,春嬌覺得,志明的行為是很沒有擔當,一點也不men,沒有同自己一起面對危險。而站在男人的角度,志明認為,他這是最理性的處理方式,既然拉不動春嬌,兩個人一起等死有什么意義,還不如自己把桌子移過來勸她過來。
其實,這個問題沒有誰對誰錯,只不過是兩個人的思維方式不同而已。春嬌也不是作,她只不過想做個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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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最后說:其實我想做一個小女孩,想出了什么事,有個男人站出來保護我,我不想要一個長不大的男孩。你有時候跟我爸爸很像,可我不想要我爸那樣的,我不想成為我媽,活得那么累,卻要裝堅強。
我害怕失去所愛之人,害怕那個人離我而去。
你看,愛情發生倒是很容易的,但相處哪兒有那么容易啊,處處都布滿了誤會、不理解、糾紛和矛盾。就像張志明說的,談戀愛想談得開心太難了,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就會要求對方很多事,要求對方改變。兩個人要維持一段好的關系真難,不要因為做了什么或沒做什么而去破壞它。
這段話實在是太現實了,戀愛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并不在乎你什么樣子,你怎樣都是我喜歡的樣子??呻S著相處日久,對對方的要求也越來越多,你化妝沒化妝,刮胡子不刮胡子,買什么不買什么,說什么話不該說什么話,都會有所要求。每一個人,都希望對方能變成自己理想中的樣子,所以總是要求他不停改變。于是就有了誤會、分歧、爭吵,甚至分手……愛情里不光有花前月下的誓言,還有花前月下的爭吵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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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不是童話,不是完美無缺,它甚至是滿目瘡痍,一地雞毛的,但一對戀人,也只有走過了一地雞毛,熬過了互不信任和互不理解的時刻,終于理解對方想要什么,自己能給什么,才能找到最舒服的相處方式不是嗎?
你只有明白,瑣碎和爭吵是愛情中的常態,當你面對愛情中種種不堪時才能勸說自己堅持一下,千萬別放手。志明是懂得這個道理的,所以盡管春嬌說了很多次“張志明,不如我們算了吧”,他還是死不放手,他對她說:“余春嬌,是你讓我成長,是你拯救了我。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不會變成一個男人,不會長大?!?/p>
談戀愛開心太難了,但是依舊想愛你。因為我知道,雖然愛你時開心有點難,但如果沒有你,我將會很不開心。請你千萬別放棄我,和我在一起吧,我會長大的,我會想盡辦法讓你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