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情緒勒索,其實上次書中提到,大部分關于此處的討論都是在講解Why,那么How怎么辦呢?
而How的解答也無非是以下兩種:
1、可以理解為很阿Q的精神勝利法,世界本就是不完美的,有人喜歡你自然有人討厭你,去全然的接受他們!
2、去表達,有勇氣表達自己的感情,甚至表達你的不滿,告訴對方閉嘴,我不要聽你再對我發泄你的情緒了!
只是第一種方法就像是讀了那么多道理,依舊過不好這一生,而第二種方法呢?
似乎是在向“壓迫”說不,但是呢?我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的姐姐非常喜歡對我說你應該這樣,你應該那樣,但是,不,我討厭你對我這樣要求,我并不想聽你的,從開始的沉默、“習慣性無助”到后來是為了顧及面子的一種無聲的對抗,不管怎么說,我似乎還是表達了“請你閉嘴”的態度。但是,事實似乎沒有變得很好,我的心里并沒有變輕松,而她似乎也并沒法像口中說的那樣,置之不理。
所以在勇于表達之后,有些時候反到是兩個人都很難過。
而“被勒索者”有時候甚至會陷入一種自責,“她似乎也是真的為我好呢,是不是我錯了呢”的想法。這種自責的出現卻是比之前的憤怒、委屈更加棘手,因為在之前我還可以把對方當作敵人、視為勒索者,可現在,我已經沒有了外在敵人,只剩下自己(或者可以理解為生悶氣),也就是說這個時候你的敵人,就是你自己的行為。因為你會自責:是你的行為,導致現在的狀況。
這么一來,會發什么什么事呢,你的自責感開始吞噬你自己,甚至厭惡“表達”這件事,你開始認為“表達根本沒用啊”,甚至覺得“表達”會讓情況更加惡化,最后成為所謂的“習得性無助”。更遺憾的是,這種不善于表的習得性無助是別人造成的,或者我們可以理解為那時候我嘴笨不善表達,但是這一次卻是我們自己一手造成的困境,我們開始把自己捆綁起來了,我們拒絕了溝通與表達。
那么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對我們進行“情緒勒索”呢?
不,其實只有你在意的人才會被他們“勒索”。而在這個勒索與被勒索的局當中,雙方又都是受害者,沒有加害者,若一定要找出一個加害者,其實反倒是我們自己,對方的焦慮感在迫害著他自己,而你的責任感、期待感、捐失感則加害著你,讓你一次又一次的產生負面情緒。
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必須降服自己內心的加害者,才能擺脫勒索,得到真正的自由,也從而跳出“可憐的我,可惡的他”的世界觀,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之前,我們必須先認識情緒,以及扭曲情緒的加害者。
注釋:習得性無助
當一個人(或者一個生命)已經被教化得無論自己做什么都沒用、對“無助感”變成習慣之后,他將不再反抗。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無論做什么,都無法改變對方,也無力控制來自周遭環境造成的壓迫和無助時,態度就會變得消極,最后什么都不做,這是他人所造成的習得性無助感,但是,如果我們在情緒勒索的框架下,卻發現就算自己勇于表達,仍舊無法改變任何事情,反而會讓狀況越來越糟時,這種習得性無助感,就是我們自己加注給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