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火如荼的“共享經濟”
近日看到一個標題聳動的新聞:《共享奧迪、寶馬橫空出世!每公里1.5元、不要油錢、不用停車費、還帶wifi》,文中介紹道:“每公里花1.5元,就能開上共享寶馬,這個可以有!據沈陽日報,8月9日下午,弘揚共享汽車負責人隋宏洋告訴記者,作為全國推廣的第一站,近期將率先在沈陽投放1500輛寶馬轎車……共享汽車的汽油由誰買單?隋宏洋表示,車內的汽油由運營商買單,每輛共享汽車都配備有實時安全監控系統,可隨時定位狀態及油耗,一旦出現汽油不足的情況,遍布城市角落的地勤工作人員將第一時間趕往現場,負責汽車的維護、加油等事項……停車問題怎么解決?據了解,沈陽1400多家停車場22萬個停車位用戶可免費任意停放”。對此,文章信心滿滿地總結說:“共享已經是這個時代不可逆轉的潮流……未來的一切資產,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或許將不再會被私人占有。”
文中存在不少概念性的錯誤,包括我羅列的和未羅列的,譬如所謂“資產不再被私人占有”就是一個假象,因為持有資產的私營企業在經濟學概念中仍然屬于“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相對——私人直接持有資產和通過開設公司來持有資產并沒有本質的區別。本文目的不在挑錯,而是希望以此為引子,討論一下“共享經濟”,并對“共享汽車”的前景做一個推論。
確如文中所說,“共享經濟”概念正在如火如荼地蔓延。共享單車是其中最熱的風口,吸引了包括阿里、騰訊、海爾等巨頭的雄厚資本,街頭五彩繽紛的單車群一時蔚為大觀,以至于有人開玩笑說:“制約共享單車發展的最大難題是——顏色不夠用了”。共享單車之后,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等都橫空出世,以“共享”概念奪人眼球,吸引資本。不過,“共享經濟”是否如本文作者和有些觀察者所熱捧的那樣,沖破了私有產權的限制,優化了社會資源的配置,是未來經濟形態的發展方向呢?
“共享經濟”:以數據為核心資產的智能租賃
在筆者看來,并非如此。比如說,由于資本的涌入,共享單車已經明顯投放過度。在廣州,各類共享單車的總投放量已經超過80萬輛,幾乎相當于每10-15人就有一輛,在低頻使用時段,這些共享單車隨處堆放,侵占了大量公共空間,令市民怨聲載道。可以預見的是,當共享單車市場進入出清階段,伴隨著長尾企業的破產退出,大量在役單車將以廢鐵價進行清算和回收。這是一場消耗戰,一場軍備競賽,拼到最后的人贏得全部,在無數犧牲者的骸骨之上舉起圣杯——無論如何,這也算不上是什么“優化資源配置”。
其實,“共享經濟”中的“共享”兩個字帶有很強的欺騙性,此前,只有順風車才是真正的共享經濟。現在我們所熱炒的“共享經濟”的實質是租賃,只不過是在傳統租賃模式之上,加持了移動互聯技術。
傳統租賃中,由于客戶盡調、合同簽訂、租賃物移交、出租期盡調、租賃物歸還等場景必須在線下發生,這決定了業務的低頻性,同時也就決定了租賃物必須是高值的(包括不動產以及飛機、船舶、機械設備等高值動產),才能覆蓋線下運營、資產減值和風險管理的成本(這里僅討論普通的經營性租賃,未討論售后回租等融資性租賃,但融資租賃的風險管理成本同樣高企)。因此,傳統租賃的特點是高值低頻。
移動互聯技術的顛覆性在于,承租、擔保、支付、歸還這些租賃全流程中的重要節點,全部都可以在線上完成,打破了時空限制,放大了業務頻率。而當租賃物的數量足夠大時,其損毀滅失的概率趨向于恒定,對于低值物品來說,“共享經濟”企業運用大數據的運算便可以在定價上進行覆蓋,不需要風險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盡職調查來降低違約風險。因此,“共享經濟”(實質是智能租賃)可以適用于低值高頻的租賃市場。共享單車就屬于典型的低值高頻租賃市場。
傳統租賃的高值低頻和“共享經濟”的低值高頻特征,使得兩類租賃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完全不同。傳統租賃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規模(主要是租賃物的價值、數量)、銷售渠道和風險管理能力,而“共享經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則是高頻生活場景下形成的用戶粘度和數據資產(當然不會是那一堆堆五顏六色的單車)。對于“共享經濟”企業來說,有形資產單價越低,資產使用頻率越高,單位價值資產獲得的數據密度越高,其資產效率越高,估值越大。
運用這個結論,我們可以分析“共享汽車”的前景。
疑云重重的“共享汽車”
以寶馬、奔馳為標的的共享汽車概念很是炫目,但它首先就不符合“共享經濟”的低值高頻特征。與單車的百元級購置成本相比,中高級轎車的購置成本是十萬元級,兩者的單價差距在數百倍到一千倍。在數百萬人口的大城市中,投放十萬輛單車已基本足夠形成網絡效應,可以吸引大量人群注冊,獲取保證金沉淀并通過運營收取數據和租金,前期投入的資產購置成本不過是千萬元級別;以同樣的投入來購買汽車,恐怕只有百輛級別,在數百萬人口的城市中投入一二百輛汽車,就仿佛針投大海,網絡效應無從談起。以本文開頭這個案例為例,1500輛共享汽車的投入應當在數億元,但1500輛汽車投放在500萬人口級別的沈陽市區,相當于同一時刻每3300人中只有一人能夠使用,除了借助先發者優勢來吸引使用之外,并沒有什么網絡效應可言。
低量的直接后果是低頻,高值低頻的結果是單位資產數據密度極低,這讓“共享汽車”企業難以將用戶粘度和數據資產變成企業的核心能力,反而更接近于傳統租賃企業。但相比于傳統租賃企業,“共享汽車”企業既沒有足夠的客戶調查和風險控制能力,又沒有獲得足額抵押的能力(據說共享汽車的押金只有千元左右,與共享單車的押金只有數倍差距,與兩者的價值差異相距甚遠)。而從盈利前景上說,每車每公里運營收入如果為1.5元,粗略假設刨去油費、運營費用、管理費用、利息與稅費后(不含折舊)每公里凈現金流為0.7元(接近營收的50%,這應該是一個很樂觀的估計),那么一輛車要收回成本需要行駛20-30萬公里——也許在此之前已經報廢。事實上,目前還沒有一家共享單車企業實現盈利,共享汽車要實現盈利則更加任重道遠。
在商業模式之外,共享汽車會面臨比共享單車更多的實際問題。假如為了提升數據價值,真的有巨頭不惜重金去購置萬輛以上的共享汽車,也會引發更為嚴重的城市管理問題。僅僅是體積輕便的共享單車就引發了關于“公地悲劇”的討論,占地巨大的汽車則更不必說。在道路資源、停車位資源稀缺的一二線城市,交通管理者原本就在依靠限行、限購等措施控制機動車的增長量,他們之中恐怕沒有誰愿意接受“共享汽車”的巨量入侵。
此外還有,用戶使用共享汽車形成的停放費用,該由誰來承擔,如果是用戶承擔,這公平嗎?如果是運營方承擔,它該如何解決和一個城市內無數個分散的收費主體的利益分割問題?共享汽車能解決跨城市運營的問題嗎?汽車作為高值物品,怎樣避免使用者的惡意破壞造成的重大損失?……
“共享汽車”面臨的這些問題也許并非無解,商業文明進化的過程,本就是不斷解決層出不窮的新問題的過程。只是這些問題的存在,決定了“共享汽車”不可能簡單沿用“共享單車”的邏輯而取得成功。新技術、新模式固然令人心生向往,它蘊藏的無窮的可能性也讓資本趨之若鶩,但簡單的頂禮膜拜和大聲稱頌并不可取。穿越概念的迷霧,善用常識思考,或許才能看清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