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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于給農民工發放養老金的話題熱度不減。
有網友發表了這么一席話,讓人深思:
讓農民繳納社保的時候,農民說:“就靠那一畝三分地,打的糧食都不夠自己吃,哪里有錢買什么社保”等等。
而農民伯伯們伸手向國家要免費的養老金時,卻又言之鑿鑿的說什么自己養活了城里人乃至全國人,并以城里人的衣食父母自居。
小編看了后,專門去查了下相關資料,與大家分享下。
一、交公糧是稅收的一種模式
說白了,農民當初交公糧,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農業稅,尤其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直接要求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公糧。
實際上,農業稅開始于春秋時期的魯國實施的“初稅畝”,到現在已經又2600多年歷史。
直到2006年左右,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因為當時收的稅抵不上收稅成本。
農民以交公糧方式繳稅,城里人同樣在繳稅,只不過城鎮居民是以企業利潤這種隱蔽的方式上交而已。
這一點很重要,不管是城里人還是農村人,都在為國家做貢獻!
二、農民種田養活了多少人?
有網友表示:5.6億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養活了14億人,辛苦勞作了一輩子,雖然養活了很多人,但是卻唯獨沒有把自己養活好!
小編通過統計局統計數據查詢(國家統計局國家數據網數據):
1988年,全國糧食產量39408.10萬噸;1988年,國有農場糧食產量914萬噸;1988年 ,我國糧食進口糧食1533萬噸!
排除其他情況,糧食總量為41855.1萬噸。
1988年,全國城鎮人口(萬人) 28661,鄉村人口(萬人) 82365,人口總數為111026萬人。
初步估算可以算出:8.2億農民種出的3.9億噸糧食除了保障自己外,額外提供給了2.2億城里人的糧食。
注意:農民種糧保障了2.2億城里人,不代表他們養活了城里人!這是國家二次分配的問題。
這里涉及到稅收的收取、使用等問題,這里不做討論!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011年7月,國家正式實施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了農村老人一個基本生活保障。
該養老金主要分為兩大類: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個人繳費加上國家補貼除以139)。
對于已經超過60歲人員,直接發放基礎養老金;
對于未滿60歲人員,達到60歲繳納不足15年部分,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
但是多種原因導致農民繳納的意愿不高!
四、養老金差距的原因在哪
第一部門有說,農民交公糧是繳稅;企業工人上交利潤也是繳稅!
但是,最終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就有了差距!
農民繳納公糧的時間,沒有折算成視同繳費工齡!
企業工人上交利潤時間,算成了視同繳費工齡!企業效益不好下崗后,繳納指數低,一般只有0.6左右!企業效益好的,繳納指數高,甚至達到了3!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直計算視同繳費工齡,2014年以后,按照繳納基數繳納,繳納指數在1左右!
正式由于這些原因,才導致了養老金的四個層次:好企業退休人員(10000+)>機關事業編退休人員(7000左右)>一般企業人員(3000左右)>農民群體(3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