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人的生活相對地劃分為三個部分。一是肉體生活,指滿足生物本能的活動,不外乎飲食男女,即溫飽、睡眠、性、生育、撫養幼子。擴大一些,把為滿足生存需要的活動都包括進來,即物質生產和物質消費活動,應該叫物質生活,其實是廣義的肉體生活。
二是社會生活,指滿足社會需要的活動,包括在社會上做事以及與他人的交往。社會生活的主體部分是由肉體生活、物質生活引伸出來的,是為之服務的,例如由性引伸出婚姻和家庭,由生存需要引伸出職業活動。從整個人類看,經濟、政治、法律、軍事等活動皆屬于社會生活。
三是精神生活,即滿足精神需要的活動,其實質是對生命意義的尋求和體驗。人的這種需要也必須得到滿足,否則會覺得自己是一個盲目的存在,因此而感到不安。精神生活也是人的生活的不可缺少的維度。當然,在實際生活中,這三個部分不是截然分開的,例如在兩性關系中,性是肉體生活,婚姻是社會生活,愛情是精神生活,它們是互相交織的。
精神生活的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是非功利性。物質生活和社會生活是外在的活動,追求實用的價值,具有功利性。精神生活是內在的活動,追求非實用的價值,具有非功利性,其目的是尋求意義,獲得精神上的滿足。
第二是超驗性。肉身生活和社會生活都具有經驗性質,僅涉及我們與周圍直接環境的聯系。精神生活則把我們超拔于經驗世界的有限性和暫時性,此時我們力求在一己的生命與某種永恒存在的精神性的世界整體之間建立一種聯系。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具有超驗性質,它總是指向一個超驗領域的。凡靈魂之思,必有這樣一種指向為其底蘊。所謂尋求生命的意義,亦即尋求建立這種聯系。一個人如果相信自己已經建立了這種聯系,便是擁有了一種信仰。因此,尋求意義即尋求信仰。
人類精神生活的一切形式,包括宗教、哲學、道德、藝術、科學,只要它們確實是一種精神性的活動,就都是以建立上述聯系為其公開的或隱蔽的目的的,區別只在于方式的不同。其中,道德若僅僅服務于社會秩序,便只具有社會活動的品格,若是以追求至善為目的,則可視作較弱的宗教??茖W若僅僅服務于物質生產,便只具有物質活動的品格,若是以認識世界為目的,則可視為較弱的哲學。
因此,可以把精神生活歸結為三種基本的形式。一是宗教,依靠單純的信仰亦即天啟的權威來建立與世界整體的聯系。一是哲學,試圖通過理性的思考來建立這種聯系。一是藝術,試圖通過某種主觀的情緒體驗來建立這種聯系。它們殊途而同歸,體現了同一種永恒的追求。
現代人的精神處境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虛無主義,信仰的普遍失落;二是物質主義,商業化潮流席卷天下,影響到生活方式、精神生活、人際關系各個方面。在此情形下,有精神追求的人感到困惑、苦悶、彷徨。針對西方人基督教信仰的失落這一情況,雅斯貝爾斯曾經指出,對于已經不相信宗教但仍然需要信仰的現代人來說,哲學是唯一的避難所,其意義在于鼓勵人們尋找非宗教的信仰。我也認為,哲學一方面尋求信仰,另一方面又具有探索性質,它的這個特點也許能夠使之成為處于困惑中的現代人的最合適的精神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