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念”的益處或是可怖處就在于“執念”本身與“本我”的基本關系是否清醒而非二者的載體——“人”。不可否認“人”是各種意識和社會關系的總和,因此“執念”和“本我”都是“人”的組成部分。因此許多時候我們無法準確給出它們的分別尤其是二者都有益于人生時。但從超脫的意義上說我們應該在二者之上再形成一個具有約束、指導二者類似于裁判、導師意義的“我”。如此我們的人生才能求得更加豐富的意義。
當然“執念”詞語本身還是有性質上的偏向,它明確說明“執”著的是“念”。
當我們迷戀于“執念”本身時,我們事實上就已經不在乎事件的結果是否符合預期而只在意我們是否一直持有原先的那個“念想”,于是我們放不下這份“執念”也就放過那個可憐的自己。我們于人生遭受的苦難大多來源于此,甚至很多時候我們是清醒地承受著。這是更撓人的折磨。
人一生中大部分時候尤其在艱難時刻或許“執念”才是我們活下去的勇氣和動力,失去它我們就會失去生命。因此“執念”于我而言并沒有對錯的分辨而只有時機的恰對。于是“執念”又儼然成為我們能夠堅強的保護外衣。
有種“執念”是對未來的期待和堅持。人生的行進本就是對未知的征途,風雨交加,有平坦更有險峰。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即坎坷多于舒適,困難多于安逸,我們時刻面對的是不確定和搖擺的下一秒,因此對于未來如果沒有對美好的那份“執念”,那么我們拿什么來堅持和創造!?
我一生至今還沒有過什么顯要的“執念”,因此既沒有因為“執念”受益也沒有于此受損。若要強說我的“執念”,那就是過了而立之年突然覺得自己一生不應如之前般碌碌無為且多了一份真實的危機感,于是就有了想要改變自我的“執念”。
哲人們老想弄明白“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將向何處”這三個問題,于他們而言意義重大甚至他們活著的價值就在于此。我原先也覺得這些思考和意義離我很遠且人這輩子不過幾十百年,無數聰明人想不明白無數人不曾去想,似乎大家都過來了。所以結果很明確不去想這些人生照樣存在和幸福。但反念一想,恰恰是因為人生短暫我們才需要弄明白一些基本的問題,否則我們的一切行為到底具備那個參照系內的意義?我們是否又真實的活著?這種活著是否自由?如此等等,我想如果我們不去搞明白其中的來去那么活著也許只是一種對自己的欺騙。
我還有些危機感,這是出于一個家庭、婚姻等社會關系中的人源于責任的決定。我上有老下有小還有妻子以及其他關系人,未必他們都需要我養活但我應當具備養活他們的能力。而且未來是不確定的,一日不努力和疏于累積抵抗風險的能力都是人對責任認知的偏離。盡管我妻子時常認為我這個念想是過于強迫自己和想得太多但我依然無法放下。
今天看到朋友圈里有人用“死亡鬧鐘”計算余生還有多少時光并發言希望余生更勝前生。可見凡是積極的人都是不愿意放過自己的,否則人生匆匆萬一放縱就再也沒有回頭選擇的可能,所以哪怕是錯的我們也不得不堅持。
唯有一點,我們“執念”應該是預期美好的基礎形成且用于指引人迷茫的一生。我們要始終清醒我們需要求取的是什么而不是“求取”這個行為,否則就會本末倒置一生也會后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