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的時候急匆匆得收拾書包找另一位同事一起打卡回家了。看到她和同事姐姐還在加班,心里略微松了一口氣。回家的路上給我媽發微信討表揚,我說我今天特別有骨氣得自己先走了,沒有等她們,我媽還給我點了贊。然后我心想,自己難得做了這么一件有骨氣的事,怎么著也應該表揚表揚自己吧,就破費了五十塊大洋給自己買了一份炸雞。但是,根本沒有胃口,也吃得不太開心,于是扒拉了兩口就撂筷子躺床了。
其實我心里很清楚,下班時自己這么急匆匆得走,就是怕看到她沒有理會我直接和同事姐姐回家的背影。我自己還抱著一絲絲幻想,覺得她看到那條朋友圈后,會來主動找我緩和關系的。說不定,她下班時會走過來問一句,要不要一起回家?然后回家的路上借機和我吃飯,和我談談心里話;但是,也有可能她根本就沒打算鳥我,那么就意味著,她根本就不在意我的想法。哪怕我揚言要和她決裂,她也根本不在乎。
我很怕啊,很怕是后者。因為那樣就意味著我迄今為止所有的付出都沒有任何意義,我和她之間是徹底得連朋友都沒得做了。
那下班的時刻,仿佛是對我的審判。越到最后我越預感到,她是不可能過來問我了。所以,我慫了,逃了,在她走之前,先行一步離開了。
剛才去外面取外賣,路過同事姐姐家,又鎖著。那十有八九,她是去她家睡了吧?哈哈,真是,她們兩個一如既往得這么要好,我算什么東西呀。
那一刻,真的覺有種,被世界遺忘的孤獨。
所以呀,結局顯而易見的,她是絕對不可能,再和我重歸于好了。我還在抱啥希望呢?真是傻瓜。
是的,我知道,應該有骨氣,沒必要再為她這種人傷心了。我也不想啊,可是,為什么到了這個時刻,就是會很傷感呢?我不禁想問問她,她怎么可以這么絕情?被喜歡的人拒絕,比被喜歡的人誤會來得更傷人。
算了,算了,還有什么好問的。這種結局是注定的。至少,還是我主動和她決裂的,感覺自己在離開的方式上還是有點骨氣的。這次,也是自己先走的,根本就不屑于和她們一起走呢。
有一點是值得欣慰的,就是自從我離開了她的部門,我和其它的同事都打成了一片。我發現自己是很招人喜歡的,和那么多人都聊得來。當助理,就是會和所有部門的人都打交道,所以對大家都很熟悉。
沒有她,似乎活得更好了。
剩下的,就交給時間來解決,讓它們慢慢淡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