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闔閭(續)
逃出昭關
伍子胥從楚逃亡至宋,因宋國內亂,又與同在宋國避難的太子建逃到鄭。太子建不顧鄭的熱情款待,想與晉聯合滅掉鄭而自立。最后事發,被鄭定公誅殺。伍子胥無奈只好再次踏上逃亡的路途。
?? 太子建。。。有其父必有其子啊。也許其父正是因為發現其子類己,才對他下手的吧。
伍子胥逃到昭關(今安徽省馬鞍山市含縣北),發現昭關到處張貼了自己的畫像。原來楚平王早就下令懸賞捉拿伍子胥。
伍子胥見此情形,一夜之間愁白了頭。如此,因禍得福。守關的士兵認不出滿頭白發的伍子胥,他就這樣混出關去了。
?? 此傳說出自《東周列國志》。《左傳》和《史記》只有伍子胥逃出昭關的記載,并無一夜愁白頭的說法。
專諸刺僚
伍子胥到了吳國,吳國的公子光正想奪取王位。伍子胥向公子光推薦了專諸,自己跑到郊外種田,等待時機。
夏四月,光伏甲于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于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于門外,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及體,以相授也。光偽足疾,人于堀室。鱄設諸置劍于魚中以進,抽劍刺王,鈹交于胸,遂弒王。闔廬以其子為卿。--《左傳·鱄設諸刺吳王僚》
-- 夏季四月,公子光在地下室埋伏甲士而設享禮招待吳王。吳王讓甲士坐在道路兩旁,一直到大門口。大門、臺階、里門、坐席上,都是吳王的親兵,手持短劍護衛在吳王兩旁。端菜的人在門外先脫光衣服再換穿別的衣服,端菜的人膝行而入。持劍的人用劍夾著他,劍尖幾乎碰到身上,然后才遞給上菜的人。公子光假裝腳有病,躲進地下室,鱄設諸把劍放在魚肚子里然后進入,抽出劍猛刺吳王,兩旁親兵的劍也交叉刺進了鱄設諸的胸膛,結果還是殺死了吳王。闔廬讓鱄設諸的兒子做了卿。
?? “專諸”為《史記》記載;“鱄設諸”為《左傳》記載。鱄,(zhuān)古書上說的一種淡水魚。《吳越春秋》記載,吳王僚甚喜烤魚。專諸為接近吳王僚,曾經在太湖學做烤魚。“鱄設諸”的姓可能由此而來。
?? 行行出狀元!如今被譽為廚師之祖的專諸,原來還兼職刺客~
魚腸劍,十大名劍之一。是專諸置匕首于魚腹中,以刺殺吳王僚,故稱魚腸劍,是為勇絕之劍。出自《史記·刺客列傳》。
要離刺慶忌
吳王僚既死,公子光自立為王,是為吳王闔閭(hé lǘ)。
闔閭雖已成為了吳王,但僚的兒子慶忌還在。斬草未除根,慶忌始終是闔閭的一塊心病。
傳說要離家住今無錫鴻山之北,大河頭火叉浜口南岸,以打漁為業。生得身材瘦小,僅五尺余,腰圍一束,形容丑陋,但智術非凡,有萬人之勇,是當地有名的擊劍能手。
伍子胥前往拜訪要離,帶回給闔閭一見。要離答應闔閭去刺殺慶忌。商議好以要離負罪的名義出逃,闔閭殺要離的妻子兒子,要離自斷右手,以此來博取慶忌的信任。
慶忌在對前來的要離做了一番背景調查之后,對要離深信不疑,并以兄弟之禮待之。
三個月后,在慶忌帶兵訓練的船上,要離借風起以矛鉤住慶忌的帽子,順勢刺殺慶忌。慶忌被刺后,提著要離的腳后跟溺于水中三次,見要離不死,又把他放在膝上,笑著說:“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行刺我!”左右衛兵舉刀欲殺要離,慶忌搖著手說:“這是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殺兩個天下勇士呢?還是放他回國吧!”說完慶忌便倒地而亡。
要離乘船到江陵,突然不走了。隨從問他為什么停下,要離說“殺了我的妻子兒子,用來事君,這是不仁;為了新君而殺故君之子,這是不義。看重死亡,不貴而且沒有道義。我現在貪生不走,不合道義。人有這三惡還活在世上,我有何面目見天下之士?”說完就投江自盡,被隨從救上來。要離說:“我怎么能不死呢?”隨從說:“您別尋死,還有爵祿等著你呢。”要離于是自斷手足,伏劍而死。
?? 此段故事出自《吳越春秋》。不過這段記載似乎疑點重重。要離在決定踏上死士之路前,便已和吳王商議好,殺妻殺子再殺慶忌。計劃周密,最后達成所愿。為何要離在任務完成之后才良心發現,覺得自己不仁不義?行動之前就覺此番行為理所應當嗎?這個思想轉變得很奇怪。而且,要離自殺,并非是事前想好的。如果早就覺得如此做法不妥,但為了吳國安定,豁出一家性命,會在刺殺慶忌之后,馬上自殺。要離顯然是猶豫了很久,船至江陵才伏劍而死。所以,這故事更像是后人附會上去的。-- 在那個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年代,若干死士為了博名,寧愿殺妻殺子,枉顧道義,也要在史書上留下一筆。
?? 要離此人,在《左傳》《史記》中均無記載。《吳越春秋》載要離刺慶忌于闔閭二年;《左傳》記載慶忌死于夫差二十一年(前475年)。后人認為要離刺殺慶忌可能是戰國時代的傳說,恐不符史實。
孫武拜將
公元前512年,一部曠世經典《孫子兵法》悄然問世。
伍子胥向吳王舉薦孫武。孫武見吳王,帶來兵法十三篇。
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于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后,即視背。”婦人曰:“諾。”約束既布,乃設鈇鉞,即三令五申之。于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乃欲斬左右隊長。吳王從臺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下令曰:“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愿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于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于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愿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于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 闔閭說:“您的十三篇兵法,我已全部拜讀,可以試著操練一下士兵嗎?”孫子說“可以。”闔閭問:“可用婦人來試試嗎?”孫子說:“可以。”于是闔閭答應孫子,選出宮中美女,共計一百八十人。孫子把她們分為兩隊,派王的寵姬二人分別擔任兩隊的隊長,讓她們都拿著戟。命令她們說:“你們知道你們的心和左手、右手、背的方向嗎?”婦人們說:“知道。”孫子說:“前方,是心的方向;左方,是左手的方向;右方,是右手的方向;后方,是背的方向。”婦人們說:“是。”規定已經宣布,便陳設斧鉞,當場重復了多遍。然后用鼓聲指揮她們向右,婦人們大笑。孫子說:“規定不明,命令申訴得不夠,這是將領的過錯。”又重復了多遍,用鼓聲指揮她們向左,婦人們又大笑。孫子說:“規定不明,命令申訴得不夠,是將領的過錯;已經講明白而仍不按規定來動作,就是士卒的過錯了。”于是想要斬兩隊的隊長。吳王從臺上觀看,見就要斬愛姬了,大驚失色。急忙催促使者下令說:“寡人已知道將軍善于用兵了。但寡人如若沒有這兩個愛姬,吃飯也不香甜,希望不要斬首。”孫子說:“臣下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中,國君的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于是將隊長二人斬首示眾。用地位在她們之下的人擔任隊長,然后再用鼓聲指揮她們操練。婦人們向左向右向前向后,跪下起立,全都依照規矩合乎要求,沒有人敢出聲。然后孫子派使者回報吳王說:“士兵已經陣容整齊,大王可下臺觀看,任憑大王想讓她們干什么,哪怕是赴湯蹈火也可以。”吳王說:“將軍就這樣回客舍休息吧,寡人不愿下臺觀看。”孫子說:“大王只是喜歡我書上的話,并不能將他們運用起來。”從此闔閭才知道孫子善于用兵,終于任他為將。
?? 孫子在吳王面前毫不留情,滅兩位寵姬沒有商量,實屬殺雞儆猴之舉。連吳王的寵姬都敢殺,以后統兵之時,誰敢不聽?此處說明,千萬不要惹手握兵權,心系戰場之人。后果會非常嚴重!可憐了兩位美女。。。
據《香山小志》記載:“教場山,即吳宮教美人戰處。”(今蘇州市吳中區胥口教場山)附近有二妃墓,今遺跡尚存。
掘墓鞭尸
從公元前522年(吳王僚五年)伍子胥逃入吳國,到公元前506年(吳王闔閭九年)吳國大軍殺入楚國都城郢,伍子胥隱忍了17年,終于如愿亡楚。
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史記·伍子胥列傳》
-- 伍子胥挖開楚平王的墓,拿出他的尸體,用鞭子打了三百下才結束。
?? 忍耐十七年,一朝破敵,這樣的心性不是一般人能夠磨練出來的。只不過,伍子胥作為楚國人,伙同外敵,滅了自己的祖國。不知他在帶兵闖入都城時,作何感想?遇到家鄉父老,昔年老友時,心中是否有一絲不忍?
?? 把復仇作為第一使命的伍子胥,或許在得知楚平王病死之時,便已心灰意冷,而滅楚,無非就是轉移了復仇目標而已。
槜[zuì]李之戰
公元前496年(吳王闔閭十九年),越國國君允常新死,勾踐繼位。吳王闔閭不顧越國還在國喪之中,興師伐越。
越王派遣敢死隊,到吳軍陣前,舉劍自盡以吸引吳軍注意力。越軍趁勢攻擊,在槜李(今浙江嘉興縣西)大敗吳軍。
吳王闔閭在混戰中,被斬落腳大拇指,被迫還師。
闔閭死后,葬于今天的蘇州虎丘山。
?? 檇李之戰,本就是吳國乘人之危之舉。國喪期間罷兵,是條不成文的規規,如同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一般。不義之師出征,又遇創造性列陣的勾踐,重傷而歸,恩,不冤枉~
闔廬病創將死,謂太子夫差曰:“爾忘勾踐殺爾父乎?”夫差對曰:“不敢忘。” --《史記·伍子胥列傳》
-- 闔閭在臨死前,對太子夫差說:“夫差,你忘了勾踐的殺父之仇了嗎?”夫差答:“不敢忘。”
?? 如若父輩希望兒孫過得好,臨終之前教導忘記仇恨才是正理。吳王闔閭至死不忘讓兒子給自己報仇,鬧得夫差不滅了越國便不能寧靜度日。君王的腦子里,或許殘留的只有“爭霸”二字吧。
?? 吳王闔閭由殺僚始繼位,以楚臣伍子胥為相,以齊人孫武為將,先破楚,再征越。于槜李之戰中受傷而死。他的時代,留給后人的,是名相伍子胥棄國復仇,兵圣孫武奇謀征伐的故事。而闔閭本人,并未見大智慧,亦沒有什么德性,更沒有比肩齊桓晉文的功業。活動范圍僅在楚吳越及周邊一帶。吳王闔閭能被《荀子·王霸》列為春秋五霸之一,實有湊數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