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來乍到
1840年,20歲的惠特曼來到紐約,先后在各家小報做記者,主要是為了糊口。他的抱負不是做新聞,而是寫詩。
2 試圖投稿
一天,他將自己的詩作收集成冊,詢問一家出版商是否有出書的可能。這些年他寫了不少詩,零星發表在各家報刊上,但他依舊只是個年輕的無名詩人。
3 無奈被拒
出版商隨意翻了翻,說這些詩就算了,讓他寫本小說,稿費125元。彼時紐約的房租是每月十元。
4 另辟蹊徑
換了別的詩人,可能會覺得太傷自尊,拂袖而去。他卻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沒準自己能寫出一部暢銷書呢。有了暢銷書,再去推銷詩集就容易多了。
5 說寫就寫
他滿口答應,興沖沖地回到租住的小屋,關起門來構思平生的第一部小說。他還是蠻拼的,將自己關了幾天幾夜,以每天兩萬字的速度,一口氣寫出了小說《富蘭克林·埃文斯》。
6 剖析自我
小說帶有強烈的自傳性質,是惠特曼對自己早期人生的回顧與反思。
7 人生經歷
他初來紐約時結識了一群街頭混混,整天狂喝濫飲,過著醉生夢死的日子。直到妻子病死,他才猛然意識到自己活得有多窩囊,下決心戒掉了酒癮。小說中的酒鬼埃文斯就是惠特曼自己。
8 意外熱銷
他如期將書稿交給出版商。書印行后,竟然受到讀書界熱烈追捧,埃文斯自我救贖的不懈努力感動了美國人。
9 不忘初心
他無心插柳,卻長出一棵參天大樹。不過小說的意外成功并沒有改變他的文學追求,他還是決定繼續寫詩。
10 如愿以償
13年后,惠特曼寫出了成名作《草葉集》,他終于如愿成為了一名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