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像普魯斯特那樣的作家是一種什么樣的體驗?

普魯斯特


這周的書是《擁抱逝水年華》,又雙叒是阿蘭·德波頓,我也煩了,下周開始再不陪這個中年禿頂大叔玩了。

這本書非常簡單,一整本書,阿蘭·德波頓都在回答一個問題:成為像普魯斯特那樣的作家是一種什么樣的體驗?

《追憶逝水年華》是神作

《追憶逝水年華》是法國作家馬塞爾·普魯斯特的長篇小說。全書七卷,寫了整整14年,而普魯斯特不過活了短短五十一載。這是承載作者的畢生所歷所學所思的“一生之書”。

這本書在文學史上的地位毋庸置疑,它開創意識流小說先河,被認為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文學作品之一,常被人用偉大來形容。

《擁抱逝水年華》其實是名著《追憶逝水年華》的讀書筆記,阿蘭·德波頓用一本書的篇幅介紹了普魯斯特其人其書。

老實說,這次我覺得有點尷尬,因為我寫的是讀書筆記的讀書筆記。我一直覺得我們應該遵守一種思維的禮節,就是對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不評論。我壓根沒看過《追憶似水年華》,甚至連節選都沒有讀過,我實在是沒辦法假裝我了解。


可是這本書,真不是一般人能看完的,能看完的也都不是一般人。它長期盤踞「買來卻讀不下去的書」榜單前三名。為什么這么難讀呢?它齊長無比,完整中譯本足有2700頁;還充斥著普魯斯特式的長句,長到什么程度?原版中最長的句子,用標準印刷體排成一列,有四米長;

但繁縟冗長,難以卒讀最主要的原因還不是這個,而是普魯斯特會隨時任性地拋開主題,沒完沒了地閑扯,旁逸斜出,離題萬里。特殊的意識流寫法,行文都是興之所至,出版社的編輯看后普魯斯特的手稿后說:“我實在搞不懂,這家伙干嘛花了三十頁紙寫他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普魯斯特的弟弟羅貝爾說:“要讀《追憶逝水年華》要先得一場大病,或是把腿折斷,不然哪來那么多時間。”

但即便如此也不影響這部作品的偉大,比如著名作家毛姆就這樣評價他:“就在我們這個時代,法國產生了一位堪與歷代大師媲美的偉大小說家。那就是馬塞爾?普魯斯特。……我自己就曾說過,我寧愿讀普魯斯特讀得厭煩,也不愿意讀其他作家的作品來解悶。”

不過我覺得人跟書也是講緣分的,反正我暫時還不準備看這本史上最難讀的書。

成為普魯斯特的體驗很差

《追憶逝水年華》那么厲害,但我想應該沒有人愿意成為普魯斯特。

成為普魯斯特的體驗太差了!他的身體比林黛玉還弱。

從十歲開始哮喘就跟著他,后來嚴重到一天發作不下十次,一次喘一個多鐘頭的程度;

他進食困難,一天只能吃一頓,不能再多。但吃這么少還是消化不良,每兩星期要用強力瀉藥通便一次,外加小便灼痛,這擱誰受到了啊;

他皮膚過敏,香皂、香水之類的都不能用,衣物要送到專門的洗衣店,用不含刺激成分的洗衣粉洗滌,也因為這樣他更喜歡穿慣了的舊衣服;

他極度畏寒,但因為哮喘又受不了煙火氣屋里不能生火,所以總是感冒傷風不斷;

他被咳嗽糾纏,自稱像個患了百日咳的孩子;他還怕老鼠,怕噪音,弱視,牙疼,患眩暈癥,被病痛折磨,長期失眠。

他身體羸弱,脆弱敏感得就像豌豆公主,有一回從巴黎到凡爾賽的叔叔家做客,回來連家里的臺階都爬不上去,覺得自己不適是因為凡爾賽的海拔比巴黎高八十三米。

所以35歲以后他幾乎足不出戶,一心寫書,直到去世。他特別戀床,床成了書桌,辦公桌,他曾經說”當你傷懷之時,躺到溫暖的床上去,在暖和的被中,一切的努力,掙扎都已放棄,瑟瑟發抖呼號如秋風中的寒枝,也自有一份愜意”

他喜歡同性,但不是失戀就是在失戀的路上,阿蘭說他對愛情的渴求近乎神經質,在追逐愛情的笨拙卻無可救藥。

他是奇葩媽寶男,最怕的事是離開自己的母親,三十多歲了依然像小男孩一樣叫自己的母親“媽咪”。晚上失眠會給母親寫信,放在母親房間門口,母親第二天早晨看。

他無業,在成功的父親面前很自卑,深恐成為父親諸事順遂的一生的敗筆。但他對19世界末一般中產階級趨之若鶩的職業毫無興趣,唯獨鐘情于文學。作為一個乖兒子,也試過父母首肯的行當,比如進外交部,當律師,做股票經紀人。但試過兩周律師就被嚇壞,進外交部要離開母親遠行,他當然不肯了。最后當上了圖書管理員,但三天兩頭請假,五年后圖書館終于忍無可忍地把他辭退。

所幸他出生在一個富有的家庭,父親是個小有成就的醫生,母親是證券經紀人的女兒,所以可以做個像賈寶玉一樣的富貴閑人。

三十歲時普魯斯特自我評價:“沒有快樂,沒有目標,沒有行動,也沒有抱負,有點是已經到頭的人生路,是父母憂心忡忡的關注,沒什么幸福可言”

很想問問大家,你是想成為普魯斯特的父親,還是想成為普魯斯特?

父親身體壯實,從事著體面的工作,有著不菲的收入,是社會一般意義的成功人士,他的一生是順遂快樂的,但時間流逝,誰還記得這位曾經很有名望的醫生呢?普魯斯特體弱多病足不出戶,慮多眠少,那些體面的工作他都不感興趣,就算寫小說,直到生命的最后三年才真正開始聲名大噪,但他卻彪炳文學史,作品有永恒的價值。

有點像《月亮與六便士》,你要月亮還是六便士?

作家和普通人最大的區別是什么?

書名叫《追憶逝水年華》 ,普魯斯特是用寫作來對抗時間與遺忘。就像博爾赫斯說的:“我寫作,不是為了名聲,也不是為了特定的讀者,我寫作是為了光陰流逝使我心安。”這句話曾經被我寫在日記本的扉頁。我總在想,活過了,然后呢,世界在變,人在變,而記憶不斷被重述一點也不可靠,終究會物非人非。

過往就如水上書,唯有寫作可以對抗,真的,這是我堅持寫日記的原因,出于對時光流逝的焦慮,而非靠意志在堅持。

這就是作家和普通人最大的區別。他們以獨特的方式感受世界,然后用有生命力的文字,忠實而細膩地捕捉這種感受。

而普通人對這個世界只有公式化的描述。月亮一定是皎潔的,天空一定是蔚藍的,人群一定是人山人海。我們的表達方式和我們的感受方式息息相關,而我們描繪世界的方式必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我們最初怎樣體驗這個世界,陳詞濫調傷害了我們對世界的感受。

可是我們好像越來越懶了,比如聊天用233代替捶地大笑的表情,用我很方表達狀態,把句子生造成不明覺厲、人艱不拆這樣的偽成語,一言不合就甩表情包。我屬于接受新東西很快的人,我會第一時間開始使用,因為確實太方便了。

在速朽但層出的網絡流行語面前,中文的優雅變得越來越不合時宜。

這樣公式化地表達感受,真的一點問題的沒有嘛?你真的知道,手機另一個頭的那個人,真正的感受嗎?

小文藝青年呢,想形容初見的美好,就是“人生若只如初見”,想形容愛情的美好感受,就是“你是人間的四月天”,濫用到讓句子失去了最初的美感。而且,這些句子真的已經將這個情境一眼道盡了?

你記得愛情產生瞬間的感受嗎?普魯斯特是這樣寫的:

希爾貝特的名字傳到了我的耳畔…就像綠色的噴水管中噴出的水珠,那樣尖利、那樣沁人心脾地灑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叢之上;

它用純潔的空氣滲透它所經過的地區,并以繽紛的虹彩籠罩那個地區,它還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個地區隔絕起來,成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們專有的禁地;

這一聲呼喚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頭,表明了他們親密的關系,表明他們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親密無間的,我更覺痛心,因為我無法進入那個神秘的天地。

墻上的蚊子血,衣服上的飯粒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張愛玲寫出了: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我們打開手機,簡單粗暴的新聞報道鋪天蓋地,看過即忘。但托爾斯泰看了一則少婦出軌臥軌自殺的新聞,寫出了《安娜·卡列琳娜》,福拜樓看了看了一則女人債臺高筑自殺的新聞,寫了《包法利夫人》 ,作家可以透過表象,看到新聞注定無法言盡的悲喜。

也許我們學著像作家一樣感受這個世界,記住愛情產生瞬間的感受,到秋天的樹林里去站一會兒……用自己的方式感受世界,然后用自己的語言表達感受。

書還是親自讀的好,別人的終究是二手的

李小墨

前海南特區報記者,簡書原創作者,現在在一家可以把老板做成表情包的逗比自媒體公司。我我我,看完一本書,就給你們寫篇原創干貨讀書筆記粗來,保證不賣劣質雞湯,不說正確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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