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皮囊》—我想看見每一個人

路過我們生命的每一個人,都參與了我們,并最終構成了我們本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題記

遇見是一種緣分,無論是遇見一個人,還是遇見一片風景,亦或是遇見一本書。

我想,遇見《皮囊》,是種注定的緣分。在炎熱的夏初,在梔子花開的六月,在畢業離別的季節。

還記得,當室友各自打點行囊離開學校,我一個人,默默地趴在宿舍的床上,讀著《皮囊》。只有在閱讀時,我才能將自己抽離出那份離別的感傷;只有在閱讀時,我才能獨自面對宿舍的空蕩;也只有在閱讀時,我才發現自己內心多么強大,一個人,也可以不孤獨。

讀這本書時,我自己原本沒有什么過高的期待。只是,這真是一本神奇的書。很是平淡的語言,很是平凡的故事,連文筆都是口語化的。而我,竟然感動到稀里嘩啦,欲罷不能。

剛開始讀時,只是發覺,這本書比我想象中的好,讀完第一遍了,開始覺得,這是一本好書。最簡單的文字,最樸實的情感,最真實的筆觸,卻有著最感人的故事。

后來,一遍,兩遍,三遍,四遍。讀了好多遍,我才發現,《皮囊》里有著最深的人生哲學,這些哲學是入世的,是沾有人情味煙火味的哲學,沒有形而上,沒有枯燥。它剖析了我們生命中最本真的人與物,從而使我們了解自己,看見自己,最后溫暖自己。

作者說,他認為的寫作與閱讀的終極意義是,我們遇見的每個人,都能通過作品看見彼此,映照彼此,溫暖彼此。

他想通過寫作這種方式,看見他遇見的每一個人。因為他相信,每一個路過自己生命的人,都參與了自己的生命,并構成了他本身。

作者說,在寫作的過程中,他漸漸明白了他寫作的意義。

也是讀完《皮囊》,我才知道,寫作的意義是“看見”。看見自己,看見他人,看見世界更多的可能性,使我們體驗更完整的人生。

我還是在寫作路上剛剛起步的小白,或者是說,對于寫作,我還是個門外漢。我沒有《皮囊》作者看得這樣透徹,也沒有他這樣的思悟,更沒有他這樣勇敢。

他敢于拿起筆,用最真實的文字去回憶過往的人與事。而我就不行,某種程度上,我還是放不開。我不敢將這“手術刀”似的筆劃向自己,我怕,我怕我寫不好,也怕承受這筆下的痛苦。

我之前一直嚷嚷著要動手寫自己構思已久的小說,可寫了一點點,就此停筆。我想,我還沒有這文筆,還沒有這才氣吧。更確切地說,是因為看了好多好書,自己也想寫出好書,不動筆,大概是怕自己失望吧。

記得《月亮與六便士》里,毛姆筆下的斯特洛夫,是一個能夠以尖銳犀利的話語評價他人畫作的畫家。主人公形容他能夠識別別人畫作的好與壞,但卻不能清楚的認清自己以及自己的畫。我不這么認為,我想斯特洛夫才是最明白自己之人,只是,有句話叫難得糊涂。

這就像我自己,也能看懂文章的好壞真假,能辨識書本內容的好與賴。我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文章是什么水平,只是,寫完之后,我自己先給自己一個大大的贊,而后,還希望得到別人的贊,希望有人喜歡我的文章,希望擁有自己的粉絲。

近來,我明白了,只有自己優秀到發光,才有可能讓別人喜歡,發自內心的為你的文章點一個大大的贊。而不是,像斯特洛夫那樣,明明了解自己是什么樣的人,卻還要這么繼續軟弱下去,自欺欺人的為了六便士裝作不自知。

我真應該學學蔡崇達,先以現實的復雜鍛煉自我的筆力,然后回歸文學。

《皮囊》書評,我寫了一個多月,按每一篇文章來寫,我昨天就寫到了最后一篇。今天翻開書來看,才發現,時光在十幾篇書評中翩然而過。

本想著,自己好歹也要為最后一篇總結書評寫個題目,可是,思來想去,覺得就以后記標題—我想看見每一個人,比較貼切。

全書以作者生命之中遇見的人為骨架,并以這些生命中的重要的人的故事為血肉,輔之以作者對他們的情感為靈魂。寫出了作者的愛恨情愁,寫出了作者的生命歷程,他們刻入了作者骨子里,構成了作者本身。

李敬澤說,他甚至不能肯定這本書是小說還是自傳。

我想,在這里,我明白了,對于讀者來說,這是一本紀實小說集,對于作者來說,這是他嘔心瀝血的自傳。

蔡崇達在后記里說,這世間最美的風景,是一個個活出各自模樣和體系的人。

是的,在人生旅途之中,有人教會你愛,有人教會你恨,有人教會你友誼,有人教會你感恩,有人幫你克服恐懼……這些生命之中的人,最終教會了你成長。你最終活出了自己的模樣,成為這世間最美的風景。

而你,也在以不同的方式,在別人的生命里,構成別人的故事,進入別人的體系,使別人成為世間最美的風景。

我想看見每一個人,這是我聽過最溫暖的對生命的告白。

圖片發自簡書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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