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能記起來的一次閑聊,是有一次與小白先生乘地鐵時提起的一個topic: 什么知識適合被稱為常識。
由于我倆都是理工生,更具體地說,就只對數學和物理熟悉一些,所以對于文史類的知識不敢多加評論。所以話題就更小了些: 數學和物理的哪些知識可被稱為常識?
先生的意見是: 基本的微積分知識和計算夠簡單了吧,不會的話什么事情都干不了了。
看著先生頗有將常微分方程和復變函數也納入常識之意,學藝不精的我只有趕緊打斷: 高等數學的東西還是不能算進去的吧,學到高中的知識差不多就夠了。
先生用“我初三就看完微積分”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只能加強條件: 應該是高一文理分科之前,人教版教材上涉及的數理知識,知道個大概,就可以算是數理領域的全部“常識”了。為了遵守拋出一個定義要舉幾個例子的原則,我便補充: 比如說經典力學下的牛頓三定律...“牛頓三定律不用高等數學能清楚地描述嗎?”小白先生詰問。我擦了擦冷汗,道: “常識中的牛頓三定律,只需要知道到生活經驗總結的層次,能大概地用文字表述即可。”
先生一副“你進圈套了”的得意神情,要求我將牛頓三定律用文字表述一下。
我看了一眼對面那排座位上已經用看怪物的眼神看我們的乘客,深吸一口氣,開始努力地回憶起來:
“牛頓第一定律,是慣性定律吧?”
“對” 小白先生像舊時私塾先生聽學生背書那樣點著頭
“也就是一個物體如果不受外力作用時,將會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
“嗯”
“第二定律就是那個F=ma嘛,就是物體的加速度與其所受外力成正比”
“可以這么說吧”
“然后第三個就是描述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關系的嘛”
“什么關系呢” 先生還是不依不饒
“就是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少了一點,力的作用點” 先生開始得意起來了
“就是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嘛” 我一急就說錯了話
“錯了哈哈哈” 先生自然不會放過嘲笑和教訓我的機會
“哎呀,是兩個物體上,口誤口誤了嘛”
然后小白先生就用一種“自己定義是常識的東西都說錯”的洋洋得意的表情看著我
真想撞死在地鐵的扶手上啊啊啊
但這個話題還是沒討論清楚(就被引導到考察我的基本知識素養上了),待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