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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萊斯特小姐。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這段話出自短篇小說《破碎故事之心》,作者是《麥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國作家——塞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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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的霍根施拉格,是一位周薪30美元的印刷小工,單身狗一條。一天,在第三大道的公車上對雪莉·萊斯特,一見鐘情。
通常,有兩種女人可稱為“致命的女人”。有種致命的女人是通殺型的,也有種致命的女人不是通殺型的。
那這位讓霍根施拉格“想觸碰又收回手”的萊斯特小姐是什么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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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20歲,身高1.62米,體重53公斤,職業是速記員。提到雪莉的長相,人們總會這樣說:“雪莉美得像畫里的人。”?
當霍根施拉格對雪莉·萊斯特一見鐘情的時候,
雪莉在讀車壁上的一則化妝品廣告,在她讀的時候,她的下巴也隨之略微放松了。在雪莉張著嘴、雙唇微啟的那一小會兒里,她可能是全曼哈頓最有殺傷力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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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鐘情固然美妙,但這只是故事的開始。當男孩遇上女孩,接下來的情節該怎么樣發展?
通常,我們會希望這兩個人發生一段浪漫的故事,最后幸福地走到一起,這是人對美好事物的本能想象,但是很抱歉,這種故事的寫法,在小說里,都是不存在的!
塞林格并沒有按照溫柔動人的言情故事往下寫,對他構思的情節來說,這兩個人物太普通了,他沒法以合適的方式讓他們"走到一起"。他沒法讓霍根施拉格和雪莉按套路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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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想表達的是,現實往往都是非常黑暗的!他接下來,假設了幾種故事發展的可能:
第一種,霍根施拉格直接對雪莉萊斯特直抒胸臆:
“請原諒。我太愛你了。你讓我瘋狂。我很清楚這點。我會用一生去愛你。我是一個印刷助理,每周能賺30美元。靠,我怎么那么喜歡你。你今晚有空嗎?”?
正如塞林格自己所言:這種人活在過去尚有可能,在今天肯定是絕跡的。
2018年的今天,我覺得肯定也沒有這種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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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給霍根施拉格安排得當的身份和借口,去搭訕:
讓霍根施拉格分別以插畫家的身份想要給萊斯特畫速寫,以及假裝將萊斯特認作自己老家西雅圖的威爾瑪·普麗恰德兩種借口,去搭訕,均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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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第三種假設,非常幽默搞笑。這個片段,原文送給大家:
也許霍根施拉格會暈過去,并試圖抓點什么來穩住自己:可能是雪莉的腳踝。他可能撕壞人家的長筒襪,沒準還撕出一條漂亮的抽絲線。人們會給倒霉的霍根施拉格騰出地方來,而他則會站起身來,嘟囔著:“我沒事,謝謝!”接著,“啊,天哪!我太抱歉了,小姐,我把你的絲襪扯壞了,請一定讓我賠。我現在手頭現金不夠,麻煩把你的地址留給我。”?
雪莉不會給他地址。她會說,心里想他怎么不去死啊。不僅如此,這整個構思都很脫線。霍根施拉格,一個西雅圖小伙,做夢也不會想到去抓雪莉的腳踝。至少不是在第三大道的公車上。?
喜歡一個女生,卻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別人的絲襪扯壞,在今天看來,絕對是個變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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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有第四種假設:
更符合邏輯的可能是霍根施拉格會鋌而走險。至今仍有一些人愿意為愛鋌而走險。
沒錯,霍根施拉格故意搶奪走萊斯特小姐的手包,后面被抓進監獄。
他這樣做,只是為了得到萊斯特小姐家的地址,所以,他就在監獄里給她寫信。
雪莉只回復了第一封信,第二封信,杳無音訊。
后來,霍根施拉格的獄友帶著一群罪犯逃獄,很不幸,只有霍根施拉格被擊斃了。
至此,當男孩遇上女孩”的小說——一個柔情、刻骨的愛情故事——的計劃,因為男主角的死而流產了。
?好了,以上是霍根施拉格遇到雪莉萊斯特后,“當男孩遇到女孩后,男孩應該主動出擊”的4種假設。
結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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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莉·萊斯特在56號街下了車,而霍根施拉格在31號街下車。那天晚上,雪莉·萊斯特和霍華德·勞倫斯一起去看電影,她很愛他。霍華德覺得雪莉是個討人喜歡的姑娘,但僅此而已。?
同晚,霍根施拉格宅在家里,收聽力士香皂播送的廣播劇。他整晚都在想雪莉,第二天接著想,之后的整個月都頻繁地想起她。突然,他被介紹給了多麗絲·希爾曼,多麗絲·希爾曼和其他事情讓他把雪莉·萊斯特拋之腦后,而雪莉·萊斯特,以及對她的念想,全都無影無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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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黑暗的,雪莉和霍根施拉格之后相互再也沒說一句話,他們在第三大道下車,各奔東西,繼續他們沒有愛、世俗的生活,故事到此結束。
霍根施拉格的可能結局就是——踏入目的性很強而感情成分不多的世俗婚姻,和多數城市人一樣平淡無奇的生活,至于內心的真正渴望和愛戀,從不去想實現,甚至懶得去嘗試。他在世俗社會中被同化個性,也心安理得地接受這種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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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愛情萌芽的時候,也許就是在什么公車、地鐵上的一見鐘情,心動不已的你,幻想出各種浪漫的開始,然而幻想只是幻想,敵不過時間的流轉,敵不過歸于平凡的命運,敵不過車子終將到站,分道揚鑣的現實。
你們還來不及上演一場浪漫的邂逅,就被內心戲打敗,墮入庸碌的人群。
“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也好,“愛讓人鋌而走險”也罷,無論愛的真諦有多真,也抵不過現實的真!
《破碎故事之心》的最后一句:
In a boy-meets-girl story, the boy should always meet the girl.?
在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總是該男孩主動出擊的。
我覺得直接翻譯是:在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男孩要和女孩產生交集才行!
P.S.最后一句,你怎么理解呢?歡迎看完原文小說,來探討~
文|煙火熠燁
寫作不是必需;少了它心中卻也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