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業”,朱光潛如是說。《談美》一書的閱讀初衷只是為了某次辯論,而幾年后重拾,才發現有些道理懂得太晚,而有些思考,卻承受住時間的洗禮,字字珠璣。
一.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怎么欣賞客觀事物,如何定義其好壞?譬如顏色,是否有最美與最丑之分?
倘若貿然這么提問,相信大多數人當下一愣,不能夠輕易作答。誠然,“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事物是客觀存在,而欣賞則是投入自己的情感與其交匯,從而形成主觀感受。既然是主觀感受,其好壞又從何談起呢?印象派的批判主張個人應以自己的嗜好為標準,然而各人趣味有高有低,其好惡又是否有一個標準呢?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需拋開這一切,回到“美”本身上來。
美——事物形象與直覺。區別于實用(無意志欲念)、科學(無抽象思考)的態度,審美是無所為而為的一種活動。期冀能夠現出事物本身的美,最重要的是從實際的世界跳開,不帶目的的去欣賞其本身形象,換而言之——距離產生美。這也從另一個角度闡明,為何戲劇中演員要畫上臉譜,以唱表意,為何古代畫作中,往往沒有透視、沒有近乎照片的寫實,無不是為了拉開藝術與實際生活的距離。
當我們將現實世界擱置一邊,獨自面對事物時,審美就油然而生了——觀賞者將自身意蘊和情趣投射到事物上,達到物我相融的境地。作為設計師,甚至會更進一步:欣賞之余,對”美“歸納、總結,結合自身的體驗,二次創作。至此,不可不談到模仿與創造的思辨。沒有模仿的硅步,無以至創新的千里。模仿,在朱光潛看來,無論領域,都可比擬為“肌肉記憶”。正如鄭板橋所畫的每個竹節都以相同的筆法描繪,其畫竹已然形成肌肉記憶。模仿,研習“肌肉記憶”是增進技巧、開啟創作的必經之路。而創造,則是鄭板橋雖畫法相似,但落筆時都有所區別——在不斷變化的細節描繪中發揮出無窮無盡的創造力——“枝枝葉葉絕無雷同”。
對設計師來說,模仿和創新之間又豈是量變到質變的關系呢?當下扁平化風盛行,設計作品單從技法上來說似乎很簡單,也有不少人如法炮制,能夠迅速推出像模像樣的作品。因此,在一些設計師看來,設計除了視覺,還要有動效,C4D建模的能力,洋洋灑灑說“不是你不夠優秀,而是你不夠特別”
不。
在朱光潛看來,“青年”只想追尋詩人的妙悟,而忽視匠人的手腕是萬萬不可的。當下單純地追求設計師擁有更多的表現技法傍身(且不論最終輸出的作品跟風者居多,原創者無二這一現狀)就忽視基礎的視覺表現,忽視作為設計師在項目中應有的,對需求與視覺進行平衡與取舍能力的基本訴求,又與當初那些“青年”有何不同呢?
而對“美”好惡的定義,在我看來,就如同設計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合與不適合一樣。以顏色為例,史上曾盛行過的實驗美學,確確實實地取了顏色讓實驗者比較,從而得出最美的顏色。且不說獨立的顏色和實際場景運用的顏色不可以相提并論,色彩本質上是客觀存在的,不帶情感投射的,人之所以對某些顏色有相近的感覺,無非是社會中占大多數的約定俗稱的既有觀念:紅色,代表熱情,綠色代表希望等等不足而言。由此延伸,所謂UI界面,可以說是設計師由直覺出發,歸納用戶潛意識的視覺格律,從而給人以自然的,不假思索的體驗。
二.慢慢走欣賞
我不知道如何定義有趣,但我竟自覺有點趨于無趣,甚至俗不可耐。
“一般人迫于實際生活的需要,都把利害人的太真,不能站在適當的距離之外去看人生世相,于是這豐富華嚴的世界,除了可效用于飲食男女的營求之外,便無其他意義。”
可謂字字扎心。或許是太看重形式感的緣故,總是需要一切都恰到好處才可感受到美,而朱光潛卻說“藝術是情趣的生活,藝術的生活也就是情趣豐富的生活”,在生活中對萬物持欣賞態度,發掘趣味,生活也就愈加美滿——人生的藝術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這么看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執著追問所謂有用?無用?竟是最無聊的一件事,“美”就是一件最“無所為而為的玩索”;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追求無用,以赤子之心待物,才能感受到其真摯趣味的所在。
是罷,切記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