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人是個積極要求上進的女孩子,也就是薛姨媽說的"剛硬要強"。她長得一般,"粗粗笨笨的"。
娘家背景也一般,當日原是沒飯吃,就剩了一個女兒還值幾兩銀子,就把她賣到了賈府,而且是賣的死契。
這就和典當東西一樣,如果揣摩著還有力量,過些日子能把東西贖回來,就當"活"的,東西替你留著,不會給人,錢當然就少一點了。要是估摸著不會有贖得起日子,或是打定主意不要這東西了, 那就當"死"的。
"死""活"之間其實也相通:如果當的是"活"的,到了規定的期限沒力量贖,東西照樣沒收。假如當的是"死"的,有了錢去贖,那東西湊巧還在,也就能拿回來。襲人家把她賣成了死契,想是窮得極了。
為了幫助寶玉改掉毛病,健康成長,襲人可真沒少下工夫。她懂得以情動人的道理,對賈寶玉很是溫順體貼,有時也不惜"妝狐媚子哄寶玉"。
比如幫寶玉系褲帶時,"剛伸手至大腿處,只覺冰冷粘濕的一片",她明明已經"漸省人事",卻故意問他:"那是那里流出來的?"
寶玉把夢中之事細說與她聽,說到云雨私情,她"掩面伏身而笑"。所以在賈寶玉的眼里,她是"柔媚姣俏"的。
林黛玉進賈府后不久,她就遇到了一大難題﹣﹣進入青春期的寶玉第一次夢遺,并在此后要求同她發生性關系。
怎么辦?如果拒絕,賈寶玉很可能會找別的丫頭,那她就將不是他最親密的女孩,今后再要進忠言就更難了。所以她"扭捏了半日",還是"和寶玉溫存了一番"。
因為這樣做的理論依據還是存在的:"襲人自知賈母曾將他給了寶玉,也無可推托的"。襲人本不是"狐貍精"(只有李嬤嬤罵過她一回),卻連"試云雨情"這樣的事都干了,其忠心赤膽,惟天可鑒。
這次做愛效果很好,"自此寶玉視襲人更自不同,襲人待寶玉也越發盡職了",并堅定了和寶玉廝守一生的信念。
回家探親的時候。她向家人堅決地表示"至死也不回去",讓他們"權當我死了,再不必起贖我的念頭了",甚至還"哭了一陣"。
對于襲人的死不回家,她母親和哥哥開始的理解是"賈府中從不曾作踐下人,只有恩多威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親侍的女孩子們,更比待家下眾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女孩兒也不能那么尊重",也就是工作環境好、生活條件好的意思。后來寶玉一去,"他兩個又是那個光景兒,母子二人心中更明白了,越發一塊石頭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彼此放心,再無別意了"。
是啊,賈府中那么多女孩子,有幾個能夠像鴛鴦那樣遇見"天大的喜事"?如今襲人竟和寶玉這樣親密,可不是"意外之想"!
襲人與寶玉的關系繼續發展下去,有幾種可能,一種可是像邢夫人向鴛鴦許諾的一樣,"就開了臉,就封你作姨娘,又體面,又尊貴"。另一種是像平兒一樣,開了臉,放在屋里,做"跟前人",稱為"姑娘"。
襲人盡管有和寶玉"鬼鬼祟祟干的那些事",但離這些都還差著點。
晴雯生氣的時候罵過她:"不是我說,正經明公正道的,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姑娘"尚且要"掙",姨娘(也就是小老婆)就更不用說了。
生活就是這么奇怪,有些東西你越是想要,它卻離你越遠。襲人是早就立志要與寶玉共度一生的,所以她才很努力地盡這一份責任,這份努力也的確給了她回報,讓她成了寶玉的"準姨娘",而且王夫人的意思是"如今且渾著,等再過二三年再說"。
也就是說,襲人還可以繼續朝著姨娘的目標前進,最后到達理想境界。但她與賈寶玉間的距離卻越來越大。生活上,因為王夫人看重了她,越發自要尊重,凡背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昵,較先時反倒疏遠了。
雖無大事辦理,然一應針線,并寶玉及諸小丫頭出入銀錢衣履什物等事,也甚煩瑣,且有吐血之癥,故近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昔日"柔媚姣俏"的襲人再也不存在了。她"枉自溫柔和順,空云似桂如蘭",最后卻還是與"公子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