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了第一部分關于繪畫已死的回應,今天繼續哈。講講2000年后互聯網時代的繪畫理念。
順應時代的變化,當代藝術現在新興不衰的熱點,多半是New Media Art新媒體藝術加互聯網。然而新媒體只是一種概念和工具,可以衍生出不同類型的藝術作品——對于繪畫來說,它就是畫家的一支新筆(誰說鼠標手繪板不能看做筆和畫布?)
我們來看看藝術家都用這支筆做了什么。
美國藝術家Michael Demers的2009年的作品The Ghost of Vannevar Bush Hacked My Sever. 代碼組成的肖像。無論是形式還是名字都是很直觀的互聯網藝術哈。
這一作品2010年在紐約長島Climate Gallery的Zeros + Ones: the Digital Era的展覽中展出。同時展出的還有Coalfather Industry的作品(下圖)。
其實類似的作品和藝術家還有很多,網上創意無限的設計都可以被歸為這一藝術形式。然而藝術圈(藝術館、雙年展)一直是比市場慢半拍的,有形市場又比互聯網慢半拍,所以大部分互聯網信息時代的藝術都還沒有登堂入室。雖然我現在主要討論登堂入室(收入藝術館或者登上主流媒體報道)的信息時代藝術,但是并不代表互聯網藝術(無論是傳播方式還是創作手段)今后不會載入史冊——反而從某種程度來講這是必然的。
那么,“登堂入室”的藝術家們,除了直接運用新媒體工具的藝術作品,還有什么是體現了當代互聯網思維呢?
James Siena 的作品Dr. Michelle Carlson (2011-2014)
Recursive Dented Lobes (2006-2014)
雖然看起來很像電腦做的,但是全部是手繪的!所以難怪花了這么多年。從色彩到結構,都體現了網絡時代的進程,甚至生物工程的特點。
所以2000年后認真畫畫的藝術家還是很多的,他們作品的信息量往往非常豐富。比如Julie Mehretu 2003年的作品Expert (Molotov cocktail), 真的與雞尾酒一般的豐富層次。
還有他2004年的作品Empirical Construction. 真的應該放大了看或者有機會近距離觀察原作,每個細節都值得欣賞。
互聯網時代的一個特點,就是海量信息。從這一角度來說,Mehretu 很巧妙地體現了這一互聯網思維。其實所有的藝術作品都一樣,好藝術一定是能讓人駐足欣賞很久并且引起思考的藝術。無需更多的背景介紹與牽強附會的解釋,一幅畫放在你面前,你看到得越多,它對你的價值就越高。
(圖文原創,簡書首發,轉載請注明出處!)
PS. 昨天發了一篇,其實只算這一系列的開頭,剛剛開始寫,其實還不是很完善,很感謝這么多人對這個當代藝術的問題感興趣。不知道大家對這個更新頻率滿不滿意哈。文章有什么錯誤,或者有什么針對這個問題的想法或者建議,一定要跟我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