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很長時間沒看小說了。自從有了孩子,不懂得怎樣教育和對待,只覺得讀家教書才能解燃眉之急,讀其他都耽誤時間。工作忙碌之余,本來時間就少,讀小說總覺奢侈,耽誤不起。
? ? ?為了培養女兒的讀書興趣,在她小的時候,我每天讀書給她聽,直到她能熟練獨立閱讀。在小學階段,她讀童書讀得痛快、入迷,可是到了初中,總是讀不懂魯迅、矛盾、老舍,深層次的書一直讀不進去,也拒絕去讀。已經初三了還是這樣,叫我這作語文老師的媽真著急啊。網上買了本《大師們的寫作課》,本來是給女兒學習的,我自己先看了。看到評價張愛玲的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寫女方丈夫即將回來,偷情兩人難舍難分,作者高度評價了張愛玲的那句“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用得自然貼切,比她招牌的雋語警句“朱砂痣蚊子血”更難得。
? ? ? ?于是買了整套張愛玲的書,也買了本胡蘭成的《今生今世》。買后者只想看看他眼里的愛玲是怎樣的。上學那會讀了點張愛玲的《傾城之戀》沒讀下去,覺得不甘心,工作后又買了兩本散文《張看》讀了點,對女作家的了解還是限于她的情感生活和她喜歡“蒼涼”。這次讀《紅玫瑰與白玫瑰》,不似以前讀《傾城之戀》般拒絕,暢快淋漓一口氣讀完。
? ? ? 故事的主人公振保嫖過一個巴黎女人后,又交了一個英國女孩做女朋友。盡管嫖過女人,可是他覺得英國女孩比較圣潔不能糟蹋,在分別的時刻,盡管女孩主動,他也控制住了自己。過后,既佩服自己的克制,又很后悔。在和弟弟一起租住同學住處時,因同學出差,和同學妻子偷情。同學妻子愛上他后,寫信給丈夫離婚,想和他結婚。可是,他不同意,覺得丟人。然后聽從母親安排相親,最后相得了一位不愛說話,走路總靠后的女孩。顯然和他以前交往的風情萬種的外國女人不一樣,他又覺得乏味。于是又開始宿嫖。直到后來,他發現妻子與一個裁縫偷情,他開始感到痛苦,并明目張膽地在妻子眼皮底下約同女伴游玩,在家里扔東西發脾氣。后來他聽老媽子說,裁縫好久沒來了,并且在他的為所欲為中,女人很狼狽了。他覺得他戰勝了女人,他又改過自新,變成個好人。
? ? ? ?讀完我想,那個叫王士洪的男人真傻,怎么能把自己的女人扔下,卻又招租一個男人在家住?振保來之前吃過虧,還招振保來。即使自己不出差,天長日久都怕生情,還總愛在自己出差時招租男人來住。
? ? ? ?振保呢?自己嫖娼也罷了,見到自己妻子愛了別人就受不了。為什么就不想想,有一個孤獨的靈魂在身邊沒有得到撫慰?
? ? ? ?還有,振保愛了同學之妻已經很不道德。可是人家女人都能跟丈夫寫信坦白并提出離婚,要和他結婚,他怎么就退縮了?
? ? ? ?女兒看的話,準會用她慣常用的詞形容,“猥瑣”。從童書童趣到人性探索,這是怎樣的轉變啊,實在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