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官吏,是我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關系到統治機器的正常運轉,因此為歷代統治者所重視。
商、周奴隸社會,用人主要是貴族世襲制度,史稱“世卿世祿”制度。
戰國時期進入封建社會,各國先后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士的地位大大提高。當時各國任用官員,一是從獲得軍功的人中提拔,一是從游說之士中量才錄用。
秦代隨著統一的封建中央集權制的形成,郡縣制度代替了貴族“采邑”制。皇帝集中掌握著中央與地方主要官吏的升降任免大權,官吏概不世襲。
漢代進階社會及政治精英行列的首要途徑是官方舉薦或者親緣關系的選官制度。
所謂察舉,是由地方政府(侯國、州郡)的長官,在他們各自管轄的地區內隨時考察、選拔封建統治者所需要的人才,推薦給中央政府。因為是推薦人才,所以也叫做薦舉。這些被推薦的人經過考核,就可以做官。公元前134年(元光元年),漢武帝正式采用這種察舉制度,此后成為定制。
這些察舉的辦法是每年舉行的。此制有利于廣泛選拔人才,但也不乏沽名釣譽之徒應選。當時流傳著一首民謠:“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對察舉制度進行嘲諷。
所謂征辟,是漢朝高級官吏任用屬員的一種制度。皇帝詔令各郡推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經過皇帝面試(對策)后,任用為官,這叫“詔舉”;皇帝特詔征用有特殊才能或德高望重之士,并派遣使者專車迎接,這叫“征召”。而朝廷或地方高級官員(公卿、州牧)向朝廷薦舉人才或自選屬吏,叫“辟舉”。三是設立“太學”,擇優補官。
此外,就是從大官子弟或富家子弟中選用官吏等制度。
漢代滅亡之后,王朝弱勢和政治分權導致了社會真空。公元200年,曹丕代漢稱帝,為取得士族大地主的支持,接受了穎川士族陳群的建議,開始推行九品中正制。從220年開始一直到隋代廢除,實行了583年。
這種制度選士,主要著眼于門第,以家世為重,也就是說“九品中正”制的等級是以家世為標準劃分的。按照家世不同,大致分成九個等級,前三品為上品,大小中正官均由世族豪門擔任,四品之下為下品,從庶族地主中選出。這樣的制度可以確保世族豪門世世代代有做大官的特權,而庶族地主及其下者只能做小官,從而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同時也造就了任官者多是狗彘不如酒囊飯袋的不學無術之徒。
歷史發展要求,這種沒落腐朽的“九品中正”制度勢在必改。隨著門閥世族的衰落和中小地主勢力的壯大,從隋唐開始,一種新的選士制度——科舉考試制度應時而生。
實行科舉制度,打破了世族地主壟斷政治權力的局面,“使草野登第有門,不憑一籍,可致公卿”。盡管在他們這個階層中間,能夠擢而及第的只能是少數人,但是畢竟使庶族地主乃至貧寒之士有了入仕途徑。這種新的制度同“九品中正”制比較,在當時條件下是具有歷史的進步性。
唐太宗、武則天都極力提倡科舉,并且把行科舉作為抑制士族勢力的手段。這一時期,庶族地主,甚至寒門之士,通過科舉做了大官的不在少數。歷史上,尤其是唐代、宋代,許多名人都是通過科舉入仕而顯后名的。唐宋文學上有成就的人,除李白等少數人外,大多數人都由進士出身,其中在科舉考試中名列前茅者亦不在少數。“唐宋八大家”中除蘇詢外,其余七人都中過進士。
科舉考試,不僅有性別的限制,本人條件的限制,還有家庭出身、先輩職業等限制,甚至叫什么名字也有限制。
唐代著名詩人李賀,才華橫溢。他為了在政治上做出一番業績,千里迢迢從河南到長安應試,卻被拒之門外。考官說,你父親名叫晉肅,“晉”與“進士”之“進”同音,犯了父名之諱。為此韓愈專門寫了篇文章叫《辨諱》為其叫不平。最后費了很大周折,李賀才做了個奉禮郎的小官。李賀懷才不遇,抑郁成疾,活到二十七歲就死了。
清代著名思想家龔自珍,中過舉人和進士,但他對科舉是不滿意的。他在辭官返鄉途中為賽神會的道士寫的詩中說:“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他主張沖破死沉局面,破除對人才的束縛,打開才路。
科舉考試的內容,歷朝歷代要求不盡相同,選拔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唐代科舉,設科較多,基本分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六科,其中明經、進士科最盛,進士科最為士人所趨。進士科,主考詩賦,同明經比,寫詩作賦的形式自由一些,考試內容上的束縛小一些,使某些舉子便于表現自己的才能。唐代明經科錄取率為10%~20%,進士科錄取率為1%~2%,因此有了“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考進士之難被喻為“登龍門”。盡管如此,讀書人還是多愿應進士科以表現自己的才能。唐代很多名人都是進士出身。宋代科舉考試內容方面的束縛比唐代嚴重,但還沒有拘謹到做八股文那種程度,如文天祥能夠在考卷上談一些有識之見,陸游能夠在考卷上抒發愛國熱情。而到了明、清的八股文,科舉考試內容上的腐朽和束縛發展到了頂點,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舉子的答卷是完全真實的,也常常難以憑考卷來辨別人才了。
當科舉考試內容方面的束縛小一些的時候,舉子在考試中表現自己才能的余地就大一些。反之,考試內容束縛得愈死,則愈是壓抑人才。
各代科舉取士的作法,貌似相同但實際上各有側重,與當政者的用人路線是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
唐代科舉不僅設科較多,而且進士科取士不憑一次考試、一張答卷,還要看考生“行卷”的作用。所謂“行卷”,就是參加科舉考試的讀書人初到京城,要先把自己得意的詩抄成卷子,拿去拜謁當時的名人,若得稱贊則身價倍增,便有及第的希望。“行卷”可以寫一篇,也可以是多篇,寫得最好的放在前頭。至于內容寫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夠展現自己的才華。
在唐代的“行卷”中有不少佳作,如白居易赴長安應考時,向當時名人顧況呈上“行卷”《賦得古原草送行》。見了白居易的名字,顧況有些看不起,說:“米價方貴,長安居大不易。”可是,當他看了白居易的詩,讀到“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時,不禁拍案叫絕,說:“能做這樣的詩,居亦易矣”!從此,他到處贊揚白居易的才華。十六歲的白居易考中了進士。唐代行卷,對于輔助科舉考試選拔人才,對于唐代文學的繁榮,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武則天為了表示對考官信任,廢除了過去的“糊名”作法,大膽實行開卷錄取,將考試與推薦結合、考卷與行卷結合,如柳宗元、韓愈等在當時就有名氣的人都推薦過真正有才能的人,使一些人的行卷在取士中發揮了作用。
北宋時期,科舉取士沿襲唐制,但又有很多變化和發展。宋太祖趙匡胤改兩級考試為三級,正式確立了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制度,。太宗趙光義對科舉考試實行三大改革:一是把殿試成績分為三等,即所謂進士分三甲;二是建立鎖院制,考試期間主考官與外界隔離,以保證試題保密和擺脫人事干擾;三是實行糊名考校,成為至今仍在實行的彌封試卷的始祖。這些辦法對后世的影響是深遠的。
明、清時代是科舉制度的極盛時期,方法更加完備,制度更加健全。明太祖朱元璋命令各府、州、縣設立學校,讀書士子要首先“進學”,即考入府、州、縣學成為生員,然后才有資格參加鄉試和會試。這樣一來,學校便成為科舉功名的必由之路。而在學校之中,各類學校的學習內容和各級功名考試的范圍也有一定規定和要求,程朱理學成為官方哲學,也是學校教育和考試的主要內容。
明清的科舉考試每三年一次,每次分為三級:
縣試。全國各府、州、縣的士子在本地考試(通稱縣試)取中的,便可稱為“生員”,俗稱“秀才”,只有已取得生員資格的才能參加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省級考試(通稱鄉試)。
鄉試。因試期總是在秋季八月,故稱“秋闈”。鄉試被錄取的便取得了“舉人”的身份,可以參加翌年在首都舉行的“會試”。鄉試的第一名稱為“解元”。
會試。因其試期總是在春季,故稱“春闈”,又因其由禮部主持考試,故又稱為“禮闈”,取中的稱“貢士”,會試第一名稱為“會元”。每次會試錄取的名額二、三百人不等。
殿試。會試被取中的“貢士”還要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被取中的人名義上叫做“天子門生”。殿試中被錄取的稱為“進士”。進士又分為三甲,每甲各分名次先后,一甲三人。一甲第一名通稱“狀元”,第二名通稱“榜眼”,第三名通稱“探花”,叫做“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叫做“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做“賜同進士出身”。所有進士,均按成績先后被授予一定的官職。
從968年到1070年,北宋殿試效法唐制,僅以詩賦取士。但是到1070年后,殿試回歸圍繞政策問題的長篇論述,并且就像漢代那樣,由皇帝把關,選出進士以任命官職。殿試場合下的這種簡單的政治策論形式直到1904年幾乎未曾改變。
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科舉取士比較奇葩,在會試前后進行實行“大挑選”辦法,主要標準是形、貌和應對。形貌按同、田、貫、日、氣、甲、由、申八字把人的形貌分為八類:面方體正為“同”;舉止端疑為“田”;體貌頎長為“貫”;“骨胳精干”為“日”,此四類為合格。而形相不正為“氣”;上寬下削為“甲”;上窄下粗為“由”;上下尖而中粗為“申”,此四類為不合格。這一套“大挑選”再加上八股文考試,美其名曰“人文并選”“身言并試”。這種極盡荒唐的取士辦法,很多不學無術之徒得以科舉高中。
科舉制度從隋朝開始,中經唐、宋、元、明、清的發展變化,直至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隨著封建社會的崩潰而廢止,在我國歷史上先向推行一千二百多年。
明代葡萄牙傳教士克魯茲在《中國游記》一書中盛贊中國通過科舉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孫中山先生在考察歐美各國之后,甚至曾說:“現在各國的考試制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制度,原來還是從我們中國學過去的,所以中國的考試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可見中國的考試制度的深厚影響力。
一個時代,一個階級能否選拔出合格的管理人才,是關乎著國家興亡的大事。科舉制度是選官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是網羅人才的良策,怪不得唐太宋李世民曾言:“嘗私幸端門,見新進士綴行而出,喜曰:‘天上英雄入吾彀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