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干貨——年度審計計劃,怎么編制?
ID:內審師修行與實戰
最近,已經有好幾個粉絲私信我,想讓聊一聊怎么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剛開始,小編確實沒怎么在意,覺得:審計計劃有什么好講的?
根據你們的審計范圍,分拆成不同的審計事項,把審計時間、所用資源和預期目標都編制進去不就行了?
根本不需要大費周章去編制,而且審計計劃到處都有成熟的模板,小編也講不出什么新東西來,所以一直沒敢下筆。
但沒考慮到,會有不少新入行的同志,那就簡單嘮一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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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審計范圍的考量
你們的年度審計計劃,是一年重復一年嗎?
市場在變,企業在發展,業務也在變動,風險也一直是變動的。
編制年度審計計劃時,自然也要考量審計范圍的變化。
一方面要降低或拋棄原來審計不出來東西的業務的審計頻率,拋棄或降低風險較低業務的審計頻率。
另一方面,要考慮增加一些審計范圍,將原本沒有納入到審計范圍的業務納入進來,因為新業務更利于發現新問題。
除了審計人員主動調整外,還有一些被動新增的業務,比如,老板或管理層最近十分重視的業務或風險,比如,新開展的業務或新進入的領域。
總體上,編制年度計劃仍是依據審計權責來走,適當增減一些業務。
一般情況下,新增審計范圍不宜過大,保持10-20%最好。
2.怎么將審計范圍分拆成審計事項
有3種分拆視角,我們可以選擇一種,也可以同時選用3種,原則是:盡量做到風險全覆蓋。
(1)業務或行業視角的分拆
你們集團公司旗下有地產企業、有制造業工廠、有學校、有物業公司、有商業公司,有園林公司,有物流公司。
如此,你就可以根據不同的業務領域或行業,分開排布審計計劃。
比如:1月份審計地產開發公司,2月份審計商業公司...
(2)流程或專業視角的分拆
一家地產集團,旗下有設計中心、造價成本中心、招采中心、財務中心、營銷中心....
它們既是職能部門,也可以是業務流程:設計、成本、招采、營銷等。
每個中心部門或業務類型都負責集團旗下所有單位的相關職能,一個中心部門的業務量也可能遠遠大于幾家分子公司。
此時,你就可以按此分類:1月審計招采業務,2月審計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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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地域拆分
國外業務,國內不同省份,不同城市區域的業務。
每一個地域,如國外子公司、城市公司或區域公司都是獨立、半獨立的業務范圍,同時它們也跨越多個專業和行業。
如此,你就可以按區域來分拆審計計劃:1月份海南公司審計(可能是幾個子公司),2月份河南子公司審計,3月份昆明城市公司審計,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3類分拆方式是可以并行的,比如:1月審計招采業務,但只針對集團公司,2月份審計物業公司(包括招采),3月份海南公司(包括物業,也包括招采)。
原則就是:業務和風險全覆蓋,且盡量不要重復,而且拆分出來的審計事項,其工作量相對平均。
除了按照上述方法之外,你也可以根據審計類型來拆分,比如:常規審計、專項審計、離任審計、跟蹤審計。
3.審計內容、對象與目標
審計事項分拆后,需要有簡要說明,如具體審計內容、審計對象與目標等。
比如招采審計,你總不能只寫了招采審計就完事了。
可以簡單說下目標是啥,比如:提升采購的三公性,減少舞弊,發現采購漏洞與風險等等。
內容也可以簡單寫幾項,可以按采購類型分,比如:戰略采購、零星采購;也可以招采購程序分:供應商入圍、評標、合同簽約等。
這一項倒不是很重要,因為除了年度計劃還有季度或月度計劃呢,到時會有更詳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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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審計資源:時間和人員
正常情況下,我們盡量把某審計項排列到一個整月里面,也就是一個月一個月地列計劃。
但是,因為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和復雜程度不一樣,也不必全部按月來排計劃。
大型審計可以排2個月時間,小事項可以只排10天。
在人員方面,不同專業口也需要分開來排,財務審計、工程審計、IT審計,可以單獨列計劃。
比如,1月份審計部有3項計劃,其中:財務審計、工程審計、IT審計各1份。
5.循環原則和重要性原則
某一業務,并不是一年只審計一次,有可能一年要審計2-3次。
如果你們的業務量沒那么大,或者審計人員比較多,或者公司要求審計必須每季度或每月對某一業務開展審計。
此時,我們就需要“循環原則”了,考慮某些業務的審計頻率!
假如審計內容一共只有3項:營銷審計、財務審計、采購審計。
那我們就可以循環來排布:1月營銷,2月財務,3月采購,4月營銷,5月財務....,以此類推。
除了循環之外,要注意重要性原則,比如:你發現招采業務出現舞弊的風險大,那一年就多排2次。
再比如:集團旗下物流公司的業務量很少,那你一年只需排一次就行,兩年排1次也行,甚至可以并入到其他審計事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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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計劃的細分
年度審計計劃一般比較粗糙,只會編制重要事項!
但是,為了更具有可執行性或更有利于業績考核,很多公司會要求編制很精細化的年度計劃。
比如招采審計,可能就需要單獨排布細化的專項計劃。
如:1月份審計河南河北子公司的采購,3月份審計海南、廣東分子公司的采購業務,5月份審計湖南湖北分子公司的采購業務。
總之,可以根據:時間、區域、常規或專項、每次審計重點等各因素,排布成一個完全細化的審計計劃表。
招采如此,財務審計亦如此,按照區域劃分審計范圍的計劃也是一樣。
7.潤色
除了上述所說的重要事項之外,為了讓審計計劃顯得高大上,可以補充一些相對“專業”的內容。
比如在審計計劃中增加作業內容、風險或內控提升、成果文件等:
如:審計主要運營流程的關鍵控制點:合規性、有效性。
如:發現管理漏洞,發現改進落實情況等等。
這些就不細說了,可以根據你們企業對審計的期望,或老板對審計人員的要求來適當潤色!
主打一個專業,也主打一個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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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計劃時間的彈性問題
編制年度計劃,一般都是滿時間排布的,即:每一天都在計劃之內,沒有盈余時間。
但是,突發事件或臨時立項(離任審計,或領導新增要求,或重大風險的發現需要跟進審計)的審計業務還是比較多的,我們不得不考慮計劃時間的“彈性”問題。
我們不能將計劃安排得太實在,一旦有臨時立項,一旦出現計劃外審計,你就沒時間去做。
或者不得不放棄你計劃內的審計事項,最起碼也要調整年度計劃!
所以,我們得注意時間的彈性管理:
原則上,計劃外的小型審計不要影響到年度計劃內的審計工作;
計劃外的大型審計,才考慮重新調整年度計劃;
就算調整年度計劃,也并不是一刀切地刪減或置換掉原有計劃項,而是先壓縮計劃內事項的審計時間。
不然,你的年度績效可就受影響了,計劃12項審計,你只完成了8項,怎么可能給你高績效?
就算你們計劃調整不影響績效,但計劃與執行的偏差過大,是不是也說明你們計劃編制的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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