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說,幸福是永遠相對的,因為寶貴而珍惜,因為珍惜而幸福,這永遠是獲得幸福的真理。而幸福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定義都不是完全相同的。我是認為,幸福其實就是一種感受,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舒心的感受,會讓你保持嘴角上揚的一種感覺。
前幾天,參加同事的婚禮,看見平時很是低調的她竟然那么美麗,身邊站著一位王子一樣風度翩翩的伴侶,無論什么都是攜手前行,那一刻,我竟然感動到熱淚盈眶,我被他們淡淡的但又很濃厚的幸福感動了。我為這位經歷了很多的同事找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半發自內心的高興。回來之后,我竟然變得哀傷起來,因為我開始想,到底什么是幸福,我開始期待我自己的這種幸福的來臨,有人能跟自己并肩享受生活,承擔生活中的每一份責任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但是生活中的幸福并不是簡單的一種,而是多種多樣。在外工作之后,你能經常回家陪伴父母過一個周末,是一種淡淡的幸福;當你終于能養活自己、負擔自己生活中的所有經濟負擔的時候,是一種幸福;當你被朋友需要,有人能在你哭的時候給你依靠,有人能陪你笑的時候,是一種幸福;當你能夠在孤獨一個人的時候,仍然能平靜地享受孤獨并在這之中尋找到獨處的樂趣時,也是一種幸福。
而后,我又沒有那么迫切地希望那個對的人趕快出現了。因為柏拉圖說,每一個人都是被劈成兩半的一個不完整個體,終其一生在尋找另一半,卻不一定能找到,因為被劈開的人太多了。所以焦急并沒有任何用處,相反,踏實下來做好自己會更幸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