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

詩意早餐:風箏

風箏是誰發明的?

《韓非子·外儲說》載:墨翟“斫木為鷂,三年而成,飛一日而敗。”

又說,《史記》載:"公元前507-444年期間,當時的魯國即現在中國的濰坊地區,有一位名叫魯班的木匠,用竹木制作了一只喜鵲,在空中連續放飛了三天而沒有掉下來"。"這位叫魯班的木匠,曾將木頭制作的一只載人大鷹放飛到空中,用來觀察敵人(宋國)的陣地"。

又說,風箏的發明人是劉邦的大將韓信。他把楚國軍隊困在垓下時,制造風箏,叫身材輕巧的張良坐著風箏,飛上天空,高唱楚歌,使歌聲順風傳送到遠處的楚營里,是為“四面楚歌”。

歷史咱說不清楚。總之,風箏是中國人發明的,這點沒有爭議。

風箏最初是為了軍事需要而發明的,這點也沒有爭議。自漢朝以后一直到唐朝,風箏還是軍用品。爾后才從軍用逐漸轉到游戲、娛樂。風箏利用空氣動力升空,其飛行原理和現代飛機相似。大約在14世紀傳入歐洲,對飛機的發明有重要影響。可以說,風箏是現代飛機的祖先。


食材:雞蛋、小米粥、白餅、拌蘿卜絲


今天重點要說的是文學作品里的風箏以及與風箏有關的人。他們,與命運有關,與抗爭有關。

01? 《紅樓夢》里的探春:游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

探春是賈府的三小姐,賈政之妾趙姨娘之女。風箏是她的判詞。

賈探春

原文寫道:

后面又畫著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也有四句寫云: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運偏消。
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兩個人放風箏,兩人,是指賈政和王夫人,風箏暗示探春。大海大船,是說賈政王夫人做主,把探春遠嫁到海外一帶。

賈探春第一次正面出場是在第三回黛玉進賈府,書中描寫黛玉看到的探春便與迎春他們不一樣,“第二個削肩細腰,長挑身材,鴨蛋臉面,俊眼修眉,顧盼神飛,文彩精華,見之忘俗”,這就是探春。

見之忘俗,這就是她們給人的第一印象。


接下來就是實力話。這也是見之忘俗的資本。才自清明志自高,探春有才有志,連鳳姐也不敢小瞧。

賈探春擅長書法、詩詞,元春省親時,姐妹們一起作詩,文中是這樣寫的,“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難與薛林爭衡,只得勉強隨眾塞責而已。”這是作者對探春詩才的一個界定。她的書法雖然作者沒有直接著墨,但在第四十回,劉姥姥到探春住處時,寫道:“探春素喜闊朗,這三間屋子并不曾隔斷。當地放著一張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著各種名人法帖,并數十方寶硯,各色筆筒,筆海內插的筆如樹林一般。那一邊設著斗大的一個汝窯花囊,插著滿滿的一囊水晶球兒的白菊。西墻上當中掛著一大幅米襄陽《煙雨圖》,左右掛著一副對聯,乃是顏魯公墨跡,其詞云:煙霞閑骨格,泉石野生涯“。可見,探春對書法是頗有研究并經常練習的。

而她真正的才能并不限于此。要說《紅樓夢》中最具有遠見卓識的女子,既不是林黛玉,也不是薛寶釵,而是賈探春。

她心懷遠慮敢于改革。查抄大觀園時,當賈寶玉惶恐、薛寶釵只圖自保、林黛玉懵懂、惜春冷漠、迎春懦弱,李紈裝傻,只有探春看出了其中蘊含的更深層的賈府的衰敗之象,那就是“內耗”,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王熙鳳因小產生病,王夫人讓李紈和賈探春暫時管理榮國府事宜。賈探春不僅看到了賈府入不敷出的尷尬,也看到了賈府大手大腳疏于管理的漏洞,更看到了許多不合理的開銷和支出,為此,她不僅裁撤了很多不合理的支出,而且把大觀園內的花草果木和池塘“承包”給了眾婆子,既節省了賈府的開支,還有所盈利,既得到了下人的用戶,也為下人們帶來了實惠,可謂“多贏”。開句玩笑,中國改革開放的發端在于小崗村自發的土地承包,而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承包責任制,恐怕就在賈探春這里,她把大觀園的花草果木和池塘承包給眾婆子,其實就是最早的家庭承包責任制呀。因此,賈探春不僅具有遠見卓識,而且敢于實踐自己的遠見卓識,這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不是嘩眾取寵的“紙上談兵”!

她仗義直言敢于打抱不平。賈母因為賈赦強要鴛鴦做姨娘而把氣撒在王夫人頭上而眾人(包括賈寶玉、王熙鳳)都不敢申辯的時候,賈探春出來“點醒”賈母。有人說她此舉是為了拍王夫人的馬屁,但是查抄大觀園時,賈探春卻站在了王夫人的對立面上,這要做何理解呢?顯然只能理解為賈探春是一位非常具有正義感的女孩。再看查抄大觀園時,賈探春對于自己丫環的保護:“我的東西倒許你們搜閱,要想搜我的丫頭,這卻不能。我原比眾人歹毒,凡丫頭所有的東西我都知道,都在我這里間收著,一針一線他們也沒的收藏,要搜所以只來搜我。你們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說我違背了太太,該怎么處治,我去自領。”通過這兩個事例,我們就可以看到,賈探春原本就有一副“俠肝義膽”,不管是誰,是主子也好是丫環也好,她只認一個“理”,不合理,任是誰她都敢仗義直言。在充滿陰謀與算計、仇恨與抱負、人人只求自保的賈府,這是多么難得的可貴品質呀!在我看來,賈探春就是大觀園里的第一位“女俠”!

她公私分明敢于說不。第五十五回探春的親媽趙姨娘的弟弟也就是賈探春的親舅舅趙國基死了,按例該賞二十兩銀子。李紈一時糊涂,按照襲人的媽媽死的例要給四十兩,被賈探春阻止了,結果引來她那位有些糊涂的母親的一通當眾抱怨,把賈探春氣得哭了。縱是如此,賈探春也沒有讓步,因為她知道,這樣的大家族,如果沒有規矩,如果人人都徇私舞弊,那么是不會有什么好結果的。這樣的處事大略,遠在男子之上。當然也有人說,在對待自己的親媽、親舅舅、親弟弟的事情上,賈探春太過勢利,太過冷漠。然而,一個能為奴婢挺身而出的人這樣做,自然是有原因的。趙姨娘是曹雪芹筆下唯一一個性格平板化的人物,壞的可以,一點也沒有討喜之處,也是有原因的。這個以后有時間再說。


說回賈探春,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見識。“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兒家,一句多話也沒有我亂說的。”這就是探春,她比迎春惜春有膽識。但就是這樣的一個才女,也沒法改變自己悲慘的命運。遠嫁異國他鄉,想來不是女子所愿,但功于社稷、利于千秋,如探春者又怎會退縮。所以我一直覺得,探春和番茜香國,必定是她自請前往的。賈府敗落,作為賈家的女兒,她一定在為賈府考慮,身為女兒,她唯一能做的無非就是替公主出嫁。她的遠嫁若能換來賈府安寧,她必定義不容辭。一個人的犧牲能換來賈府上下的平安,在探春看來是值得的。在我看來,正是上述這些難得的智慧和品格,使賈探春在賈府的女子脫穎而出。

探春與風箏,在第二十二回再次出現。賈政同老太太猜謎語,評賞兒女們做的謎語,其實這是暗含人物命運的讖語。“階下兒童仰面時,清明妝點最堪宜。游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賈政道,“這是風箏”,其實這里暗示的就是她日后的命運,清明時的別離,游絲一斷的無力。探春遠嫁之后的命運又怎樣呢?歷來都被津津樂道,是福是禍,眾說紛紜。《紅樓夢》第七十回寫寶玉和姐妹們一起放風箏,看似很開心熱鬧的場面描寫,其實也有著對人物命運的預示。探春的風箏,在天上遇上了兩大促狹鬼,這三只風箏纏在一起,也許暗示了探春的婚姻。探春的風箏被挾持而去,應當算是一場意外。作為一位具有大智慧、大品格的“奇女子”,我甚至相信,即使在后四十回中遠嫁他鄉,成為王妃之后,她是能夠憑借自己的才智成為一位丈夫敬重、百官景仰、萬民愛戴的王妃的!賈探春,可以說是賈府女孩子中唯一的一個憑借自己的才智而改變了自己命運的女孩。盡管,這只是一位小說中虛構的人物,我仍然愿意為她送去深深的祝福!也許,探春的薄命或許是因為婚姻而達到極致吧。

探春,祝與命運抗爭的你,好運!


02 《風箏》里的魯迅:久經逝去兒時回憶,一并也帶著無可把握的悲哀

魯迅《風箏》

對于風箏,魯迅寫道:

“但我是向來不愛放風箏的,不但不愛,并且嫌惡他,因為我以為這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時大概十歲內外罷,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歡風箏,自己買不起,我又不許放,他只得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有時至于小半日。遠處的蟹風箏突然落下來了,他驚呼;兩個瓦片風箏的纏繞解開了,他高興得跳躍。他的這些,在我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

由于我的“不愛”甚至“嫌惡”,便也將這一心情轉移到弟弟的身上,因而也就順理成章地反對弟弟去做。我是兄長,當然有著兄長的威嚴,弟弟也就只好“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看著小兄弟因風箏的落升而驚喜的情形,我卻只有感到“可鄙”。“我”的“強大”和小兄弟的“弱小”,兄長的“威風”和小兄弟的“無奈”讓人很容易想起生活中同樣的情形。作為父母,在與孩子的相處中,這樣的自以為是不在少數。

可貴的是,魯迅先生一旦接受科學思想,是知錯必改的,魯迅先生充滿自省精神。魯迅又感嘆被虐殺者的健忘和毫不抗爭,在他看來,這正是虐殺者之所以能夠肆意虐殺的原因。

文章寫道:“然而我的懲罰終于輪到了,在我們離別得很久之后,我已經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國的講論兒童的書,才知道游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來毫不憶及的幼小時候對于精神的虐殺的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開,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的墮下去了。”

善于解剖自己的魯迅先生,通過對這一事件的反思,抨擊了舊中國封建家長制的罪惡,引發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那就是,我們應該如何保護孩子的天性,如何讓孩子在自由的天地中自由地生活和生長。

朱德庸在《絕對小孩》里說:

小孩是即將被毀壞的大人,大人是已經被毀壞的小孩。

小孩用樂觀的眼光看待所有大人,大人用悲觀的眼光看待所有孩子。

小孩看大人的世界是用“心”去看,大人看小孩的世界只用“眼睛”。
朱德庸《絕對小孩》

上課的時候,老師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所以我們要好好愛護它。披頭想了想,舉手就說:老師,地球上只有一個我,所以你要好好愛護我。

所有的孩子,都是唯一的。所有的父母,也都是唯一的。愛我們的孩子吧,無條件地,用心地。

人世最大的悲哀莫過如此,過往的錯誤或許永無改過的那一天,這是悲哀中的悲哀呢!

小兄弟的命運代表了中國人的普遍生存困境。而“我”的處境卻具有荒誕的意味,任何選擇都是“虛空”與“絕望”。如果小兄弟和氣地寬容了我甚至憤怒地訓斥我一頓,那倒是我愿意接受的。但我得到是“全然忘卻”和“毫無怨恨”,我徹底絕望了。作者看到的是人的麻木與可怕的遺忘,對自己和對別人的生命價值的漠視,甚至是摧殘。小兄弟明明是受害者,卻全然不知,反倒覺得那是應該的。可見,《風箏》這篇文章作者要表達的正是這種人的生存困境和這種困境不能改變的痛苦和絕望。


03 《追風箏的人》里的哈桑:為你,千千萬萬遍

《追風箏的人》

阿米爾是斗風箏的好手,哈桑是追風箏的好手。

每年冬天的風箏大賽是阿富汗孩子們最重要的活動,用自己的風箏線把別人的線割斷,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風箏,就是贏者。那年的冬天,喀布爾迎來了最大的一次風箏聯賽,富家少爺阿米爾希望能在這次大賽上奪冠,以贏得爸爸的鐘愛。當他把最后的對手的一只藍風箏割落時,整個賽場都沸騰了,他看到父親在為他歡呼。追風箏的任務落在仆人阿里的兒子哈桑身上,這個兔唇然而令人吃驚的運動天賦的男孩果然不負所托,成功追到藍風箏,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們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風箏,遭到阿塞夫的強暴。尋找哈桑的阿米爾把這一切看在眼里,卻沒有勇氣上前救助。阿米爾得到了父親夢寐以求的關愛,但哈桑的存在卻讓他內疚痛苦。終于,他不堪重負,他在父親面前撒謊說哈桑是小偷,讓父親趕他們走。而即使是這樣莫須有的傷害,哈桑也毫無怨言地承認了。雖然父親執意留下他們,他們還是黯然地離開了。同時離開的還有他們對真情的失落迷惑與痛楚。聰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選擇了遠離與隱忍。也許這就是人性的弱點,欺負弱小,用卑鄙掩蓋。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與庇護。

對哈桑的背叛使阿米爾 付出了人生中最慘痛的代價,二十六年的沉重的罪惡感、悔恨與痛苦一直折磨著他。在人生成長的道路上,阿米爾經歷了挫折與迷惘。 風箏在阿米爾的回憶反復出現,每次看到飛翔在高 空的風箏,都會提醒他的友誼、成功、痛苦和失望以及他當初對哈桑的背叛。成年后的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己當年對哈桑的背叛。父親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國并成為知名小說家的阿米爾接到父親的好友拉辛汗的電話,他說哈桑已死,他要阿米爾回阿富汗,要他將哈桑的兒子索拉博從戰亂中的阿富汗帶出來。不僅是因為他以前辜負了哈桑,還因為哈桑是阿米爾的同父異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爾得到了哈桑的獨生子被曾經的宿敵綁架的消息。人性的膽怯和本真在阿米爾又一次面對命運考驗時做出了他早該在幾十年前就做出的選擇,面對曾經羞辱過哈桑的敵人,阿米爾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兒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風箏,重新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生活的大門終于又向他敞開了。阿米爾的結局,是幸福的。他終于明白了彼此的意義——以生命為代價。

在異國他鄉,和哈桑的兒子放風箏,阿米爾終于說出了自己曾一直不愿承認的事實,即哈桑的勇敢,累積多年的憂郁和自責在那風箏翱翔在空中的那一刻釋放,阿米爾終于驅散了第一次追風箏時籠罩在心靈的陰霾,坦誠面對自己的錯誤,并拯救了自閉的索拉博。阿米爾第一次主動采取行動來挽救自己曾經犯下的錯誤,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風箏,重新成為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也許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風箏,無論它意味著什么,讓我們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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