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文章《我就是那個嫁給了備胎的女同學》
文章講述了一位27歲在上海打拼的女生,這個周圍人都談婚論嫁的年紀,最終嫁給那老家那個為她默默付出長達十年之久的富達。
這位富達,在17歲開始追她,為了她,和她考了同一所大學,大學期間,始終如一為她送早餐,而她從未真正愛過富達。
她畢業后談了兩次戀愛,第一次和公司樓下一個業務員,她死心塌地的愛著業務員,在最困難的時期他們住在廉價的出租房,但是等業務員創業成功,卻竹籃打水一場空,業務員把別的女人帶到自己家里來,她一氣之跟下提出分手,竟沒有被挽留。在她失戀后,富達出現在了她的身邊為她療傷。第二次遇到一個江蘇人,在上海有房有車,他們在就要籌備婚禮前夕,突然又冒出了一個前女友,她一份關于愛的信念,在那一刻被蕩碎無形。這時候富達又出現了,又為她撫平內心的創傷。
最終文章作者愿意和富達回老家,在第二次求婚的時候,作者答應了富達。并且表示不在相信“不要嫁給合適,要嫁給愛情”這些話。
看完文章,我又翻了部分評論,有祝他們幸福的、有對富達執著終成正果的肯定、有對富達同情的、也有對作者貶斥的。
我看了之后,我只想說,你們在一起不會幸福!富達你是個大傻逼!
在一段可以長久的兩性關系中,一定需要雙方能夠相互制約,相互平衡。富達在這段關系中,始終保持著卑微的狀態、被動的去愛一個人。作者為自己的選擇感到慶幸,但是我為富達感到不值,富達始終不離不棄,可作者是在最終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妥協的結果,如果有一天某個花花公子用一些甜言蜜語,女方很容易就會喪失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