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到目前總結出的幾大藝術形式,文學(寫作),繪畫,電影,攝影,戲劇,雕塑,音樂,舞蹈,建筑,等等。我們可以注意到,除了文學以外,其他藝術形式都是非常感官的。
前幾樣之于目,音樂之于耳,舞蹈、建筑之于身體。
但寫作不一樣,寫作帶出的是大腦里面的想法,或心里的感受,或是記憶,或是編造的故事,寫作使用了一種奇怪的材質,這種材質不存在于世界上,人們每天滔滔不絕地使用它,幾乎是大量大量地使用它,仿佛是一種永遠不會枯竭的能源。
語言。
一種能表達出左右腦的區別,一種能流淌出你內心的暗物質,這么一種東西。
我記得,在小學的時候,我對繪畫更感興趣,我在課本上涂鴉的是我所看到的形象,變形金剛以及連環畫三國演義里面的人物。
我和文學發生關系主要是閱讀。
然而,閱讀的目的是為了想了解這個世界,了解故事,聽笑話,看波詭云譎的武俠故事,聽收音機里面的評書《明英烈》,想知道常遇春挑了十幾輛滑車之后,會不會陣亡。
我們就像吃麥麗素一樣吞食著故事,一顆接一顆,永不厭倦。
對于小學里的作文練習,我都是有點厭煩的,比如經常會有題目《一件小事》,我們當時的套路是“撿皮夾子”“讓位子”和“推車子”,身邊一定有個小伙伴“小明”或“小剛”,我們機智地想到了辦法,幫到了老人,最后一定是“今天真的是有意義的一天啊”。
我覺得我在小學里面成績平平,到了四年級接受了讀書這個不可逆的命運,語文老師可能是矮子里拔長子吧,盡管我覺得我作文很爛,他還是派遣我去參加作文競賽。
Ridiculous,真的是荒謬的決定,結果也可想而知。
到了初中,依舊提不起對作文的興趣。我記得初二的時候,期中考試,語文作文的題目是“我”。反正我是把這篇文章寫成了議論文,說“當今社會上很多人只考慮自我,不考慮別人”“我們不能只考慮我,要多關心別人才是”云云。
我當時的想法就是,總寫“自我介紹”真的很煩人啊,老子很不想寫自我介紹,我來個別的吧!
當時的老師毫不猶豫給我一個極低的作文分數,語文成績得了個超低的65分,回到家被爸爸也嚴厲地批評了,后來每逢考試我再也不敢亂來了,還是乖乖地寫一些安全的吧。
對于初中時期的寫作印象就是這些了。到了高中,語文老師要求我們寫周記,我就拿來亂寫一氣,奇幻的、言情的都寫,在班級里被傳閱著看,讓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這真的能看么?
總算到了大學,四年里,我主要興趣還是看書,到了大三大四開始在本子里寫點日記或生活感悟之類,現在看來,思想是比較混亂的,讓現在的我都想給過去的我抽倆耳光。
畢業之后,選擇了廣告文案的工作。筆記本里面的文章也在繼續,到了05年流行博客了,就開始在博客里面寫。到了09年,我經常拿著紙和筆,中午去新天地的西餐廳“Luna”喝著咖啡寫東西,偶爾發給同事們看看,以此為樂。
到了14年,朋友介紹我“簡書”這個網站,我覺得這五年還是讓我的寫作有了進步。
寫作這種東西到底是什么呢?
這種絮絮叨叨、磕磕巴巴的玩意,就像魚缸里金魚吐的泡泡一樣。
喲,這條魚在吐泡泡,也因此讓它和欣賞魚的人都發現了它的存在。
多么想讓這泡泡變成黃金的泡泡,可以一直存在下去啊。
或許這個想法有點不切實際,我不知道寫作是什么玩意兒,姑且讓我繼續吐泡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