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克建議,寫作者想要學習寫作技巧,要養成對好文章做“逆向工程”的習慣。
《解析彩虹》開篇的兩個中譯版本,均出自臺灣譯者之手,但念誦時文氣強弱有差。我嘗試將它們拆解開來,做些分析。
We are going to die, and that makes us the lucky ones. Most people are never going to die because they are never going to be born.
我們都會死亡,這使得我們成為幸運的一群。大部分人永遠不會死亡,因為他們從來未有誕生。[1]
人固有一死,但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是幸運兒。大多數人根本就不會死去,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誕生。[2]
譯[1]使用排句,“我們都會死亡”對應“大部分人永遠不會死亡”,念起來保持前后聯系,不能中斷,所以更為順暢,文氣更旺。此外,譯[1]的“永遠不會死亡”對“從來未有誕生”,比譯[2]“根本就不會死去”對“根本就沒有誕生”要來的好,因為譯[2]重復使用了字面“根本”,顯得重復單調。
再者,原文通過簡短、有力的單詞,來強化“死亡”和“幸運”這一矛盾。譯[1]較好地保留了這種意圖,而譯[2]在“人固有一死”和“我們才是幸運兒”之間,插了一句話,弱化了矛盾。
The potential people who could have been here in my place but who will in fact never see the light of day outnumber the sand grains of Arabia.
有潛力在世間取而代我、卻實際上從未得見天日的人,比阿拉伯的滾滾黃沙還要多。[1]
這些潛在的,沒有出生的人,數量超過了阿拉伯大沙漠中的沙粒;他們本來可能活著與我們同列,但事實上卻永遠也沒有機會見到一絲陽光。[2]
盡管表達的含義相同,譯[1]的字數卻遠少于譯[2]。
“有潛力在世間取而代我、卻實際上從未得見天日的人”比起“這些潛在的,沒有出生的人……他們本來可能活著與我們同列,但事實上卻永遠也沒有機會見到一絲陽光”更為精煉緊湊,讀起來不被中斷。
而“滾滾黃沙”較直譯過來的“數量超過了阿拉伯大沙漠中的沙粒”更貼合原作者想喚起的那種宏偉意象。
We know this because the set of possible people allowed by our DNA so massively exceeds the set of actual people.
我們知道如此,因為組成我們遺傳指令的 DNA 可能構成的全體人類,是那么遠遠地多于實際存在的人。[1]
我們知道這些,是因為我們的DNA所允許的“可能存在的人”的數量,大大超過有機會出生的人。[2]
譯[2]中“我們的DNA所允許的“可能存在的人”的數量”,顯然犯了“的的不休”的毛病。短短的十八個字,就有四個“的”,而譯[1]只有兩個“的”。
另外,譯[1]的句式“我們知道……因為……是”,將三個句子連成一句,需要一口氣讀完。而譯[2]的句式“我們知道……是因為……”,只有一個連接詞,讀起來就不如前一句順暢。
In the teeth of these stupefying odds it is you and I, in our ordinariness, that are here.
在這些令人目瞪口呆的幾率的齒縫中,尋常如你和我,應運而生。[1]
擁有這些罕見機會的幸運兒,就是你和我,就是生活在這世上的平淡無奇的人們。[2]
譯[1]的三個字句,一句疊加一句,組合成完整的含義,念誦時一氣呵成,像流水一樣自然。而譯[2]的“擁有這些罕見機會的幸運兒,就是你和我”,寫到此處意思就已完整,后面的“就是生活在這世上的平淡無奇的人們”對前面做補充,讀的時候兩句之間會有些間頓,念誦起來就不如前句順暢,文氣也就不如前句強了。
再說“令人目瞪口呆的幾率的齒縫”,可謂道金斯的神來一筆,平克花了一大段點評“令人目瞪口呆”、“機率的齒縫”是如何精彩。無奈在譯[2]中卻被改成“擁有這些罕見機會的幸運兒”,變得陳腔濫調,嚼之無味。
譯[1]出自《The Sense of Style》臺譯版;譯[2]出自《解析彩虹》臺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