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對女性的年齡一向苛刻,小城鎮里,25歲以上的女孩兒就會被稱為“剩女”。最為開放的北上廣,一上30歲,女人在婚戀市場的競爭力也會直線下降。
在父母那代,一個有工作、不酗酒、不打老婆的男人,就可以做丈夫了,他們的婚姻,責任超過愛。
但是時代變了,對于現在的女人來說,這是遠遠不夠的。
有人說,夫妻應該愛對方超過孩子,因為TA會陪你五六十年,而孩子只是短期在自己身邊,夫妻需要做的,是為孩子做出愛的好榜樣。
沒有真正了解自己和對方的婚姻,即使相敬如賓,也可能會一輩子都達不到愛,一個夫妻不恩愛的家庭,又怎樣培養出一個充滿愛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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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的家庭養出來的孩子是什么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