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思極恐,兇手難道是倒立著爬上去的?

今天是《天譴者》全面連載的最后一期。
上期連載中,法醫小組在檢驗尸體時,發現凍過之后的尸體,頭皮上出現了異樣的花紋,而這一切都指向了一個特殊的證物:雨衣。那么,雨衣對這個案子來說,究竟意味著什么?話不多說,趕緊進入今天的連載!

《天譴者》

連載-第10期#

《法醫秦明:天譴者》.jpg

(接上期連載)
“而且這種紋路,也確實很像是雨衣的慣用紋路。”我說完,轉頭看了看實習生,說,“能不能麻煩你跑一趟,去超市挑幾件雨衣買回來?”

實習生點點頭,轉身出門。趙永說:“記得開發票報銷。”

不一會兒,實習生就把幾件雨衣買了回來。我們迫不及待地把雨衣展開,用放大鏡觀察上面的紋路。

“一模一樣啊!”大寶說,“走向規律什么的都一樣。”

我拿出一把比例尺,量了量,說:“大小寬窄也差不多。”

“用雨衣襯墊,估計是為了防止血噴射出來。”趙永說,“所以我們在現場基本上只有看到滴落狀血跡和血泊,噴濺狀血跡很少。”

“是啊。”我說,“我開始一直覺得損傷很奇怪,雖然是用光滑平面的金屬鈍器打擊,但是鈍器的接觸面總是有邊緣的。打了十一下,只留有兩處挫裂創,這不符合常理。如果是用一件雨衣作為襯墊,那么形成挫裂創的概率確實小了很多。”

“是啊是啊。”大寶補充道,“現場分析的時候說,兇手等枕巾上的血跡表面差不多干了,才把衣物、被褥什么的堆到床上。當時我就奇怪了,為什么兇手在離開現場的時候,還會在樓梯上形成幾滴滴落狀血跡呢?”

“那是因為雨衣作為襯墊物,沾染的血跡會比較多。”我說,“同時,因為雨衣的特殊材質,液體在它上面不會被吸收,所以即便等了一會兒才離開現場,沾染在雨衣上的血滴還是會滑落到地上。”

“我就是這個意思!”大寶激動得大臉通紅。

“兇手帶了一個錘子和一件雨衣。”趙永說,“不過,這對我們分析案情又有什么作用呢?”

被趙永這么一問,大寶的臉瞬間又白了下來,說:“對啊,又有什么用呢?”

“太有用了。”我說,“至少我們可以推斷出,昨天一晚上和今天一上午的時間,專案組基本都浪費了。”

“啊?”大寶說,“這不是什么好事啊!不過,這又從何說起呢?”

在我的眼中,雨衣是一種很有特征性的東西。

一般開車的人,是不會穿雨衣的;行走的人,除了在街上執勤的警察,又或是在旅游景區游覽的游人,也是不會穿雨衣的。通常情況下會穿雨衣的人,如果對他的出行方式進行定位,那大概率的情況就是騎行。

兇手攜帶一件雨衣,顯然不會是特地拿來做襯墊物的。案發當天正好下雨,那么他穿著雨衣的最大可能,就是騎行時使用的。既然這種別墅區很少有兩輪車的出入,那么兇手應該把他的兩輪車停在了較遠的地方。這也是兇手不把雨衣放進摩托車或電動車的后備廂里,而要隨身攜帶的原因。因為他停車之后,又穿著雨衣步行到了現場附近。

既然是騎行,那么兇手就不可能是乘坐內部住戶的車輛進入小區的。既然故意把車停遠,然后步行一截,也就不可能是小區的工作人員,不然就是多余動作了。

排除了小區住戶、死者朋友和小區物業保安等內部人員,那么這一夜半天的調查工作方向顯然是走偏了。這也是我發表觀點的依據。

在尸檢工作結束后,我們立即回到了專案組。因為我們在重新縫合頭皮之前,要把死者的顱骨碎片重新拼湊起來,所以耽誤了不少時間。這個時候,各個工作組以及專案組派出去的十一個調查組都已經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回到了專案組。

和我預料的完全一致,八個調查組對別墅區所有的業主和物業人員進行了全方位的調查,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點。同時,另有一個調查組對霍駿的妻子孟建云進行了外圍調查和通訊信息的調取,也沒有任何發現。看來我們是誤會這個剛剛結婚的年輕女子了。

最后一個調查組的工作目標是霍駿本人,但是這種在商場上打拼的私企老板,社會矛盾還是很復雜的,債務糾紛、勞資糾紛、合同糾紛等,梳理出幾十條線,但還沒有時間去細致地調查。

對我們勘查組來說,最重要的并不是霍駿的社會矛盾如何,而是這個兇手究竟是怎么進入別墅區的。從我們的論斷排除了兇手乘坐內部人員車輛進入的可能性后,兇手的行動軌跡再次成了一個謎。

偵查部門垂頭喪氣地匯報完調查結果后,我也簡述了我們復檢尸體的發現。在專案組偵查員們都在質疑兇手進入別墅區的途徑時,林濤也拋出了他們的復檢發現。

林濤和陳詩羽上午先對別墅內進行了勘查。雖然兇手在現場的動作很多,但是現場地面、家具的載體都不好,都是表面不甚平整的實木,所以林濤也沒有能多發現一個具備比對特征的手印和足跡。

沒有發現線索的林濤并不甘心,又打起了兇手攀登入室的路燈桿的主意。這一打主意,還真是有所發現。

林濤發現,路燈桿上那枚清晰的汗液手印,居然距離地面只有三十厘米。市局的李蒙在初次勘查的時候,因為發現了極具證明價值的手印,所以沉浸在興奮當中,僅僅把手印提取了下來,卻并沒有對手印的位置進行分析。

急于有所發現的林濤,則注意到了這一反常現象。

“我們小時候都爬過樹。”林濤說,“但是如何爬樹,才會在距離地面三十厘米的地方上手呢?是不是過于低了一些?”

“確實不合常理。”我一時也沒有反應過來,說,“你是說與本案無關?可是李蒙之前就有充分依據證明這個手印就是兇手留下的。”

“不合常理,又不能排除,那么就要想辦法從別的角度來思考問題。”林濤說,“我仔細看了,這個路燈桿高四米,到二樓窗戶的距離大約三米五。整個路燈桿是光滑的柱體,沒有可以搭腳的地方,如果不具備較強的攀爬能力,是很難一次性爬上去的。但是,如果有個人在下面做墊腳石的話,這個過程要容易很多。”

“有道理啊!”我眼前一亮,“之所以手印那么低,是因為有一個人在下面手握路燈桿,做翻墻人的墊腳石!上面的人,是踩著下面的人的肩膀爬上去的!”

“兩人作案?”榮支隊沉吟了一下,說,“剛才老秦還在說雨衣的事情,如果是一個人進去作案,一個人在下面放哨的話,進去作案的人為什么不把不方便攜帶的雨衣給下面的人拿著呢?那個時候已經不下雨了。”

“是啊,剛才我也在想這個問題。”林濤說,“但現在想通了,我覺得,兇手的雨衣的作用不僅僅是擋雨,還有就是防止自己的身形、樣貌被發現。兇手可能就是穿著雨衣進入現場的,一來可以防止被監控錄下自己的體態,二來萬一死者醒來,也看不清他們的樣貌,即便失手也沒關系。三來下雨天騎車,穿著雨衣也是正常情況,不容易被別人注意到。”

“那我們還是回到監控問題。”我說,“調查已經查明,業主和物業都沒有人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條件,不可能開車帶人進來,那么兇手究竟是怎么穿著雨衣走進小區的?難道雨衣還有隱形功能?”

“這個我也不能解釋。”林濤聳了聳肩膀。

“我能解釋。”程子硯說,“雖然牽強了一點。”

“沒關系,不管多牽強,你來說說可能性。”我說。

程子硯說:“我在看監控錄像的時候,發現錄像的延續性有問題。監控時間跳到晚上十二點整的時候,下一幀畫面顯示的就是‘12:01:29’了。同樣,在到周日凌晨三點整的時候,下一幀畫面又跳到‘3:01:31’了。中間少了一些錄像。”

我聽得一頭霧水。

程子硯解釋道:“我開始以為,是有人對監控錄像動了手腳,故意剪掉了這兩個一分多鐘的片段。但后來經過詢問才知道,事情是這樣的:為了保證監控系統的正常長時間運行,這個小區的監控系統設置了自動重啟系統。每周周二、周四、周六晚上十二點整的時候,系統會自動重啟,大約需要一分半鐘的時間,系統重啟之后,就會自動把一周的監控上傳給服務器。然后次日凌晨三點整,系統會再次自動重啟,保證系統大量上傳資料后,騰出內存,繼續正常運行。”

“你是說,兇手完全掌握這個小區的監控系統運行狀況。”我說,“掐著點進入小區,然后再掐著點出小區。如果時間掐得好,進出各一分半鐘的時間,完全是夠了。而這進出各一分半鐘的時間,因為系統在重啟,所以不會保存影像。”

“是這個意思。”程子硯說,“如果是巧合的話,正好整點進、整點出,實在是概率太小了。這么極小概率的事件,是不可能發生的。所以,只有了解監控情況,才能掐著點進出。不過,這種能掐著點進出的發生概率,也是很小的。”

“在我們排除其他所有的可能性之后,不管概率有多小,這都是真相。”我說。

“這句話是柯南說的。”大寶說。

“可是,我們偵查部門已經完全排除了物業人員的作案可能。”偵查員堅定地說,“如果不是物業人員,小區業主都不可能知道有這么回事,更不用說是外人了。”

“確實是這樣。”我說,“不過這不重要,我們的下一步工作重點是對小區附近沿途的監控進行研究,專門找那些兩個人騎摩托車、電動車,穿著雨衣的。如果能發現類似的摩托車、電動車載著兩個人在發案前一段時間,多次在現場附近徘徊,那么他們就是犯罪嫌疑人。”

“明白了。”程子硯一邊說一邊記錄,“然后我們再判斷出嫌疑人的活動軌跡,最好能在軌跡的終端找到比較清楚的體態或樣貌特征。”

我點點頭說:“這項工作需要不少時間,辛苦你們了。”

“偵查部門也別閑著。”榮支隊說,“犯罪分子能輕易避開監控錄像,并且避開巡邏的保安,說明他們對小區內的監控和保安活動軌跡非常熟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們肯定是經過充分的踩點之后才能做到。而且,他們應該了解監控運行的情況。所以,偵查部門對所有知道監控運行情況的人員進行調查,并且了解情況。一旦小程那邊的監控研判出現了線索,立即組織這些了解監控的人進行辨認,看他們能不能認出兇手。”

“您是說,有可能是了解監控運行的人,無意中透露出去的?”程子硯說。

榮支隊點點頭說:“這種可能性很大,這個兇手對死者是有多大的仇恨啊?要這么處心積慮。”

“不僅僅是了解監控、了解保安,而且兇手知道這一天死者是一個人在家。或許他們對自己的作案不自信,怕孟建云發現。又或是他們不想連累無辜,所以專門挑了個時間。”我說,“不管是前者還是后者,只要不是巧合,那么兇手肯定對死者,甚至對孟建云有跟蹤、監視的行為。這是下一步監控研判的重點。”

從專案組出來,大寶伸了個懶腰,說:“我們的任務完成了吧,現在就等程子硯了。這幾天好累啊,可以睡個好覺了。”

我冷笑了一聲說:“你就想得美吧!師父剛才給我發短信了,龍番市又發生了案子,老虎吃人。現場和尸體照片已經上傳了內部服務器,讓我們去幫忙看看。”

“老虎吃人?”大寶嚇了一跳說,“前不久剛有為了逃票翻進動物園的虎園被老虎咬死的報道,這么快龍番也有類似的事件了?”

“是啊,總不會咱們的省會龍番還有野生老虎吧?”林濤說。

我說:“事情經過都寫在文檔里了,在服務器上,我們回賓館下載下來研究一下。”

資料顯示,案發地點是龍番市野生動物園的虎園。龍番市野生動物園并沒有像其他野生動物園那樣放養動物,因為面積的限制,所有動物都是圈養的。動物園里有一些猛獸區,周圍用高墻堆砌,起到與外界隔離的作用。如果有人要觀賞動物,是需要從架在猛獸區上方的人行天橋經過才可以。游客站在人行天橋上,很方便看到遠處的老虎,所以應該不會有人傻到翻越高墻去觀賞老虎。

和之前報道的那起逃票被老虎咬的事件不同,這起案件的案發時間是清晨。每天晚上,老虎會按固定習慣到鐵籠中用餐,然后飼養員會關閉鐵籠,老虎也就在鐵籠中睡覺。第二天早晨,飼養員會打開鐵籠,放老虎到虎園中踱步。

可是今天清晨,飼養員打開鐵籠之后,發現老虎卻往高墻的墻根處跑,覺得很是奇怪。等飼養員來到人行天橋上時,發現幾只老虎正在撕咬一個人,當時就嚇傻了。

等打電話報警,警察來了之后,那個人早已面目全非,不可能還活著了。后來動物園用麻醉槍擊倒了幾只老虎,警察這才下去把尸體拖了上來。

根據飼養員的反映,當時他并沒有聽見呼救聲什么的,但是可以明確地看到死者在被老虎襲擊以后,有明顯的反抗動作。

可是這個人為什么在老虎出籠的特定時間點,出現在虎園之內呢?

龍番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技術人員對老虎襲擊人的地點進行了勘查。發現這一處高墻墻頂距離虎園地面有接近六米。但是因為墻外是山林,所以墻頂距離外面的山坡地面只有三米多。墻外的墻頭上,搭著一塊木板,把墻頂和地面形成了一個斜坡。死者應該就是沿著這個木板走上墻頂的。

技術人員也對木板進行了細致的勘查,但是這塊沒有經過打磨的原木上,看不到什么有特征性的痕跡物證。木板的中央,似乎可以看到一些灰塵拖擦的痕跡,但是技術人員也無法分辨這一處痕跡是走路時鞋底形成的拖擦,還是被人拖上木板形成的拖擦。

法醫立即對尸體進行了解剖檢驗。經過檢驗,死者全身多處動物咬傷、出血,死因是頸部被老虎咬住導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另外,死者的右側股骨骨折,應該是掉落虎園時摔斷的。這很可能是死者一直位于墻角處沒有移動的原因。但是至于為什么他沒有呼救,這就不得而知了。

死者的衣著完整,隨身物品也都在身上,頭面部除了幾處咬傷,其頂部頭發似乎缺失了一縷,很可能是在被老虎襲擊的過程中形成的。死者身上所有的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法醫對死者的血液進行了毒物檢測,也沒有檢測出常見毒物或者酒精。說明他是生前跌落虎園的,并無遭遇外力襲擊或者被投毒、灌醉的可能。

經過對死者的身份進行核實,死者叫樂天一,男,三十六歲,已婚,育有一子,是龍番市龍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員工。樂天一生前社會交際面非常窄,絕大多數業余時間都出去和朋友打麻將。此人性格懦弱,也從未聽說他在賭博場上和誰發生過矛盾糾紛。

樂天一的妻子稱,案發當天,死者就出現了魂不守舍的現象。誰和他說話都不理。再三詢問他是怎么了,他也不說話。案發當天下午,公司同事反映他提前一個小時就打卡下班,開著自己的小汽車走了,手機也是關機的,沒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要去做什么。

通過技術人員對現場的外圍搜索,果真在動物園后山背面的小路上找到了死者的汽車。經過勘查,汽車駕駛座門是打開的,其他位置都是正常的,沒有變動的痕跡。

案件全部的調查、勘查和檢驗工作就是這樣了。除了案件的調查報告,市局還給我們傳了現場照片和尸檢照片。老虎果真不是病貓,和上一起被動物啃噬的案件相比,這名死者看起來要慘多了。他渾身都是損傷,頸部的氣管已經暴露,白森森地露在外面。面部下頜的皮膚已經被撕爛,拖了下來遮住了脖子,看得我們紛紛打起了寒戰。

根據調查、現場勘查和尸體檢驗的情況來看,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一起自殺或者意外事件,尤其是意外事件的可能性較大。死者上到墻頭也許是要做自己需要做的事情,但是不慎跌落虎園,摔斷了自己的腿,無法逃脫,最終被老虎咬死。

但是,偵查員們沒敢立即下結論。畢竟在幾天前剛剛有人死亡在惡犬群中,也被動物撕咬,而且那一起案件肯定是命案,還沒有偵破。在這個特殊的時間段,又發生了這么一起案件,讓偵查員心中很不踏實。

轉眼《天譴者》10期連載就結束啦~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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