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滿是雨霧的倫敦,他們遇見了。
林徽因在詩里寫道:
深夜里聽到歌聲,這一定又是你的手指,輕彈著,這深夜,稠密的悲思,我不禁頰邊泛起了紅,靜聽著,這深夜弦子的生動……
那是一個女子愛過的歡喜,喜在眉梢眼角,喜在臉頰心底。
誰說康橋之戀是個美麗的錯誤?明明是首動聽的歌兒。
愛,是那樣美好的事情,哪能判什么對與錯?錯的,不過是時間。如果在對的時間遇上了,誰又能說不是一場盛大的美麗?
從未討厭過徐志摩,反而心生敬佩。人生,什么都可以將就,唯愛不能。
他愛上一個人,便全身心的投入,他想擁有他愛的人有錯嗎?他想結束一段無愛的婚姻,許她一個未來有錯嗎?
沒有錯,同樣,不愛一個人,坦誠而決絕的告訴她有錯嗎?他不是一個絕情的人,可將她傷的太深,可是,不愛,怎么樣才能不傷害她?父母給的婚姻是他的錯嗎?
他無法逼迫自己接受張幼儀,只因不愛。天知道,他是不是努力過,努力讓自己愛上張幼儀。因為他遇到了林徽因。
她是那樣的讓人無法抗拒,讓人無法不去靠近。徐志摩對林徽因的愛,是那樣的熱烈而直接,毫無掩飾,干凈純粹。對張幼儀的不愛,也是那樣的簡單粗暴――不過是也想讓她找個相愛的人結婚。不像時下的某些男人,明明不愛妻子,卻讓她背著妻子的名分,一無所有的枯萎……
我想,幼儀對徐,也是原諒的。如果沒有徐志摩的決絕,哪有后來那樣堅強獨立閃閃發光的完全不一樣的張幼儀。讓她發覺――原來自己沒有那么糟糕,只不過沒有遇到愛而已。
初戀是夢,初戀是歌。初戀一旦落實到了穿衣吃飯,柴米油鹽,立刻會變得不堪一擊,默契程度甚至比不上珍愛網給我們推薦的相親對象。――幸好,他們錯過了,保全了這份初戀的美好。
我想,他們苦過,痛過,錯過,卻一定不會后悔曾經愛過。即便是被傷的遍體鱗傷。可是,世間,又有哪一份愛,能讓人不受傷?!
愛是時光,是琥珀,不用復活,就這樣永永遠遠,生生世世把你放在別人摸不到的地方,早就天長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