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春,今年二十二,是個孤兒,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做服務員。從小,我就不喜歡過年,因為,我沒有家,沒有爸媽。
01
三年前,我交了第一個男朋友,他沒車,沒房,長得也不帥,還比我大了整整十六歲。但是,從我認識他的第三天,我就和他在一起了。因為,那年除夕,他把我帶回了家,給我做了頓年夜飯。
因為一頓飯,和一個男人上了床,恐怕我是第一個人。但是,我一點都不后悔,我想要有個家,一直都很想。
于是,十九歲我就跟了他。沒名沒分,還無怨無悔,開心得跟著傻子似的。朋友說,如果被他賣了,可能還在替他數錢。直到,有一天,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帶著個六歲大的孩子來找我,我才知道那個男人早就已經有家了。
我有了家,卻拆散了另外一個女人的家。本來,我可以咬咬牙,狠狠心的。可我,看到了那個孩子,就好像看到了當年的我。
02
我知道,雖然我喝酒、抽煙、打架,有爹生沒媽教,不是一個好女孩兒,但也知道,不應該拆散別人的家。
所以,我離開了這個男人,消失在了他們的面前。他們三個人的家,不屬于我。終究,我還是一個人,也許這是宿命,逃不開。
其實,我沒有那么圣母,也沒有那么偉大,畢竟我那么不喜歡這個城市,甚至這個社會。甚至,還想過去死,或者犯點事去坐牢,消耗點國家的大米。這樣,至少不再是一個人。
可想想,偷個東西,幾天就出來了,沒意思。殺個人吧,是可以在牢里待久一點了,但是有點可怕,我慫,可真下不去手。
什么時候,可以不再一個人呢?就這個問題,我一直在想,想著想著,一晃神三年就過去了。
03
又是一年除夕。我漸漸有些懷念三年前那段簡簡單單的年夜飯。不過,我都快想不起那個男人長什么樣子了,只是單純的想要吃頓年夜飯而已。
這三年來,我都在酒店工作。哦,別誤會,不是那種被人詬病的營生。就是吃飯的那種酒店而已。這工作挺好,逢年過節不放假,也最忙,忙到我沒有空去想“家”這個詞。
而且,還可以看著來來往往的客人開開心心地吃著年夜飯,熱熱鬧鬧的,多好。就跟,我也有家,也有年夜飯吃似的。
不怕你們笑話,客人走了,我還會偷偷地在包廂里坐會,吃點他們剩下的飯菜,假裝我也是這桌的一員。
04
別說,我們酒店的飯菜,味道確實不錯,就是洋蔥放多了,吃著吃著,我怎么就忍不住會哭呢?
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都把同事們給嚇著了。其中一個叫大坤,傻乎乎的,卻急匆匆地沖過來,手忙腳亂地給我擦眼淚。
哦,忘了介紹,大坤比我晚進酒店半年,平時話不多,說他幾句也只會笑,卻對我很好。我知道,他喜歡我,可我多少有些怕了,不敢回應。
下班時,已經接近凌晨,回去的路上,到處都是煙花爆竹的聲音,燈火輝煌,卻刺眼得狠。
05
臨近住的地方,我看到遠處有一個人拎著大包小包好像在等著什么人。走近一看,是大坤!手上拎著的好像是菜。
他還是那么傻,撓撓頭,笑著說:“我爹媽前兩年走了,回去也是一個人,搭個伙,咱們一起吃頓年夜飯吧!如果,你喜歡,以后……我……我天天給你做……嘿嘿嘿……”
這一刻,我的眼眶忍不住紅了,用力地點了點頭。我知道,以后的日子,萬家燈火,終于有一盞可以為我而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