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松談判36計之第二十計:步步為營。
仔細聆聽對方的方案和建議,抓取到其中對你有利的部分。尤其當對方已經滿足了你的部分訴求時,先不要執迷于那些對方還沒給的東西,趕緊確認并敲定那些已有成果,落袋為安,再做打算。
我的思考與輸出
我們都希望看到談判在穩步向前推進,所以談判過程中要及時進行澄清和總結,一來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氛圍和達成最后的協議。二來涉及到人性方面,人性厭惡損失,談判中達成一些階段性的協議也可以在對方心里構建一種虛擬成本。如果最后談不成,他就要失去這些階段性協議所取得的成功,這是代價。對方自己心里也有小九九會算賬。
另外我們步步為營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為了談判成功嗎?
當然不是。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往往只是雙方展開合作的第一步,只有確保協議的內容最終能夠落實和得到執行,才可以說談判實現了其目標。
接下來還是心理戰,即便談判桌上的方案看起來已經讓你足夠滿意了,但也不要操之過急,更不要讓對方看出你急切地想結束談判。這個時候你更需要慢下來,整理一下現在大家已經達成的共識,澄清和確認每一項條款,避免留下雙方可能存在不同解讀的“灰色地帶”(有些可能是對方有意而為之)。尤其在牽扯到執行協議的談判中,不要以為簽署協議就大功告成了。千萬別覺得,執行是別人的事情,或將這個問題留到以后再說,這等于在給雙方挖坑埋雷,進而避免日后產生相互推諉的情況。
那到了這一步就落袋為安了嗎?多數人能走到這一步確實很不錯了,但是作者接下來的方法著實驚艷到我,讓我明白為什么有的人會讓錢生錢,而有的人只能賺點小錢。
最后階段我們是應該窮追猛打,榨干對方最后一滴血呢,還是應該給雙方都留一些空間和情面?這其實還是要看我們面對的具體情況。
如果是一次性交易或者你還有其他選擇,那你其實不用留太多情面,比如在旅游景點買紀念品或房產買賣。對方只要愿意成交,就說明他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如果交易涉及日后執行的問題,那么你還是要考慮對方有多大的意愿去執行你們達成的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