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學校應該首先考慮目的是什么,是讓學生獲得更好的宿舍服務還是要更好的管理學生?如果是前者,在宿舍的供應市場是自由的前提下,贊成給學生發補貼,學校只要制定統一的標準就可以了。讓宿舍供應市場化會帶來串謀的問題:宿舍方為了討好學生,放松管理,例如允許使用違禁電器,允許外人留宿等等,而學生為了獲得好處不會向校方告發宿舍。因此,如果學校是為了更好的管理學生,就只能犧牲學生住宿的體驗,對宿舍進行統一分配,不允許自由供應。
關于消費券的案例,在商業地產項目中非常常見,商場為了促銷,會給消費者發放代金券,消費者可以任意選擇商戶消費,商戶憑收回的代金券向商場領取相應金額的補貼。消費者擁有選擇商戶的權力,商戶則互相競爭,提供更好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