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露
(材料多出自《史記》)
先秦時期,“姓”與“氏”并不是一個意思,是先有的姓,后有的氏。“姓”指人所生也,表示家族的血統。上古時期是母系社會,你看“上古八大姓”中,均有女字旁或女字底,例如“姬、姚、姜、嬴”等姓。“姓”的意義重大,同姓則同血緣,為同一個祖先,同姓者不婚。
可是隨著子孫不斷繁衍,同姓者的人數愈來愈多,于是許多家族或部落便遷居他地去過活,為了能夠區分各個部落,他們開始以地或山、河等字為稱,以示區別,漸漸就發展成了氏,也就是說,氏其實是姓的一個分支。趙國與秦國都是嬴姓趙氏,因為他們是同一個祖先——“造父”。太史公寫:“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樂之忘歸。徐偃王反,穆王日馳干造父造父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由此而為趙氏”(《史記·趙世家》)。
又有:“秦之先為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脩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史記·秦本紀》)。由此可知,秦國與趙國是一祖同宗。
鄭樵的《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中記載:“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這已講得再明白不過,三代以前,男子稱氏不稱姓,而嬴是始皇的姓,趙才是他的氏,因此,我們對始皇正確的稱呼應為趙政,而非嬴政。
古來著作,多也是稱始皇為趙政,最為著名的便是司馬遷的《史記》,此書從頭至尾也沒有稱始皇為嬴政,倒是在《史記·楚世家》的篇章里,太史公稱始皇為趙政,書中道:“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唐代司馬貞的《史記索隱》里道:“(始皇)生于趙,故名趙政。”宋朝的《太平御覽》里有:“趙政不增其德而累其高,故滅。”還有宋朝羅泌的《路史》種言:“二十有九世,而趙政替周,號始皇帝。”因年代久遠,現今大家對“姓氏制度”已模糊不已,只知始皇姓嬴,名政,便用嬴政來稱呼他,殊不知這其實是錯誤的稱謂。
上面提到,三代以前,男子稱氏。眾所周知的屈原,他可不姓屈,他姓羋,屈只是他的氏;再比如講呂不韋,他也不姓呂,他姓姜,呂只是他的氏;還有商鞅,他自然也不姓商,商鞅最早叫衛鞅,衛是以國為氏,因他是衛國公子,又叫公孫鞅,后來他為秦國立下大功,秦國將“商”這個地方分封給了他,于是他改叫商鞅。可是衛、公孫、商,這些都是他的氏,那么商鞅究竟姓什么呢?《史記·商君列傳》里寫:“商君者,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孫氏,其祖本姬姓也。”沒錯,商鞅姓姬。可我們不能叫他姬鞅,就像我們不能叫始皇為嬴政一樣。
那么,“氏”又是如何得來的呢?《風俗通義·氏族篇》里講:“蓋姓有九,或氏于號。或氏于謚,或氏于爵,或氏于國,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職。”一個人的氏是可變的,可用謚號、爵位、國家、官職、封地等為氏。但氏并非人人都能有的,只有貴族才有氏,尋常百姓有名無氏。“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通志·卷二十五·氏族略》)。現假如我是先秦時期的貴族公子,姓姬,名露,若我身在衛國,我可以叫衛露;我家住西門,我可以叫西門露;我是當官的,我可以叫司馬露等。別人可以稱呼為衛露、西門露、司馬露,可唯獨不能稱呼我為姬露。
一個人的氏可隨著自己身處的環境、官職、地方等變化而改變,而我姓姬,則永遠姓姬,是不可變的。“氏一傳而可變,姓千萬年而不變。”氏可變,而姓不能變,因為姓代表著自身的血統。簡單來說,“姓”是親爹,是有血緣關系的,“氏”是干爹。我可以有很多個干爹,但就只能有一個親爹嘛!
客串了一把王孫公子,回到我女性的身份中來。先秦時期的女性。在未出嫁之前,用“伯(孟)、仲、叔、季”這類排行相稱,再加上“姓”來表示血統,比如我姓姬,排行最末,則可稱我為季姬。“伯姬者,魯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伯姬為《列女傳》一書中記載的人物,我們可由其名判斷伯姬,姓姬,是魯宣公的長女。其實不止女性如此,男性也時常以排行相稱,比如孔子,他排行老二,是以他的字為仲尼,他的哥哥是長子,叫孟皮;比如孫堅的長子孫策,字伯符,次子孫權,字仲謀;比如唐寅,排行老大,字伯虎。題外話一句,給小孩起名就可以用伯、仲這些字眼,既有文化,又顯穩重。
而女性出嫁之后,則在其姓前,冠以丈夫之氏或以丈夫之國名,比如我叫季姬,嫁給了秦國國君,我可以叫秦季姬。《春秋》里記載的杞國夫人“杞伯姬”,姓姬,家中排行老大,嫁到了杞國,故而叫“杞伯姬”。還有一些小國有自己國家的禮制,比如著名的周幽王為博美人一笑,“烽火戲諸侯”的褒姒,因褒國禮制“婦人稱國及姓”,褒姒是褒國人,姓姒,因此稱她為褒姒。比如:鄭姬、齊姜、陳媯等都是自己的姓前加以自己國家之名。還有用丈夫謚號加己姓的,如莊姜。
秦漢以后的姓,大多是從前的氏,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稱自己的姓,其實都是氏。而姓在歷史的長河中漸漸消失,甚至已有許多人不了解姓氏之間的緣由了。至于姓為何會消失?皆因當時“禮崩樂壞”,戰爭不斷,姓氏制度變得混亂,并且姓成了最沒有用的關系,秦國打趙國,不會因為是同宗同姓同氏,就不打你。此時的血緣關系已經絲毫不起作用,反而氏表示的“地緣”更具作用,是以氏取代了姓。
而名也取代了字跟號。眾所周知古人都有字與號。《儀禮·士冠禮》中道:“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在古時,直呼其名是不禮貌的行為,只有長輩才能叫其名,平輩一般稱呼字,晚輩則尊稱號或先生。當然不止男子有字,女子長到15歲,也可有字。《禮記·曲禮上》記載:“男子二十,冠而字,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女子許嫁,笄而字。”
記得《紅樓夢》中,寶玉初見黛玉,便問黛玉可有表字,黛玉說沒有,就是因為彼時她未到15歲,因此無字。寶玉便給她起了一個“顰顰”。后來探春黛玉等一同起了詩社,大家都起了號,黛玉便有了別號“瀟湘妃子”。值得一提的是,古人的“名”與“字”大多為長輩所起,自己并無權利做主,可號卻是全憑自己喜好,起多少個也沒關系。比如蘇軾,號東坡居士,我們愛稱他為蘇東坡。又有鄭燮,號板橋,我們愛叫他鄭板橋。又比如孫中山,名文,號逸仙,看過徐克導演的《黃飛鴻》便知,電影中都稱其為孫文或孫逸仙的。
如今姓、字、號幾乎都消失了,只留下了一個名,并且任何人都能夠叫你的名字,你也能夠直呼父母其名。這是一個什么樣的時代?
我的另外兩篇“瞎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