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很多父母因為自己夢想的遺憾,ta們會將這種遺憾施加到自己孩子身上。
谷雨實驗室曾多次采訪她的母親,試圖從家庭關系的角度,提供一個看待ZS的新視角。
在那篇近一萬字的《鄭爽與母親漫長的戰爭》里,有這樣一段話:
20多年的時間里,母親劉艷是這個家庭的絕對主導者,年輕時無法成為演員的缺憾推動著她主導了女兒的人生:
從小練鋼琴、學舞蹈,到成都度過孤獨的青春期,16歲考入北京電影學院,然后接拍電視劇、火速成名,躋身娛樂圈。
她堅定地認為,劉艷欠她一個道歉,因為當演員并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們開始爭吵、冷戰、疏遠,總想著找茬干一架。
這篇文章看得我脊背發涼,分享給幾個朋友后,朋友的反饋是:他們也都在這對母女的故事里,或多或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歲起,她的媽媽就實施了送她上北影的“十年計劃”。
別的小孩上少年宮學跳舞,家長都是放學后才來接,而她媽媽呢?
她一定要跟她一起參加,從未缺席過一堂課。
看不慣女兒每次拿到劇本就壓力重重,她覺得本應是“幸福而輕松”的工作,恨不得代替女兒去。
有一年,她陪女兒去美國,還特地梳了個“楚雨蕁”式的歪辮子。她跟女兒一起逛街買菜,有路人覺得她們是姐妹,她特開心。
對于她媽媽來說,人生最大的愿望是和她交換人生,哪怕一年也行。
我想起心理咨詢師武志紅曾提出過的一個概念,“共生絞殺"。
它延伸自著名的精神分析心理學家瑪格麗特·馬勒。在瑪格麗特看來,六個月前的嬰兒,和母親之間往往存在一種"共生"關系,是正常的。
但武志紅卻發現,很多小孩超過六個月后,甚至到了二、三十歲,依然和父母保持著一種共生關系,。
例如,你想吃巧克力被禁止了,偶爾這樣一次無關緊要。
但如果考大學選專業時,或選擇和誰結婚時的動力都被消滅了,而變成遵從父母的意志,這就構成了嚴重的絞殺。
長此以往,最終你整個人的自我,都會被消滅殆盡。
她的媽媽不允許她吃零食、長胖、彈錯一處鋼琴、只考91分。
她當然也有過反抗。
有一回,她問媽媽:“你不覺得你欠我一個道歉嗎?”
劉艷又驚又怒,“什么?我欠你一個道歉?”
在母親看來,以自己的能力,要是去了機關,一定能混得特別好;或者去唱歌,沒準也成明星了。
只是孩子可能就很平凡。
但她都沒去,而是為孩子付出了所有,“現在她什么都有了,居然還反過來指責我?”她媽媽。
有時候,棄養只是傷害孩子的方式之一。
傷害孩子的方式還有很多:威脅、忽視、暴力、冷漠、苛責……
也許對于鄭爽而言,從母親為她制定十年計劃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被拋棄,成了一個“工具人”。
所以為什么她一定要制造一個小孩呢?
我個人的猜想是:
或許一開始,她就希望“通過成為母親的方式”,以擺脫自己的母親。
因為在她媽媽的邏輯里,成為母親,就等于在這個家里占據了道德制高點。
只是她失敗了,于是,她又拋棄了自己的小孩。
這是一個棄兒制造棄兒的故事。
在和母親漫長的戰爭后,屠龍少年終成惡龍。
可能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在極度物化孩子這件事上,她終于活成了自己曾經最討厭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