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是毛姆以自己真名作為敘事者的長篇小說,有人說它是平民版的《月亮與六便士》。如果單以《刀鋒》中的主人拉里和《月亮與六便士》的主人斯特里克蘭德來作比的話,這么說也無可厚非。但是我認為《刀鋒》中的主人公除了拉里還有伊莎貝爾和艾略特,而《月亮與六便士》的故事情節則主要突顯斯特里克蘭德。
“我筆下的主人翁并非名人,可能永遠默默無名;他的生命走到盡頭,或許不會留下什么痕跡,猶如擲入河中的石子,不過暫時濺起水面漣漪;故本書若承讀蒙讀者青睞,只會讀到故事本身的趣味。不過,有鑒于他服膺的生活方式,以及剛強與親和兼具的奇特性格,對同袍的影響或將與日俱增,后世的人也將發覺,這時代曾有一位奇人。”毛姆在這本《刀鋒》一開始便如是寫道。
書中導語部分解釋說,“‘刀鋒’一詞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奧義書》:悟道之途艱辛困難,如同跨越鋒利的剃刀。若救贖之路必經刀山,找到答案的代價為何?”
不過這也只是摘自鄧樹鴻先生的解釋,而非作家毛姆的所述,我反復閱讀,總覺得這書名的解釋有點牽強。毛姆先生究竟是何意,我認為沒有人比他本人更清楚。當然不論書名究竟是何意,都是不影響閱讀的。
人生如果是一場修行,那么眾生所表現的真善美即可與《刀鋒》中的人物相對。艾略特代表了真(虛假的)、伊莎貝爾代表著美(虛偽的)、拉里代表著善(純粹的)。
(虛假的)真
艾略特這個人盡管虛假做作,但是卻不掩其真。他博學聰明、風度翩翩鐘情于法國上流社會的社交活動,在王公貴族社會名流宴席上穿梭流連五十多年,始終都樂此不彼,就連死前他都在耿耿于懷沒有收到宴會邀請。仿佛他人生的意義就是為了趕這一場場的宴會。
他聰明敏銳,在股市大崩盤整個社會經濟大蕭條前,嗅到股市信息,當即抽身,拋售股票轉手投資其他業務,經濟大蕭條整個美國社會為之一頓,就連他的居住地法國藍色海岸都飽受影響,甚至連專門負責幫他打理股票投資的,擁有三十多年投資經驗的投資人都遭受重大失利,破產身亡。而艾略特不但獨善其身還大撈了一筆。
艾略特聰明博學,但是他最大的愛好追求卻是參加上流社會的宴會,結交權貴。艾略特做作的令人作嘔,艾略特在拉里不愿去工作,準備去巴黎的時候,是這樣對“我”說的,“……據我所知,戰時他目睹過巴黎的風貌,如果就此迷上那座城市,實在不能怪他,畢竟巴黎是世上唯一適合文明人居住的地方。他那么年輕,寧愿好好放縱自己,也不想急著步入婚姻,這再自然不過了,沒什么不對。我會盯著他,把他引薦給有頭有臉的人士。他本身文質彬彬,只要我再稍加提點,相必會相當出類拔萃。我絕對會讓他見識法國生活獨到的一面,有這種機會的美國人屈指可數。……拉里二十歲,又長得挺俊朗,我應該可以幫他跟某個年長的貴婦搭上線,好好把他調教調教。我一直覺得,年輕人如果想有好的教育,就要找一定年紀的貴婦當情人,這位貴婦最好通曉人情世故,他在巴黎的地位馬上就會不同凡響。”這些都是艾略特的經驗之談,同樣也反映了當時的巴黎上流社會的糜爛生活。這顯然不是拉里的追求,所以拉里到了巴黎有意避開艾略特,連具體住址都沒有告訴。
而另一個致力混上流社會的青年巴頓,則在艾略特的幫助和引導下走向了比艾略特更成功的道路,而此時艾略特卻對自己更年輕更受歡迎的巴頓心生不憤。
如果拉里接受了艾略特的安排,如果他有心在這方面發展,若干時間之后,他也只是另一個巴頓,另一個艾略特妒忌又憤恨的存在。
而我所謂的艾略特的真,則是他自始至終所追求的生活——巴黎上流社會豪華奢靡的宴會生活。在宴會上,他左右逢源、大展高超的社交手腕,一切動作細節都做到優雅自如,趨炎附勢,不但跟權貴結交,而且連他們身邊的近侍親自都認真對待,絕對的社交天才,而且經久不衰地在上流社會社交場活躍五十年,到死也不過活過了六十多歲。其實他在社會場上的種種表現以對宴會的熱切衷情,不過是一種自我陶醉,自我欣賞。他喜愛物質,享受物質,喜愛宴飲,流連其間。然而時代在變,社會的追求也在發生改變,參加宴會不再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連他住著的隔壁女演員都能參加,曾經的權貴們被洗刷,有的賣掉豪宅移居他鄉、有的資產大減后也放下身段跟普通人結交了,宴會的門檻變低了,艾略特過去削尖腦袋的鉆營擠進去的巴黎上流社會已不在了,他堅持過去的宴會準則自然就顯得可笑。可他到底都在執著參加宴會,沒有收到邀請涵時的憤恨不平,收到之后的榮光滿面,到死都拽著那張毛姆偷來的邀請涵。不免又讓人感覺可悲。
(虛偽的)美
伊莎貝爾的美從一開始就讓人欣賞“伊莎貝爾身材高挑,有張鵝蛋臉、直挺的鼻梁、美麗的眼睛,以及仿佛家族遺傳的豐厚嘴唇。……她為人活潑大方,不但容光煥發、詼諧開朗,也懂得享受生活,歡快的性格足以感染旁人。她的舉手投足自然不造作,相形之下,艾略特的優雅自持顯得俗不可耐,而她清新的作風,則讓布雷德太太干癟多紋的臉龐更顯疲憊蒼老。”
伊莎貝爾當時拉里的未婚妻,在前面的第一章和第二章,我欣賞伊莎貝爾這個人是勝過艾略特和拉里的。但是在后面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中,當伊莎貝爾篤定拉里是處男時,我就開始不喜歡這個人物了,而當伊莎貝爾初次在夜店見到蘇菲時,對她指責與評價,更是讓我徹底了顛覆了之前對她的好感印象。
故事一開始時,即“我”初識伊莎貝爾和拉里時,伊莎貝爾是拉里的未婚妻,但是從戰場回來的拉里在閑賦一年之后,仍然不愿工作時,伊莎貝爾和拉里有了第一次交談,拉里想去巴黎呆兩年,伊莎貝爾愿意等他。一年半多以后,伊莎貝爾因為母親身體的原因,提早去了巴黎,再次見到了拉里,兩人就婚姻和未來的生活有了第二次深談。拉里同意馬上和伊莎貝爾結婚,但是仍然不考慮去工作的事,他要繼續讀書尋求精神上的追求,靠著拉里每年可領的錢,她們結婚以后的物質生活只能掙扎在溫飽線上,而這不是伊莎貝爾想要的生活。伊莎貝爾跟拉里攤牌,她想過物質上更好的生活,拉里對金錢物質不感興趣。因兩個人的價值觀不同,伊莎貝爾同拉里就此解除婚姻和平分手。
次年,伊莎貝爾嫁給了另一位追求者——家境富裕的格雷,伊莎貝爾得償所愿地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得到了周圍人的祝福和認同。若是十年后的那場巨變,伊莎貝爾這種幸福生活會繼續下去。然而上天總是喜歡人們捉弄人開各種玩笑,一場美國股市大崩盤經濟大蕭條,伊莎貝爾的母親死了,公公死了,丈夫的公司破產了。豪宅賤賣,首飾典當,靠著母親的遺產才得以勉強度日。此時她的丈夫格雷精神崩潰。如果不是她的舅舅艾略特發善心,給她和格雷在巴黎租了個房子居住,他們一家很可能只有去那格雷家那個農場。格雷的病治不好沒法工作,她也只能帶著兩個女兒艱難維持生活。
幸好她還有一個有錢的舅舅,而她的這個舅舅艾略特對她也算好的。“我”次見到她時,她依舊美麗,比過去更美了,如同戴上了完美的面具。然而當她再度見到拉里時,她完美的偽裝之下,內心真實的丑陋暴露出來了,拉里只隨意地露出一條手臂,伊莎貝爾的原始性欲展欲無遺,而這一切只有“我”看見了。“我”并沒有告訴拉里或格雷。
真正令人震憾的還是伊莎貝爾對兒時同伴蘇菲的態度,蘇菲是家境不好可以說是窮人家的女兒,蘇菲會寫詩寫的還不錯,伊莎貝爾從來都不知道,蘇菲比伊莎貝兒小一兩歲,在伊莎貝兒結婚后不久,也嫁人了,嫁給了一個律師,蘇菲婚后的生活和丈夫如膠似漆,生活得十分甜密幸福,伊莎貝爾卻很看不慣蘇菲和丈夫的秀恩愛,不久一次車禍,蘇菲失去了丈夫和孩子自己也受了傷,蘇菲傷好知道真相后意志消沉,受不了打擊,變得墮落浪蕩隨意與人發生關系上床,蘇菲的婆家接受不了她的這副樣子,就把她趕到巴黎,每年給她一筆錢維持生活,蘇菲到了巴黎,繼續浪蕩酗酒吸毒賣淫,然而當伊莎貝爾和格雷、拉里、“我”四人見到蘇菲,了解她不幸遭遇時,格雷、拉里、“我”都對蘇菲示以同情和憐憫,唯有伊莎貝爾認為蘇菲的本性就是浪蕩,而這一切不過是蘇菲是窮人家女兒,蘇菲暗戀過拉里,蘇菲和拉里一起讀書寫詩,蘇菲曾經寫過的詩得到拉里的贊賞。
當拉里宣布要同蘇菲結婚,拯救蘇菲時,伊莎貝爾不想拉里娶蘇菲,她對拉里有深深的執念以及強烈的占有欲,如同那些網絡小說里女主一般,因為各種原因嫁給男主,又希望男二為自己守身如玉。在一次邀請蘇菲的宴席上,伊莎貝爾一反常地盛贊一種她從來沒喝過的酒很好喝,盡力用各種美妙的詞描繪這種感覺,并當場買下幾瓶這種很少見的酒,隔日伊莎貝爾邀請蘇菲來家幫她挑婚紗,然后故意自己走開,擺上這種酒,希望蘇菲喝下這酒,此時蘇菲戒酒戒毒三個月了,應該說堅持得很難受,也很難得,此時這瓶酒的誘惑是那么大,而且就伊莎貝爾后來所說酒的味道其實很難喝,那么我猜這里面定是加了料,后來蘇菲見到“我”時曾說這酒很好喝,原只想嘗嘗滋味,最后喝下整瓶四分之三。嘗完之后蘇菲就跑出去,三天瘋狂爛交,數不清搞了多少個男人。蘇菲清醒之后,自知無法面對拉里,逃離了巴黎,去了別的地方,繼續以前夜場的生活,最終被人殺死。所以“我”在最后一次與伊莎貝兒對話中說其實是伊莎貝兒殺死了蘇菲。
伊莎貝爾的美建立在金錢階層之上,帶著世俗與自私。伊莎貝爾擁有美麗的外表,靈魂卻是丑陋的,而蘇菲即使外表不如伊莎貝爾,卻有拉里認為的最美的靈魂。
(純粹的)善
拉里是個很善良的人,而且笑起來很好看,毛姆中他在文中20多次寫到拉里的笑。從出場到結束,拉里是笑得最多的人。因為在戰場開飛機時,因朋友的死,而耿耿于懷,戰爭本是無情的,戰爭中死去的人不計其數,能僥幸活下來的人不得不說是一種幸運。如果是艾略特或伊莎貝爾這樣僥幸地活下,只會有感于自己的幸運,而不會去想戰爭、死亡的邪惡。更不會費盡心思地去想“活著到底是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還是只能可悲地任憑命運擺布?”對于艾略特來說活著就是混上流社會及時行樂,伊莎貝爾則是追求現實的幸福,然而對于拉里來說活著則是為了行善。
關于拉里具體行善幫助了多少人,書中并沒有具體講,但是格雷的頭痛病是拉里治好的,妓女蘇姍也是在人生最失意的時候,受到拉里的幫助,精神和身體都好轉,生活也變好了。
拉里原本是個退役飛行員,因戰友的死而耿耿于懷,一頭扎進書海苦讀,受到神秘主義啟發,一路輾轉追隨,最終來到印度,跟隨象神處清修。在他到達印度之前,在他被伊莎貝爾甩了后,他去礦坑當坑工,又和一個波蘭人一起徒步旅行,花光了帶的錢后兩人一起到農場幫人家干活求得三餐和住宿,被農主主守寡的媳婦爬床睡過后,第二天逃離了農場,之后繼續居無定所,被一個修士引道修道院里學習一段時間后離開……最后抵達印度。他在印度呆在五年,學到了很多東西。他每呆一個地方都積極學習語言,最后回到巴黎和伊莎貝爾見面時,他已掌握了六七種語言。而他也找并確立自己要走的路——行善。
他深為蘇菲感到不幸,認為一切都不是蘇菲的錯,他想拯救她,當他聽伊莎貝爾說蘇菲曾經愛過他時,他決定同她結婚。可是被伊莎貝爾破壞了,蘇菲遭了算計逃走了。他去蘇菲曾經工作過的地方,尋問她接觸過的那些人,可是怎么都找不到蘇菲。他只好放棄拯救蘇菲,后來他也許是猜到什么了,和在“我”的最后一次交談中,沒再提到伊莎貝爾,要知道他剛從印度回來的時候,滿身污穢邋遢,為怕見不到伊莎貝爾,他馬上搭飛機去倫敦服裝店趕著訂做衣服,再搭飛機趕回來,下了飛機直奔伊莎貝爾家拜訪。而這次他卻只字未提伊莎貝爾,反而大贊蘇菲擁有美的靈魂。
他為此寫書將自己的想法思考寫下來,卻只想限量印刊出來,給自己朋友和有需要的人看。他說自己寫書不是為了稿費,他甚至嫌金錢是累贅,把自己所有的錢財都花送了出去。他要活印度的托缽僧那樣身體力行地去行善。
毛姆在最后的結尾寫道的那樣:“然而本書收尾之際,我一方面擔心讀者會感到不踏實,一方面在腦中重溫了這段漫長的故事,看是否能寫出更圓滿的結局,而我恍然驚覺,無意之中,我竟恰如其分地寫了本以成為主題的小說。書中與我有關的人物無不如愿以償:艾略特成為社交名流;伊莎貝爾憑著巨額財產,活躍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輕松賺錢的穩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蘇姍?魯維耶的生活無虞;蘇菲求得一死;拉里獲得幸福之道。”
拉里取得或許不如斯特里克蘭德那樣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我卻覺得拉里的行善之舉比斯特里克蘭德作畫追求美更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