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易瀚
每年到了奧斯卡節點,總有這么幾部作品從名字中就透露出濃濃的奧獎氣息,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沖擊奧斯卡。這些片子難說優劣,但總是一幅循規蹈矩的乖乖生形象,讓我這種看慣了商業大片的“差生”總是望而生畏。
節奏慢、文藝氣息、愛秀技術重成了這些影片的最大特征。但是2015年的奧斯卡里面卻有部片子散發著粗獷、狂野、令人炸裂的快感——《爆裂鼓手Whiplash》。
爆裂鼓手講述的故事:一名著名音樂學院的新生安德烈,他一心想成為查理·帕克那樣的傳奇鼓手。加入競爭激烈的校爵士樂隊似乎讓他看到了一線接近夢想的曙光,然而魔鬼導師弗萊徹的地獄式訓練法幾乎讓人無法忍受。本片講述的是對“偉大”的追求以及為此付出的可怕代價。一部充滿汗、淚與血的片子。
這是摘自網上的故事簡介。聽上去又是一個“跌宕起伏”的勵志故事,實際上劇情上波瀾不驚,也沒有“勵志”的雞湯。剩下的只有充滿張力的表演、扣人心弦的配樂和那“咚、咚、咚”一聲聲令人心潮澎湃的鼓聲。
爆裂!鼓手
Whiplash,片如其名,每一次場景的切換,每一段演員的演出,甚至是那一句句”motherfucker”就如同鼓鞭一樣讓內心爆裂著。
作為一部電影,她不想商業片般直白,也不像文藝片般寡淡。她就是一部充滿著血和淚的劇情片。主角內曼登場時只是一個剛進入音樂學院的新生,但他就像絕大部分人一樣,憧憬著成為舞臺上的主角。為此他可以放棄休息、舍棄女友、對親人爆粗口,只為了在音樂上走的更遠。
就像絕大部分的勵志片主角一樣,他的天賦不算出色,可他是影片中最努力的一個。在片子的前半段中,他有著對音樂最執著的追求。練鼓、排練、學習都讓觀眾們以為他遲早會成功。
當然,故事也確實這么發展的。隨著機會到來,他有幸進入了學院最優秀的studio樂團中擔任鼓手。只是嚴苛的導師、殘酷的練習都比以往更讓人窒息。內曼身上不再是初始的著迷,卻而代之卻是著魔。
隨著故事發展到了這里,觀眾們看到的內曼是一個瘋子。刻苦已經不再適用于形容他,瘋狂成了他的代名詞。練鼓練到鮮血淋漓,車禍后拖著渾身是傷的身體也要參加演出。在常人眼中,他已經失去了理智。瘋狂驅動著讓他走向了音樂的更高領域。
由邁爾斯·特納飾演內曼,不能說是影片中最出彩的角色,但憑借演員的表演功力讓觀眾能最直觀的感受到內曼的心里活動。內曼本身也是一個心里活動簡單的角色,只是經歷了種種歷練,讓他有了積淀和轉變。觀眾會隨著他的轉變,或心痛或興奮。也許這樣的一個角色,就完成影片中的意義。
魔鬼!導師!
之所以說主角內曼不是最出彩的,是因為JK西蒙斯飾演的導師弗萊徹的存在。順便一提,西蒙斯也憑借這個角色拿下了當年奧斯卡最佳男配。
毫無疑問,影片中的演員表演功力都非常深厚。但只有弗萊徹這個角色,賦予了影片特有的靈魂。無論是他溫文爾雅的一面,還是指著學生破口大罵的樣子,都塑造了一個為了音樂而不顧一切的導師形象。
弗萊徹作為提拔主角內曼進入studio樂團的導師,一邊鼓舞著內曼進入更高的音樂領域,可一邊又折磨著內曼和他其他的學生,身體上和心靈上。弗萊徹的音樂素養沒有人去懷疑,但他的教育理念卻絕對不是一種常人所能接受的。
可弗萊徹也不在乎,他在尋找的是下一個“查理帕克”,爵士樂的下一個偉人。用他的話來說,受不了他的指導的人,就不是他說尋找的人。完美的邏輯,加上頂尖的音樂才華,在配上他執著的信念,讓他堅定的行走自己的教育之道上。
他的樂團中誕生了不少出色的演奏家,可他依然在尋找著心中的“查理帕克”。
主角內曼,也許是他心中的候選人之一。于是,壓力與折磨就像爵士樂中的鼓點襲向了內曼。
年輕人的自尊和反抗讓這對師生產生了距離,隨后成為了裂痕,最后甚至升級為戰爭。
弗萊徹在最后一個橋段中,不惜以欺騙為手段,哪怕自己的演出失敗,也要報復內曼的舉報行為。他就差那么一點點,就可以徹底毀了內曼的音樂之路。要不是主角在被轟下臺后又憑借著精彩的SOLO獲得了重生,故事也許就是一場典型職場報復戲碼。
弗萊徹對音樂的熱愛與技巧無人質疑,他也對當下樂壇有著自己的牢騷。不過這不都不妨礙他執著于自己的“道”——成功面前,一切都可以犧牲。
非苦難者不以成功?
翻看《爆裂鼓手》的影片,觀點基本就兩種,有褒有貶。褒揚的人更多一點,在時光、豆瓣贊揚內曼最終擺脫了凡人的境界、超凡入圣的文章不一而足。在剛看完影片的那一刻,我的反應與他們一樣。
當我再次觀影的時候,疑問大過了當時的想法。影片在最后內曼精彩的演出后,就戛然而止,除了與弗萊徹的合作,既沒有觀眾的掌聲,也沒有評委的點評。導演在影片的結尾,留下了耐人尋味的留白。至少說明,影片的態度是中立的,更多的解讀也好,遐想也罷,都是觀眾自己的態度。
所以,whiplash并不是一部勵志片。內曼最后并不一定是成功,雖然按國內的成功學雞湯來說,他成了一個“成功人士”。
在我看來,與其說內曼最后的演出是一種“升華”,不如說是“同化”。內曼最終成為了他導師弗萊徹一樣的人,他確實在音樂的道路上取得了進步,可他拋棄了人性。毫無疑問,內曼一開始不贊同弗萊徹,但經過了魔鬼般的訓練,他逐漸認同弗萊徹的理念。哪怕自己就是弗萊徹的犧牲品,但最終他們成為了“同伙”。
就像有“正義的伙伴”,自然也有“惡魔的同伙”。主角通過了弗萊徹的訓練,免于淪為了犧牲品,并且和弗萊徹站在他人的“尸體”上品味著勝利的果實。他們也許是處于對音樂的理解,也是堅信自己的“道”,總之親身踐行著理念。
只是不知道身下的“白骨”們是否會被他們所想念。為了自己的“道”,獻祭著自身、獻祭著學生、獻祭著先驅們。從國人的觀點來看,這也許是正常不過的事——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
只不過對于他們來說,他們的意愿不再是自身,而是心中的“道”。泯滅一切,肉體、榮譽、野心都是到達巔峰的祭品。這種觀念的可怕,讓世界反復的陷入了災難中。有些人為了權力、有些人為了金錢,他們不過是為了自己的“道”。人們也許會欽佩他們,但絕不能成為他們。瘋狂和偏執不應成為值得人欣賞的特點。
苦難也不是成功的必要條件,莫扎特并非因為貧困而才華橫溢,貝多芬也不是因為耳聾才偉大非凡。成功,不是人生中必要的條件;苦難,更不是成功的必經之路。現在流行不是這么一句話么,“堅持初心,方得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