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在日常運營中產生的利潤,除了日常經營發展需要外,也會去投資其他的資產或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將這類資產類一般歸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等。
而作為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通過基本面分析能夠熟練的識別這些投資性資產對公司利潤和股東權益影響,也能夠挖掘一些潛在投資機會或是避免一些潛在風險。
比如,經常會有一些投資者在看到A公司股票大漲,而B公司持有大量A公司的股票,就想B公司豈不是要大賺,買入,但是到了年報發布的時候,發現當年利潤并沒有出現較大變動,就很不理解,到底是為什么?同樣案例,A公司股票大跌,那B公司肯定要虧很多錢,趕緊賣出,但到年報公布的時候,利潤不僅沒跌反而還漲了,想不明白,為什么呢?
這些潛在的漲或是跌,到底是機會還是陷阱,只需要看懂投資類資產,就能比較容易的辨別了。
一、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這類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過主要以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主。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以賺差價為目的而持有的,近期內會出售。比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比如國債期貨、遠期合約、股指期貨等,其公允價值變動大于零時,應將其變動金額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關系中的套期工具,那么,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確認后的公允價值應根據其對應的套期關系不同,采用相應的方法進行處理。
公司的投資一旦放進這個科目,是不允許轉換到其他科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特點是不需要計提折舊減值,直接以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作為該項資產的當期損益,進入利潤表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科目,影響公司當期利潤。
買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的各項稅費和傭金等費用,作為當期費用從利潤表中扣除。持有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利息和分紅計入利潤表“投資收益”中。處置該項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能夠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債權性資產,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如果企業購買持有至到期投資是一些債券類資產,債券類資產每年應收的債券利息計入“投資收益”。對于債券類資產的投資,如果按照面值購買,持有期間,每年的收到的固定的債券利息直接計入“投資收益”;但有些債券不是直接按照其面值來購買的,則“投資收益”要按照實際利率來計量。
舉例:假設A公司支付價款1000萬(含交易費用)購入某公司5年期債券,面值1250萬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到期還本。則每年可以固定收到票面利息=1250*4.72%=59萬。
不考慮所得稅,減值損失等因素。
1、實際利率(r)的計算公式是:
59/(1+r)1+59/(1+r)2+59/(1+r)3+59/(1+r)4+(59+1250)/(1+r)^5=1000。計算出 r=10%。
2、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余額×實際利率
表格中的投資收益計入利潤表的“投資收益”欄目,而期末攤余成本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計入資產負債表。
因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收益較少,而持有期卻較長,所以大部分公司都沒有這類資產的投資。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對于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既可能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可能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具體劃分為哪一類,主要看管理層的的風險管理、投資決策等因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的相關交易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持有期間產生的利息和分紅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而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或是損失,不計入當期損益,而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以2016年雅戈爾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例:
再仔細查找明細顯示:
上市公司若將持有的股票歸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為其浮虧或浮盈都不體現在利潤表上,所以它可能是一塊隱藏的金礦或陷阱,而這一切取決于當前股價是高于還是低于買入成本。還要查驗下公司是否是利用自有資金投資還是借用杠桿來投資的。
上圖雅戈爾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達到240.74億,而其中股票資產204.36億。一旦股票盈利比較多的時候,是不是就是利好呢?其實,不一定,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當期損益,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入資本公積,提升所有者權益。只要不賣出,都不會提升當期凈利潤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賣出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行情很好的時候,很多公司會將其這部分資產賣出兌現,使得當年公司的凈利潤大幅增加,但這種增加不具備持續性。
此外,投資者在看此類資產的時候,還需要查看下,公司持有這么多的金融資產,是利用杠桿(也就是借錢)來投資的,還是用自有資金來投資的。如果是借助于杠桿,即通過向銀行借款的方式來進行股票或是其他權益類工具的投資,要將其市值對比其投資成本,再與其有息負債(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等)形成對比。如果盈利確實很多,而公司股價卻沒有表現出來,這種機會就可以將其視為金礦了。但相反,股價已經充分表現,這個時候即使發現了,意義也不是很大。
下圖將三種金融資產的投資品種和差別以及如何影響利潤做了簡單的對比。
二、長期股權投資
1、控制,指子公司:通常是直接或間接持股50%以上至100%。持股100%的子公司,被叫作“全資子公司”。
2、共同控制:指按照合同約定,由持股各方對公司實施共同控制,經營過程中的重要決定,需要享有控制權的各投資方一致通過。
3、重大影響:指對持股對象有重大影響,一般指有權參與決策持股對象公司財務或經營活動。通常持股20%~50%,會被認為有重大影響。有些持股低于20%的,因為有派出人員成為被投資公司的董事或高管,有權參與財務或經營政策的制定;或因業務及技術原因,使被投資對象對公司有一定的依賴性等原因,也會被認為是重大影響。
4、其他:指除控制、合營和聯營之外的持股形態,對被投資對象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沒有重大影響,持股比例一般在20%以下的股權。這類投資,以前屬于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2014年7月1日實施的新會計準則,要求歸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上圖為2016年長安汽車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按照權益法下計算對投資收益的貢獻。
目前長期股權投資主要采用兩種放來來進行核算: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會對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產生明顯不同的影響。為方便大家理解,這里舉例來做下介紹:
例子:甲公司總股本1億股,乙、丙兩家上市公司各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對這筆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丙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一年末:甲公司獲得凈利潤3000萬元,次年2月宣布分紅,3月份每股分紅0.2元。
——乙公司(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4000+3000×40%-0.2×4000=4400
投資收益=3000×40%=1200;
——丙公司(成本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變)=4000
投資收益=4000×0.2=800。
第二年末:甲公司虧損2000萬元,當年不分配。
——乙公司(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4400 - 2000×40%=3600
(因為采用權益法計算,所以虧損的也要計算到成本中去。)
投資收益=-2000×40%=-800;
——丙公司(成本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變)=4000
投資收益=0。(不分配)
第三年末:甲公司獲得凈利潤2000萬元,當年宣布每股分紅0.15元,并在年底前分派了紅利。
——乙公司(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3600+2000×40% - 4000×0.15=3800
投資收益=2000×40%=800;
——丙公司(成本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變)=4000
投資收益=4000×0.15=600。
第四年末:甲公司獲得凈利潤4000萬元,次年3月宣布每股分紅0.25元,并實施了分紅。
——乙公司(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3800+400×040% - 0.25×4000=4400
投資收益=4000×40%=1600;
——丙公司(成本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變)=4000
投資收益=4000*0.25=1000。
第5年:甲公司經營收益為0元,不分配。
——乙公司(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4400-0×40%=4400
投資收益=0×40%=0;
——丙公司(成本法)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不變)=4000
投資收益=0。
比如:吉林敖東(000623),公司2016年營業收入較2015年增加17%,但是凈利潤卻較為2015年減少35%。主要就是因為投資收益的變化。2015年投資收益22.40億,而2016年投資收益僅13.15億,減少了9.25億。仔細查找發現,主要是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核算導致了投資收益的變化。
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將出售所得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之間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原來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或資本公積的中的金額,在處置時結轉回來,轉入“投資收益”。
三、投資性房地產
是指企業為了賺取租金或是資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土地和房屋及其權屬的總稱。
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可以選擇用成本模式計量,也可以選擇用公允價值模式(簡單理解為市價)計量。但只能二選一,不可并存。選擇公允價值計量的,不允許改為成本模式。選擇成本模式計量的,可以改為公允價值計量。
此外,自用房地產和作為存貨的房地產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就不再計提折舊和攤銷,直接將其當期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利潤表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科目,影響當期凈利潤。但這筆利潤實際上是紙上富貴,企業并沒有收到現金,稅務局也不認這筆收入,不對它的利潤征稅,不允許它的虧損抵扣。
投資性房地產若以成本模式計量,和普通的存貨或者固定資產沒啥區別。按時計提折舊,并將當期收到租金計入利潤表的其他業務收入即可。
計量方式中暗藏的陷阱
對某些同行業公司之間(尤其是房地產公司)進行比較的時候,如果簡單比較市盈率、市凈率,很可能踩進一口巨大的陷阱里。某些看上去市盈率、市凈率很低的企業,是因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其擁有的大量投資性房地產,從而使每年房價的漲幅,體現在當年的凈利潤(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凈資產里,顯得獲利能力很強、凈資產很高而已。
目前國內大部分地產公司都采用成本法計量,這樣就會存在有些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又被低估的嫌疑。在查找投資性房地產是以何種方式計量時,可以查看報表附注,采用成本法計量的,也可以查看下其成本幾何,是否有被嚴重低估的嫌疑,也許也能在其中找到一些投資機會。
上圖為綠地控股2016年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處置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入利潤表的“ 其他業務收入”,影響當期利潤。
日常投資中,只要能夠熟練識別投資類資產對于投資收益或是當期利潤的影響,以及對于未來利潤的影響,或許就可以避免不同計量方法帶來的投資陷阱,同樣也可以挖掘一些較好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