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胡卓明
過年時小姨拿來許多新鮮的檸檬,嫩黃,呆萌,清香。切開一個加些冰糖泡水喝,酸酸甜甜,甚是喜歡。看著這可愛的小家伙,實在不舍把她吃了,索性想了個主意每到畫室來玩的美人們,都讓她們帶走一,兩個。也拿了一個小家伙來案頭把玩,聞香。
有美人來畫室里玩,就讓她帶個檸檬回家玩。第二天美人邀請我去她家吃晚飯。竟然發現她把檸檬切開了泡水喝。我大驚:“不會吧!你既然吃了她。”美人所答:“味道不錯,需不需要給你來上一杯。”不知怎么答話,在我的世界里,這么好看之物,是不會拿來吃的,每每看書之時把她拿在手上,聞聞,捏捏,看完書手有留香,偶把手升開聞聞,幸福之極。美人好心的要為我去沖泡檸檬汁,我為檸檬之離開,感到有些不舍。后又暗自嘲笑自己,本就是水果,最好的歸屬不應該是留香于唇齒嗎?自己何須暗自神傷,顯得如此小氣,可笑。
圖片發自簡書App
兩個多月過去,今又在案頭把玩起檸檬。檸檬初來之時的飄香已漸淡。色也變成了枯黃,皮皺皺巴巴了。用手溫去溫暖她,香味漸濃。硬硬,干干,手感卻更佳。
想起這段小事,覺得有趣,特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