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著在等參觀。座位的正前方正好是一面敞開的大窗戶。陣陣涼風襲來,我忍不住抬頭去望窗明幾凈外面一個綠意盎然的世界。
清早剛聽完外語廣播得出的故而彌新的認識現平鋪直敘在我的大地上:意義論是刻意而附會雕飾的,所以世間萬事萬物若必須有意義就是其本身。
初中時就寫過一句有關生命意義的座右銘,后來不斷修正、否定、修正、否定。現在發現,那些碧泠泠的葉子會枯會榮,但實際意義并不是枯榮給養,而是它自身,在那某一刻在那某個地方有過那某個狀態的它;那些奔波忙碌的人們在追尋人生的意義,但實際意義并不是他們想要的那些事物或者其他形而上的什么思想價值,而是他們自身。至于世事。父母要個孩子是因為養兒防老嗎?養育孩子的意義到底是什么?孩子健健康康地生下來,快快樂樂地長大,能夠有體會到原本不可能有的觸覺聽覺視覺——可見,難道孩子本身不是意義嗎?
人與人每次相見,
人與人不舍分別,
人愛了,惡了,笑了,哭了,
不能狹隘地說,存在即意義;
而更準確地說,
經歷與意義同位,
人與意義同位,
我們想探討的任一客體,客體與客體之間的聯系,低維客體與高維客體之間的聯系,均與意義同位。
綜上所述,人們可以這么說,塵世間是有“意義”的,也可以不斷地進行否定之否定的詮釋歷程。但意義該方法論終究只是一種認識世界的方法,而不能代替世界自身。故我才說,從更高角度上說,意義自身并不重要,并不存在,因為它是一個與探討之事物同生共滅的影子。
To live, to feel, to love, all of them are merely blessed with their own privilege they themselves belong to.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