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辯駁方式
第一種辯駁方式,是實證式的辯駁。就是找與不理性的結論相反的證據(jù)。
實證式辯駁的重點,是要找一些證據(jù)讓你看到,事實并沒有你想的那么糟。
第二種辯駁方式,是邏輯式的辯駁。辯駁的重點,是推理的合理性。幾乎所有的不理性思維,都有過度推理的問題。
第三種方式,是實用式的辯駁。簡單地說,就要問:“我這么想有什么用。”
三種錯誤的思維傾向
可是大部分人并不習慣用“有用”、“沒用”來思考,他們的思考方式背后,有一些錯誤的傾向。
我總結了一下,覺得可以把這種錯誤傾向歸結為三類。
第一種傾向,是認為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個所謂的事實真相,一個正確的認識。
第二種傾向,是認為自己所想的,就是事實真相,而很少去容納其他可能性。
第三種傾向,是我們也知道自己的想法是非理性的,但是很爽、很帶勁,所以就是要這么想。
如果我們能控制自己的想法,那也就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動了。所以對于一個想法,我們要問自己:
這樣的想法會引發(fā)我什么樣的情緒呢?
這種情緒是我想要的嗎?
它會觸發(fā)我什么樣的行動呢?
這種行動是我想要的嗎?
我這么想,會讓自己更好呢,還是更糟糕呢?